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三十四岁的霍彦光先生,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霍彦光先生的陈述:
生命的寻索和必需
我出生在八十年代,正值席卷中国社会的“气功热”和“预言热”。从小喜欢博览群书的我,心头时常萦绕这样的困惑:我到底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向何方去?我又为什么来到这世上?……一九九零年前后看到很多预言书都谈到一九九九年人类将有大劫难发生,在最为著名的“诺查丹马斯”所著《诸世纪》中更是明确指出:“一九九九年七月,…恐怖大王将从天而降…”一九九九年七月到底会发生什么?“恐怖大王”又是什么?一九九二年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美国因预言肯尼迪被刺杀而出名的一位女预言家谈到:人们对“诺查丹马斯”关于世纪末的预言理解有误,“诺查丹马斯”明确点到有一件事发生后全人类将获得解救,而拯救全人类的人将出生在太阳升起之地的东方的亚洲东部,一九九零年代初人们就将感受到救世者的能力。当时我心头一震,亚洲东部?难道是中国的东北方向吗?……现在已是一九九二年,为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
一九九六年上初中时,跟着大人们学练气功的我看到不知从哪传来的一本《转法轮》,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就流了出来,似乎生命深处被某种洪大的无以言表的善的力量强烈撼动,冥冥中我似乎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意义。但因我一直在上学,家乡又处在偏僻山区,书被别人拿走后,也不知去哪里能学法轮功。直到一九九八年,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市重点高中的我,才在学校旁的书店里请到了《转法轮》,周末在鼓楼旁街上的炼功点纠正了炼功动作。学法炼功后我身心受益,认识到做人要按“真、善、忍”来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修心性,也找回了渐行渐远的纯真善良的本性。学习成绩也有了提高,排到了前几名。其实在家长和亲友们眼里善良勤奋的我,性格中有些偏激和冲动,有强烈的控制欲,学炼法轮功后我逐渐改变了这一点,以致多年后多年不见的、在美国定居的、中美名校毕业的高中同桌打来电话时,惊讶的察觉到我的这种变化,用他的话讲:感觉我好象换了个人似的。
走出来捍卫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掌控全国党政军大权的江泽民,出自妒嫉心发动全部国家机器,开始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诺查丹马斯”的《诸世纪》预言应验了,但“只缘身在此山中”,世人将预言所指的“人类大劫难”理解为全球性的自然灾难或世界大战,亲眼目睹亲身经历“恐怖大王从天而降”的世人,想当然的认为原来历史上一直很准的预言,在此关系全人类未来的关键时刻说错了。殊不知,对提升人类道德的“真、善、忍”信仰的无理智打压与迫害,才是真正的全人类大劫难!
江泽民集团为了煽动普通民众对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的仇恨,更为邪恶迫害编造理由,于二零零一年一手导演炮制了“天安门自焚事件”。
二零零一年时,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我向同学讲“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功是禁止杀生和自杀的,有同学报告到学工组老师那里。学校领导特意从我家乡千里迢迢找来我的父母,让他们转达了学校按上级文件指示给的两个选择:要么写“保证书”;要么开除学籍,转交公安机关。半夜里,我们一家三口在学校的招待所里哭成一团。这是我第一次亲身体验到江泽民发起的这场政治迫害的残酷与邪恶。
二零零四年,大学毕业的我不仅取得了双学位学士,更是以专业第一的成绩保送到国内这一领域最权威、科研力量最强的中科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攻读研究生(现更名为“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下文简称“遥感所”, 属中国科学院京区院所)。读研比起大学时有了更多自己支配的时间,期间我深入了解到很多同我一样的法轮功修炼者受到种种迫害:抄家,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被非法关押后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等等。
我再也坐不住了,于是在放寒假后,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在天安门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请愿,同时向世人喊出自己的心声:法轮大法好!生命需要“真善忍”!世界需要“真善忍”!
