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执政期间滥用职权和国家资源,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设立非法组织610办公室机构,投入巨额资金,践踏法律,滥用全国公检法、武警、军队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的迫害,使中原大地道德沦丧,好人蒙难。
张治华是在江泽民迫害政策下的受害者,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就江泽民犯罪事实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同时恢复受害者名誉,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归还被劫掠的一切物品。
以下是张治华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一、学法轮功的基本经历
我原是一名茶场职工,因工作吃苦和勤于钻研,先担任制茶车间主任,后升任副厂长和茶叶技术员。我做的茶叶曾获部优、省优、市优产品称号。因体制改革,厂里经济效益不好,被迫下岗,回到老家红安县经商。在这为生计奔波之时,我身体逐渐出现一些疾病,如低血糖、头晕、身体虚胖浮肿等。
在我人生走入低谷时,即在一九九六年五月,我妻子的姐姐送我一本《转法轮》。晚上我翻开书,第一眼就看到李洪志师父的像,倍感亲切,于是我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就觉得书里所讲的内容正是我以前想知道而无法知道的无价之宝,心里非常激动。从此,我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之中。
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我身体上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而且面色红润、精神焕发、浑身有使不完的劲,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妙滋味。同时我所做的生意也慢慢的火了起来,生活无忧无虑。因我经常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断精進实修,大家推荐我为辅导员。在修炼过程中,我也出现过许多奇迹和超常的现象。我心里无法表达对师尊的感激,明白我今天的一切都是师父给的,是师父救了我。
二、上访过程中受到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晚上,红安县公安局徐盛、卢早林带一帮人把我们几个辅导员绑架到县公安局三楼,说上面不准修炼法轮功,要我们表态和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我们讲,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再加上炼功祛病健身,对国家对社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于是他们对我们大喊大叫、威胁恐吓,大耍威风,直到深夜一点钟才被放回家。
十八日上午,我和法轮功学员杨才银乘车去省里上访,想凭着自己的良心去说句公道话,行使公民上访的合法权益。没想到,省政府调来大量的公安、武警绑架我们。我当时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一个派出所一整夜,限制人身自由,还遭到多名警察非法审讯、威胁和恐吓。
第二天,红安县公安局巡侦大队警察非法把我们押回红安第一派出所,后又送到本县火连畈劳改所。送到劳改所后,县政法委书记杜长青、610头目程敬浩、公安局政委徐盛、局长李××、公安局一科科长卢早林等一大帮警察在劳改所开公审大会,宣布对我和杨才银行政拘留十五天。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逼在碎石场做奴工,从清晨天还没亮干到晚上十一点或十二点,还多次遭警察和犯人拳打脚踢。生活上吃的是如同喂牲口一样的饭菜,菜里面还夹杂着许多虫子和杂物。晚上冷水洗澡。除此以外,610和公安人员经常来非法审讯、威胁和恐吓。十五天后以取保候审的名义放回家,回家时还被勒索了三百元钱。
同年九月,我和杨才银继续上访北京,在北京朝阳区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昌平收容所。红安610又把我们押回红安,第二次被送火连畈劳改所做奴工。十五天后,继续被送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身上带的一千四百元钱被看守所狱警侵吞。在看守所期间,警察把我们当作重点对象,指使犯人用各种方式迫害我们。我们绝食反迫害,他们就野蛮灌食。被非法关押三十三天后,由于我不配合他们十几次的非法审讯,他们又把我送到麻城市收容所关押迫害。期满后被勒索了三千元钱才放人。
三、遭绑架勒索、非法抄家和私闯住宅
一九九九年腊月二十三晚上,徐盛和卢早林带着一帮警察闯进我家,把我带到派出所关在铁笼子里面,双手铐在铁笼子上,那时正下着大雪,一无被子二无床,在里面挨冻受饿两天。他们要我保证不进京上访,遭到我拒绝。最后从我爱人手里勒索了一千元钱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五月中午,我正在家里学习师父的新经文,公安局卢早林带着一帮警察闯入我家抄家。十几本大法书籍、一台五百多元的录音机、一台一千六百多元的录相机和一台八百多元的功放机等全部抄走。他们把我绑架到公安局,将我的双手铐在椅子上,然后又把我送到火连畈劳改所做十五天的劳工。十五天后又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在火连畈又被勒索了三百元钱。
