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蔡悦婵向最高检察院邮递《刑事控告状》,要求追击元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蔡悦婵女士在控诉状中叙述一家人遭迫害部分事实: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丈夫王培明被外砂镇综治办拘禁十二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起,我丈夫王培明被外砂镇综治办拘禁在澄海看守所两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被外砂镇综治办拘禁在澄海看守所五十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公公王慧敬因向民众讲真相,被拘禁在看守所五个月,后被澄海洗脑班拘禁一个月。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因我向民众讲真相,汕头六一零将我拘禁在汕头鮀浦看守所十八个月。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汕头市国保警察怀疑我儿子王洽在网上揭露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将我儿子绑架。
到广东汕头洗脑班,将王洽秘密非法拘禁了十三天,对他进行了超过三百个小时的刑讯逼供。
王洽本人描述受酷刑迫害过程如下:
“在这三百个小时里,我被十四个警察不间断轮番连续审讯,被剥夺睡眠十三天,我在第五天开始昏迷。我被殴打,被酷刑体罚,导致我右手掌部份神经坏死;他们还在饭菜中混入不明药物并强迫我吃,导致我长时间头脑昏沉,意识不清……”
“以支队长林为民为首,包括李东明、谢书敬、赖西军等在内的二十四个警察,参与了对我的迫害。所有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怀疑我在网上发表文章,揭露汕头市国保警察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的犯罪事实。”
“为迫使我承认文章是我发表的,他们甚至威胁我,说要把我妻子、六岁的女儿、母亲和弟弟四人抓起来,威胁要把我女儿从我妻子身边带走,对我妻子施以刑罚,他们说:‘事情如果不是你做的,就是你老婆做的,不然就是你弟弟做的。’甚至威胁说,十年后还要再迫害我女儿。为了救我的家人,也为了避免再有其他人因此事而被他们迫害,我不得不承认是我做的。三月八日,我被关押至汕头市看守所。”
“九月十一日和十月十五日,汕头市澄海区法院两次对我开庭审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澄海区检察院公诉人陈益庆在庭审时竟然公开威胁要判我无期徒刑,竭力阻挡对刑讯逼供一事的调查。司法的尊严和公正被肆意践踏。而且,十一月一日,澄海区法院违背事实和法律,非法枉判我刑期三年半。这一天,是我的生日。当法庭的宣判结束时,我只有一秒钟看一眼旁听席上的妻子。”
蔡悦婵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已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被最高检察院签收。在此敦促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们,希望你们能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认真追查迫害事实,依法将江泽民及其主要参与迫害的追随者们送上正义的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