我被绑架至“天安门派出所”,羽绒服被撕破,警察和武警为了“抓我”奖金的归属,竟当着我的面争执起来。后我又被绑架至“东城区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狱警虽然处处流露出对我的同情,但他们为了自己的饭碗,也唆使刑事犯人们把我压到地上不让我炼功,并以不让同室其他人采购生活用品来要挟我。这让我心理始终处于一种不安状况,生怕给别人带来什么麻烦和困苦,也不想和狱警起什么冲突让他们为难。一些犯人常常坦言对我们的同情:“我们是罪有应得,可你们呢?看你风华正茂,大好前途,人也长得俊朗,这一下不全完了吗?”期间我父亲给我存了一千元钱想让我吃得好点,但大部分被牢头给侵吞了。
四月一日,几个狱警要绑架我去团河调遣处,我坐在地上发正念抵制,他们用拳头“呯呯”的打在我头上,强行把我抬到了车上。到了团河调遣处,刚進门我喊“法轮大法好”,被一帮“包夹”犯人抬到一个房间里,把我的头往墙上猛撞,又把我摔到地上用脚踩踏我。我听到狱警们商量要不要动用“电具”,结果是见我太瘦弱,怕承受不住。后来他们拿不给关押人员吃饭要挟我写所谓的“保证书”。
团河劳教所酷刑:死人床、禁水、灌尿……
五月十三日,把我从团河调遣处绑架到团河劳教所。在“一大队”,天天被要求按“军姿” 面对墙坐在小塑料板凳上,总时长达十几个小时,一有松懈,包夹就以此为理由打人整人。晚上又熬夜不让睡觉。一天晚上我上厕所,不让我去,反而找了一帮包夹,把我压到地上,用擦地板的很脏很大的布,狠狠的塞到我嘴里。我生平第一次尝到那样的痛苦,难以用语言形容,感觉火辣辣的钻心痛。之后就强迫我吃药,我不吃就让最卖力的包夹李旺掐住我的下颌,再掰开我的嘴,把整个拳头都塞到我嘴里,强行把药放下,再掐紧下巴使劲灌入水。嘴里还有下巴都疼痛极了。李旺有恃无恐的对我讲:“你不吃也得吃,反而要让你多受罪。”后来我就晕迷过去了。隐约记得几个包夹对我连踢带打,我醒来时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里(劳教所里称小号),被用布条紧紧绑在床板上,嘴上死死的勒着布带子。大夏天,捂着厚厚的棉被。
中共酷刑示意图:铐在床上 |
因多数时间在晕迷中,只能记得在此期间,包夹们不给我水喝,可包夹在记录本上边写边说:“给霍彦光喂水二百毫升。”还有一次,我被象绑粽子似的被死死的绑在一个板凳上,只记得特别痛苦。偶尔间或醒来,就打我耳光,或拿竹板子打我,一般都是打手指,也打过大腿根部等部位,都是末梢痛感神经集中的部位,手指脸部一直都是肿着的。嘴被布带子勒烂了,一位姓张的狱警给我涂上药,再接着勒。不让上厕所,弄得我经常尿在床上,躺在自己的尿里。还有一次他们给我灌尿喝,一次包夹张志猛给灌我吐他的漱口水喝(依稀印象中渴极了,比没水喝无异于天壤之别)。
酷刑演示: 野蛮灌食 |
当时主管“一大队”的是位姓阎的女狱警,还有狱警刘国玺、魏国平、陈学士、郭金河、张海东、田源、吴雪迷、王凤宝,还有姓岳、姓赵的等狱警(只能记得这些了)。包夹有陈昌晓、李民、金烨、李树山、张志猛等人。现在对那段时间的印象就是极其痛苦,特别的渴,被虐打虐待等。大概到了六月几号或是十几号,我苏醒过来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
过了两、三天,我大概又恢复了点意识,包夹扶我起来拿了个凳子给我坐(因我长期被死死绑在床上,长期喝不到水,也很少吃东西,几乎皮包骨头了,连起身都起不来,换个姿势都成为一种极其奢侈的享受,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种酷刑,称为“死人床”),我坐上去就直接摔倒在地上,原来凳子少了一条腿,我估计是他们试我当时意识恢复到什么程度。等我渐渐恢复意识后,身体变得十分虚弱,也没什么承受能力了,这时狱警就强迫我写了所谓的“三书”。