四、被劳教迫害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二,红安县第一派出所警察胡大海将我劫持到火连畈劳改所,十五天后又送我到县看守所,二十多天后又将我非法押送到黄石劳教所。
在那里,每天面对的是坐小板凳、背监规、强制劳动、刷厕所和马桶,被逼看侮辱诬陷大法的录像和黄色录像。早上四点三十起床,晚上十二点才能休息。犯人经常以尊重警察、回报警察为名威逼我向家里索要钱、香烟和食品等与警察分享,警察却象皇帝一样高高在上。如不配合就遭酷刑折磨。一次警察迫害一陈姓法轮功学员,我站出来制止,遭到三名警察的拳打脚踢,把我调到更恶劣的五队即水泥厂迫害。与我同一天被调去的犯人就被活活打死,警察却若无其事,视而不见。
在水泥厂,遭受的迫害更严酷,每天早晨五点钟干到晚上十一点钟。面对近百度高温的矿渣,渣粉到处飞舞,工厂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没有面罩。听说有犯人因此得肺病死在了那里。我在那里被迫害了六个月,每天被强制劳动十二小时。
九月,我被送到沙洋劳教所,每天吃的是水煮萝卜,警察每天逼我们背叛大法,如不听话就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不让上厕所,甚至遭打骂。
五、遭受经济迫害
因为我是红安炼功点辅导员,红安县610和公安局就对我重点迫害。从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九年每逢他们的政治节日和大型政治活动时就将我关押起来。以前我家生意非常好,这样一来,生意无法进行下去了,慢慢的连门店租赁钱都无法支付,最后生活都只能勉强维持。如果按照我以前每年平均五万元的收入计算,十年间我的经济损失大约有五十万元。
六、其它形式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八月,法轮功学员汪训把法轮功真相送到县委书记办公室,县610和公安局认为是我的旨意,就把我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三天,期间多次非法审讯和逼供。
二零零四年四月的一天晚上,公安局徐盛等人将我绑架到本县三里岗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因为我绝食反迫害,他们又把我关进看守所。
二零零四年九月,一位法轮功学员、张家湾中学老师张志英向学生讲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县610和公安局姚学军认为是我授意的,将我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他们对我多次非法审讯和刑讯逼供,姚学军大叫大骂,狂跳如雷,手铐紧铐到肉里去,还双手卡住我的脖子,让我喘不过气来。
自一九九九年以来,我被当地610和国安警察绑架十多次,非法拘留十二次以上,被洗脑迫害二次,被非法抄家二次,被送劳教所迫害一年,迫害使我家受到重大损失。孩子读小学时成绩一直优秀,因为我受到迫害,没有精力和时间管教他,孩子的成绩不断下降,最后没能考上大学。爱人因我而操劳,人变得苍老了许多。全家人长期生活在恐怖之中。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宪法第十三、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以及中国刑法第十三、三十三、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一条以及中国刑法第二十六、二十九、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八、二百三十九、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四、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六、二百四十七、二百四十八、二百四十九、二百五十一、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四、二百六十七、二百六十九、二百七十、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五、二百九十五、三百零五、三百九十七以及第三百九十九条,以江泽民为首的犯罪集团成员针对我们法轮功修炼者犯有教唆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诬告陷害罪、强迫劳动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损坏财物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伪证罪、滥用职权罪、枉法追诉裁判罪、迫害罪、长期任意监禁罪等多项严重罪行。
本着维护人类社会道德、维护法律平等公正,我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我控告的事实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还法轮功清白,还我师父的清白,还我公正公道,同时赔偿我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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