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李玉琴陈述的这几年来的被迫害经历,希望更多的人看清这场迫害的邪恶:
一、无端抓捕、刑讯逼供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新华派出所恶警梁启顺带着一帮警察将我绑架,闯入我的私人住宅,非法抄家,将我的私人物品抢走,至今也没归还与我。
那天大概是后半夜两点左右,梁启顺与另一个高个子的警察,对我施加暴力,动手打我耳光。当时我两耳隆隆的响,听不见其它声音。为了不让我睡觉,就把我两手分开,用手铐分别铐在铁栏杆上。当时,我正来例假,由于恐吓与毒打,两天的时间,我被折磨的消瘦了许多,眼眶都变黑了。十九号晚我被送进了庄河看守所。
酷刑演示:吊铐 |
二、庄河看守所恶警对大法弟子殴打、电击、野蛮灌食
二十日早上,警察刚上班,一帮警察(大概有李国成、陈玉海、姜奇山(音)等人)就来找我。他们把我拽到走廊,手持电棍、压条(橡胶做的,大概有七、八十工分长的警棍)疯狂的毒打我,把我摁到墙上,用电棍电我。用压条抽打我后脊和臀部,打了好久,打累了才肯放手。我的整个臀部完全变成了紫黑色。
在庄河看守所里,大法弟子邵仕生被活活打死。还有很多的法轮功学员,在这里遭受了各种酷刑。在那寒冬的腊月,恶警们把法轮功学员推到放风场上,让她们趴在冰上做俯卧撑,谁不做,就用电棍电。让她们的两只手按在结冰(恶警尿的尿)的水泥地上,不让起来。他们身上穿着单薄的衣服,长时间挨冻,手冻的象馒头,最后手指甲一个个都脱掉了。
两、三天后,我采取了绝食的方式抗议非法关押,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所有被无辜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我绝食的第五天,恶警狱医林吉全野蛮的给我灌食,摧残我,恶狠狠的带领四、五个恶人摁着我,将胶皮管子使劲插到我的胃里,过程中我的喉管被插破。林吉全每天都用灌食这种方式摧残、折磨我,其中的痛苦真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三、先劳教、后判刑,随意加重迫害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后,庄河市政法委、610非法判我劳动教养三年,把我送进了大连教养院。
在大连教养院,恶警们利用恶人制造的歪理邪说,对大法弟子进行强制“转化”。
五十五天后,庄河恶警梁启顺带领恶警拿着逮捕证,又把我从大连教养院送回庄河看守所。几个月后,庄河“610”法院非法判我有期徒刑五年。
四、辽宁省女子监狱对大法弟子惨无人道的迫害
我被关押在二监区七小队。队长祈××派了两名犯人看管我。其中一个是抢劫杀人犯李永杰,听从恶警祈队长的指使,暴力殴打我,使用各种恐吓方法及恐怖手段,疯狂逼迫我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
我身上被她扭的一块块青,整个后背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洗澡时,别的犯人问,你身上怎么了?我说这全是李永杰扭的。他们说:“她也太狠了,告诉队长。”他们哪里知道这都是恶警指使的,让她们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必须强迫我写“保证”。她们有时把我带到没人的仓库里拿东西,趁机就是一阵拳打脚踢,问我写不写,不写就是又一顿拳打脚踢。她们的所作所为,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的话,根本无法想象的。真的是一点人性都没有。
入狱那年我四十五岁,戴200度的老花镜,由于残酷的迫害与超负荷的奴役,几个月后,200度的眼镜不行了,得换上400度的花镜。我是花眼,引针很困难,可他们就利用这一点,专挑我完不成任务的活叫我干。然后找借口说我没完成任务,以此为由来迫害我,罚我站着干活,不让我吃细粮。
我早上就先要几个小窝窝头留着中午吃,否则就饿着。寒冬腊月的天气,到了中午,我就啃着掉渣的硬邦邦的窝窝头,早晚稀饭都不许吃,每天三顿窝窝头。监狱里一天的奴役时间是早上六点半出工到晚上九点收工,我一天站十四、五个小时,有时还要加班,脚背都肿的很高,腿肿的很粗。只为了达到上边要求的“转化率”,叫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采取了各种最卑鄙、最残酷的迫害手段,来迫害大法学员。每逢过年过节才让看几天电视。恶警利用这个机会挑起犯人对不“转化”大法弟子的仇恨:如果大法弟子不“转化”,就不让看管大法弟子的犯人看电视。专门看管大法弟子的犯人因为这事更是对我拳打脚踢,抓住我的头发使劲的拽,头发带皮掉了一堆,第二天洗头时又掉了一大把。
恶人们还强迫我蹲着。一天蹲下来,两腿都站不起来。而且用电棍电,电了我一上午,恶警又叫我坐很窄很窄的小板凳(大约不到2寸宽、5寸长、3寸高)我坐了三天后,臀部就破了。当时是十一月份,我穿的衬裤、线裤加上外裤都被脓血染透。
这种酷刑中的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漫长,那种锥心刺骨的疼痛,非人所能想象。
在这期间,李永杰还在恶警队长的纵容、授意下,每天用针扎我的身体和头部。有时如扎到头部的血管上就会血流不止,站排的时候,她就站在我的后边,用别针扎。我始终给她机会,想让她明辨是非,醒悟过来,但她不但不悬崖勒马,而且变本加厉,每天至少能扎我几十针。后来听说她得了严重的肺结核,住进了监狱医院隔离治疗,并且还不让保外就医,减刑的机会更少了。多可怜的犯人呀,无知的听从恶警指使,造下了罪业。善恶有报是天理,这不是我们的诅咒,因为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没有人会替她们承担。
在二大队、七小队迫害我三、四个月后,又把我调到八小队。这里的队长叫祝铁环(音)。她们利用抢劫杀人犯杨玉金、杀人犯王东影等犯人对我施加迫害。恶警指使犯人迫害,不迫害就扣分。所以犯人在恶警祝铁环的操纵指使下,采取各种残酷的手段,整天对不放弃修炼的学员,不是打就是骂。
在最冷的十二月份,犯人杨玉金、王东影把我弄到厕所,往我身上一盆一盆的浇凉水,一边浇一边说:“让你感冒,明天就送你上医院”。下楼梯的时候,在我没有防备的时候,她们在身后猛推一下,想让我从楼梯上滚下来,摔个鼻青眼肿、骨折等送进医院,她们会说是你自己摔的。她们还说:你再不“转化”,队长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给你打上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叫你和精神病人在一起。每天打上针叫你昏睡不醒。
犯人们每天干活14个多小时,收工以后恶警还不让她们休息,每个人两个小时轮流来逼我,不让我睡觉。
在辽宁女子监狱,我亲眼看见:有的大法弟子,被恶徒们用胶枪(通电后很烫,专门用来熔化胶棒)烫脖子、胳膊。
在我被关押期间,我的父母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我可怜的母亲在一夜之间嘴里起了大泡,从来没有病的父亲,第一次住进了医院,经医生检查说是肺癌。
迫害法轮功十六年来,千千万万个家庭妻离子散,多少大法弟子流离失所,多少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和我一起被送往监狱的刘丽华,已被迫害致死。
这一桩桩血与泪的痛苦回忆,是江泽民欠下的血债,我起诉江泽民是希望让人们了解法轮功是好的,对善良的迫害是邪恶的,将迫害元凶绳之以法是对善良的保护,对邪恶的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