虽然狱警和包夹们曾很残忍的虐待折磨殴打我,但我并没有对他们产生丝毫的怨恨感,因为法轮功教导我们要成为“真、善、忍”的更好的人,要善待一切众生,能舍己救人。在吃饭时,我把自己仅有的一瓶“豆腐乳”分给当时包夹我的、什么都没有的陈昌晓和李树山(都因偷盗而劳教),一开始他俩以为我是怕他俩才每次夹给他俩一些,后来他俩明白我不是出于怕心,而是出于某种同情的善意后,流露出那么一丝的惊诧。这些包夹们在受狱警的指使打人折磨人时,常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一邪说来麻痹自我与寻找“莫须有”的理由,一般他们被诱以减期以及在里面能“高人一等”,就为了这些利益来干坏事;对不想干缺德事的包夹们,狱警又以“交国保处置”来恫吓和延期来威胁。
以后近两年的时间里,几乎每天都被强迫劳作,或是“队列训练”时站在边上(因身体虚弱等原因,无法参加)等等。一次我因身体状况虚弱拒绝做工,狱警刘国玺把我揪到他休息室,在我头上狠打了一掌。后来刘国玺还威胁我说:“要在前几年,你早没了。”需要说明的是,在“一大队”,对一群大部分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只要没有外面工厂的活,基本上都会被带到广场上進行“军训”:站军姿、练转向、走齐步、走正步、分列式等等,无论烈日炎炎,或是北风呼啸,一练几个小时,这无疑是一种变相体罚,还美其名曰“队长为了让你们锻炼身体而不辞劳苦”。当要着重迫害某些人时,便以军训动作达不到标准而直接体罚,比如站军姿一动不动一两个小时等。不禁让人想到《水浒传》故事中林冲被“伺候洗脚”的手段。还有时不时的拔草运动,有时也会去种草,拔完了种,种完了拔,实质也是一种变相体罚。
劳教所里关押法轮功学员大队的狱警,应该是受过警察常规训练之外的“610系统”的特别训练,他们特别精于察言观色,利用人的各种心理,比如亲情、恐惧等等,也特别擅于挑起关押人员们互相间猜疑、故意制造矛盾等来达到他们的目地,这一点是看守所拘留所里的狱警们无法相比的,种种手段可以说运用得炉火纯青,登峰造极。最令人感到可悲的是,他们中个别人已经把整人迫害人当作了一种乐趣,甚至是存在的意义,更何况还有巨额的奖金或实物等回报。
大概是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左右,我又进入了半晕迷状态,约一个月后被保外就医。家人来接时发现我的衣服玉佩等随身物品都找不见了。此次被非法关押时间共计一年十一个月。
被剥夺学籍 几番遭解雇
我在团河劳教所昏迷期间,中科院遥感所所长李小文院士,曾到北京市劳教局提出要探望我,虽然没被准许,但对劳教所的狱警们心理上起到了某种无形的震慑作用,或许使他们多少收敛了些恶行。中国制造大飞机的建言与倡导者胡溪涛老先生,想帮我家人做点什么,最后发现什么也帮不上。
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爷爷奶奶先后去世,他们临走前最大的遗憾是没能再见到从小疼爱的长孙一面。因妹妹在读大学,爸爸妈妈每每精打细算,省吃俭用,只为能攒下千里迢迢来看我的各项花费。他们来不了时,总是放心不下,便让在北京上学的妹妹一人来探视我;我妹妹每次都得凌晨三、四点起来,转乘数路公交车,六点钟以前赶到劳教所的大门外排队登记等候。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他们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压力,父亲头发一夜白了很多;母亲因为担忧、牵挂、忧郁成疾,一度精神恍惚;妹妹学习成绩也由班内的前几名降到中等以后。有劳教所的犯人利用包夹身份,从狱警的记录本那里偷偷记走了我家人的手机座机号码,减期释放后给我家人打讹诈骗钱电话,把我父母都吓哭了。
重获自由后,中科院研究所许诺可以让我继续完成学业。过年后,二零零七年初,中科院研究生院(玉泉路校区)学工处突然以“两周没有到培养单位”的名义给我强制退学(虽然我被关押在劳教所,但是学工处的员工及马副院长有意避开此事)。事后我得知,因我的事中科院研究生院所有教师和员工以及中科院遥感所所有职工的年终奖金全被扣掉,我也不知有多少人因此而失去了年终奖,估计至少也有几百人。
失学后,我只好先在北京打工。一开始应聘到清华紫光公司,试用第三天时,上午我把身份证号码报到公司人事处,下午便被解聘了。在求职时,每当应聘单位询问我的过往详细经历时,我实话实说,结果本打算聘用我的公司往往在最后时刻改变了主意。一次一位叔叔介绍我去了某软件公司,他们问我为何不读完研究生时,我讲了实情,虽然该公司与某北美软件公司因经济纠纷的电子邮件由我翻译并恢复,一次项目中数据处理的捷径方法也是我想出的,但工作三个月后还是只给了我一千元的工资。那位叔叔得知后十分生气,因为该公司正在向测绘部申报某资质求他帮忙,于是他想替我以每月最少两千元的标准索要工资,虽然我非常需要这样的工资,但我觉得这个民营公司也不容易,公司的经济状况确实不好,如果效益好的话我肯定会赞同这位叔叔的做法,但这种情况下我实在于心不忍,就劝阻住了他。
再次被绑架 遭折磨性灌食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我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发“神韵”光碟时,突然被一群保安给围住。虽然有七、八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但他们合起来好象也搬不动我似的,僵持一段时间后,他们开来一辆车,打掉了我的眼镜(此后两年半的时间里我一直没有眼镜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我抬起来塞到后备厢里,把我绑架到保卫处。期间一位我不认识的大学生来找他们问:“你们把我的同学抓到这里来干什么,抓错人了吧”。好象是保卫处的科长还是副科长,打我他又怕疼,就拿烟头烫我,烫了我一下他哆嗦了一下,又不甘心的烫了我第二下,我看到他脸色一变,就头也不回的走了。我手上肿起了两个圆圆的红包。听保安们议论:可把他看好了,这可是钱啊。好象他们除了领导所得外,每人能分五百~一千元钱。我想还真不少呢。
然后我就被绑架至朝阳区三间房派出所,在此期间一位警察拿棍子打我,并恐吓我说北京某医院正在做器官移植手术,听其他警察说他是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和我关在一个房子里的是一群因打架被拘的年轻人和一个在夜总会工作的女服务员。那位女服务员被查出怀孕,当时我们要坐只能坐在水泥地上,我便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她当垫子,她没要。一位警察对满屋子的人说:“其实法轮功真是教人做好人,我们也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又不危害社会,但是政府(指江泽民一手遮天下的)不允许,我们也没办法”。在绑架我去朝阳区看守所的路上,警察让一位协警押着我。那位壮硕的协警在警察注意时便做出对我很凶的样子,抓紧我的肩膀,但当警察扭过头时,他马上松手,同时我看到他难过中而又无奈的偏过头,眼睛里有泪光。我知道协警就那么点收入,说不定碰到什么危险事还得先担当,他当时心里肯定十分纠结。人的良心善念总有被触动的时刻吧。
在看守所,我以绝食来抵制这种迫害。大约十多天后,我仍然行动谈笑自如,以至于牢房里的人都对我改了称呼,但看守所认为已超过人的生理极限,便对我强行灌食。第一次灌食时,我实在不想让里面的狱警误会,心里实在也不愿给他们添麻烦,便表明了我绝食的态度:我只是针对这场迫害,不针对你们。因此我自己拿起高浓度盐水冲的奶粉喝了下去。冲奶粉时有个女狱警在场,她要求牢头在内的两个包夹在已放入大量盐的水内再多多加盐,两人象征性的撒了两次,被她一顿臭骂,只好又加了有不下五分之一包的盐。回去后,牢头偷偷的连骂带抱怨:关她什么事,管本牢房的男狱警都不说话,有的女人使起坏来阴毒劲真是男人没法比的。冲的奶粉里因盐太多,入嘴基本上是咸涩苦味,喝下一会我身体内也觉得无法形容的难受。后来再给我灌食时,因第一次灌食我已表明想法,狱警便让四五个包夹把我牢牢固定在椅子上,然后看守所里的护士用塑料管子从我的鼻孔插入,一直插到胃里,灌的都是高浓度盐水冲的奶粉或是玉米糊。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后来因我坚持炼功,把我关到另一个牢房,手上脚上都上了镣铐。牢头多次入狱,经验丰富,趁狱警不注意时,让我抬起一只脚,把扭曲了几圈的脚镣的圈子解开,说这样轻快些(似乎说有二十斤,当时也没太留意多重)。
一次灌食回来时,路过我先前呆的那个牢房,那的牢头看见我鼻孔流血,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吃力的往前迈步,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不顾狱警在我们身后不远处,愤怒的朝押着我的这个牢头和包夹吼道:多好的小伙,你们下手就不能轻点。这个牢头无奈的说:是管教(对狱警的称呼)让这么干的,也不是我们给灌的。
这些牢头都是多次入狱的北京本地人,一般都是吸毒犯和赌博犯。最后一次给我灌食时,护士把塑料管插進去又拔出来,拔出来又插進去,我体内又疼又难受,实在受不了了,就没法再绝食了。有一天狱警突然解开我手脚上的镣铐,把我绑架到了拘留所。刚到拘留所,一个狱警(据说是副科长)就踹了我一脚,把牢头等人叫走偷偷说了什么。监舍的牢头是因偷自行车入狱的。说来也有趣,那些赌博斗殴,贩毒吸毒,抢劫甚至杀人的犯人们,认为我虽然长得文弱温雅,但是个“硬汉”。可这在其它类型犯人眼里最瞧不起,往往被欺凌和役使的小偷,却认为我软弱可欺。其实狱警也喜欢用此类包夹,为了一包方便面可以卖十分的力气,他们中有的理智并不健全。我一炼功,他就唆使其他犯人一起打我踢我,要么狠抽我的耳光,要么用拳头打我的肚子。一次一个犯人觉得手打得太疼,改拿拖鞋底抽我耳光,有的犯人都惊呆了。一个因打架而拘留的犯人实在看不下去了,用不平和不解的语气问我:“看你人也挺硬气的,你怎么这样(指任牢头等人打骂,既不还口也不还手)?”我答道:“我们按师父讲的‘真善忍’来要求自己,起码要做到的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天狱警来时,我说:“牢头老打我,你不管吗?”狱警略带得意的回答:“不管。”我说:“这个你该管管的,这样对他不好。”我当时想的是对行恶的人不好,并没有丝毫为自己着想的念头。牢头马上说:“他炼功我们也拦不住,打也不顶用。”从此后,牢头再也没打过我了。
又被劫持到团河劳教所
大概六月份,我被绑架至团河调遣处。我的MP4、手机、电脑包等物品都不知被弄到哪去了。体检完后,有个狱警拿电棍电我的手。在“一大队”,我因拒绝写所谓的“保证书”又被关入小号。白天,包夹刘鑫、蒋金国等强行把我的腿伸直摁在床板上,脚踝至脚掌悬空在床板外沿,然后把凳子压在脚踝上面,包夹坐到凳子上,使脚踝关节受到压迫而产生剧痛,同时不停地拳打脚踹,打耳光,打我的手。晚上,包夹钟波、姜凤权等人说让我躺在床上睡觉,却穿着鞋子恶狠狠地踹、踏、踩我的脸、头、胳膊、脚等处。此后我的左手和脸部就经常出现抽搐状态,头也常常疼痛一直到现在。后来我又被绑架至团河劳教所,期间多次出现无法说话,无法行动或行动困难等症状。狱警们常常对其他关押人员说我有“神经病”。除了练队站着等变相体罚,被罚抬重物,被强行扣掉家人存的生活费参加“客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被强迫参加劳动外,又多次被关小号经受已成定式的迫害折磨等。“一大队”的队列训练远远多于其它的大队,一次我突然想,如果指使练队的几个狱警遭现世报应腿摔坏了,不知他还会不会再喊号子训练别人。没几天,“大队长”狱警刘国玺一瘸一拐的指挥其他“大、小队长”坚持来练队。听其他狱警讲他开别克车时一下子撞到了树上,还好车子高级又有气囊,只是受了点轻伤(劳教所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狱警们都比其它队要富,听他们自己讲工作几年在北京就能分到房子、买到好车)。二零一零年团河劳教所拆迁,我又被绑架至新河劳教所。直到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我才再次获得自由,户口被中关村派出所强行打回原籍。此次被非法关押,共计两年六个月。
我前后两次被非法关押,共计四年又五个月。在此期间,我的家人又再一次限入无边的痛苦之中。爸爸妈妈因牵挂、思念、担忧、害怕、伤心,经常一整天晕晕乎乎,以泪洗面,凑合弄点东西填饱肚子。乡宁县国保大队当时的大队长曾将我父亲非法传唤去讯问并录像,自称多花点钱能把我从北京转回地方上,可能他想讹诈点钱,后来突然暴病身亡。
二零一一年,乡宁县国保大队和城关镇派出所接到上级“610系统”指令对我非法传讯,要求我每月去交汇报材料一次,每季度在小区居委会办一次证明材料;县里的警察只是在茫然的执行上级命令。乡宁县派出所副所长刘乡来,向我非法索取登记费并不出具任何收据。现在,我还每天经常左手和脸部出现抽搐状态,头也常常疼痛,尤其晚上比较厉害,经常痛得睡不着觉。也没能找到工作,一直在家养身体,希望能早点康复。
由于江氏集团铺天盖地的谎言造谣迫害,致使世人对大法产生了很多的误解与仇视,使我的家人时时处于极度的痛苦和惶恐中。小县城里人也不多,很多事一传满城皆知。我因成绩优秀从小被亲友们寄予厚望,很多亲友原本以为我可以“出人头地”,对我父母很尊重羡慕,结果因我出事所有的期望全部落空。在家乡县里,爸妈走在街上,有时背后会有人指指点点;使他们本已痛苦不堪的内心更加痛苦,身心交瘁……
在劳教所时,一次狱警得知我所学的专业是高科技卫星遥感,便向我探询卫星能否拍清地面的场景。我据所学如实答道:二零零四年时在大陆就能买到的国际商用卫星快鸟(Quick Bird)影象, 空间分辨率已达零点六一米;国际军用卫星的分辨率更高,肯定在厘米级别;人在室内的情形,卫星可以通过红外波段拍摄;现在技术又发展得这么快;简单通俗的讲,一些电影里用卫星观测地面乃至室内的技术是真实存在的。他听了很是紧张。我有点暗暗好笑,他不相信“暗室亏心,神目如电”这样的古训,但心底却十分忌惮高科技。
正义永在
我的经历只是无数法轮功修炼者中的一例而已。江泽民是这场邪恶迫害的始作俑者和策划指挥者,对这场历史罪恶负有不可逃脱的首要主要责任。江泽民把古今中外的一切邪恶手段都利用来对付法轮功,致使法律、道德和人性都遭到极大破坏,这从根本上毁坏着社会的根基。江泽民为了打击“真善忍”,怂恿假、恶、斗、毒、邪、腐败,随之而来的是中国大地上普遍的道德沦丧,社会风气恶化,人人深受其害。
从迫害发生那天起,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所作所为无非是在说“真话”,做更符合“真、善、忍”要求的更好的好人。而谁坚持说“真话”,就会被单位被学校开除,就会被抄家、被没收财产,就会被劳教被判刑,就会被酷刑折磨,就会被认定为“精神病”,就会被活活打死,就会被活活摘除器官卖钱……而这一切毫无顾忌的邪恶行径的根源,直接来自于江泽民下达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政策。
以我自己的经历来看,在派出所,警察们可能是最了解法轮功真相的一群人,所作所为只不过是为了自保饭碗,或为了升迁,为了奖金,为了各种利益诱惑。在劳教所里,对信仰“真、善、忍”不愿违背良心说假话的修炼人,采用各种各样常人无法想象的酷刑来长期折磨迫害;狱警和包夹们当然深知这种种酷刑折磨无法改变修炼者的信仰,但他们所要的只是你说假话,办假事,完成上级交给他们的任务,即使不能升迁,也能发财。而在中国,越是高的社会阶层,越对法轮功的真相有更多的认识,也对社会了解的比平民百姓更加全面透彻;那些卖力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无非是为了讨好江泽民的一己之私,说到底是为了升官发财。
试观在劳教所里所用的各种手段,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里,总要找出极个别的几个人来重点迫害,不仅能营造恐怖气氛,更能让其他人无时无刻不活在一种自我保护的心态之中。给的各种少受罪的诱惑(如减期等),总要在附加层层条件的基础上,再逼迫引诱刺激关押人员互相“竞争”,绞尽脑汁耍尽手段、万不死心的想方设法挑动他们的为了自己的私心。虽然没有一丝人性,却在套路上特别符合曾经出现的说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而不为自己着想,只想让世人听到真话、明白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有时还会被冠以“神经病”的名义加重迫害。如果按照这种逻辑,那童话《国王的新装》里那个敢于说真话的小孩是不是也是神经病呢?那些匡扶正义,见义勇为者是不是也是神经病呢?从这个角度来思考,我们或许一点都不难搞明白,为何中国大地上会普遍的道德沦丧,为何社会风气会恶化,为何人人深受其害……假如按照这种趋势再不可遏制的发展下去,人类社会将变成什么样的状态?人类是否会面临可怕的“劫难”呢?这“劫难”恰恰是道德崩溃之后每个人不得不吞下的恶果……
记得两三岁时,一次姑妈给我洗手时,两只扭打成一团的蜜蜂和苍蝇掉到了洗脸盆里;姑妈叮嘱我不要动,转身回屋去了;我不忍看着苍蝇和蜜蜂在泛着泡沫的脸盆里拼命苦苦挣扎,伸手把它们捞了出来;苍蝇飞走了,蜜蜂蜇了我也飞走了;姑妈听到我的哭声,慌忙跑出来,边抚慰我边说:“我想找个东西来捞蜜蜂。蜂会蜇人的呀!这种痛就是蜂蜇。那是只糊涂虫。”大人们误以为我是好奇才去捞的,而我只担心那只蜜蜂会不会因蜇人而死……直到近几年,我才从“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修行中领悟到一点对我们信仰者的更深要求:不管是哪个生命,即使他歇斯底里的向我们法轮功修炼者举起血淋淋的屠刀,我们也要用从“真、善、忍”法理中修行出的至真、纯善、坚忍的言行来慈悲面对,只为能唤起行恶者的良知和善念,因为人的本性原本纯真善良。也希望世人能意识到,在外来压力和因素的作用下,邪恶迫害的是“真、善、忍”,拷打和煎熬着的却是行恶者,麻木者,浑浑噩噩者的善念和良知。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每个人都在自己称量着自己的良心。也确实有很多行恶者,良知苏醒,善念萌发,中止了恶行。更是有越来越多的世人敢于公开站出来谴责,抵制和声讨江氏集团这种灭绝人性、天人共愤的邪恶行径,这种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无理智的疯狂迫害。
人间的法律是用来维护正义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漏网之鱼,世间时有;脱天之鸟,宇内尚无。” 根据《国际人权公约》,江泽民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根据中国《宪法》、《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抢劫罪、绑架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罪行。
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巨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避免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提起刑事诉讼。为此,作为受害者,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罪责(包括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并依法给以应有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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