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孙淑芳,女,一九六二年七月十九日出生,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的一名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八年前我体弱多病,吃药也不见效。经同事介绍我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一段时间的学法炼功,心性和身体各方面都发生很大变化,真正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感觉,精力旺盛,为家里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我见证了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这些年来我能按照《转法轮》书中要求的修炼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好人,做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人,能够淡化名利,与人为善,遇到矛盾就是找自己的不足,从而理性平和的化解了矛盾。法轮功是一部教人修心向善,祛病健身的好功法。
可是这么好的功法,江泽民不顾广大修炼者身心受益的事实,竟然发动了这场长达十七年之久的残酷迫害,利用的手段都是污蔑、造谣、陷害,所有媒体歪曲、丑化法轮功,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在犯罪,法轮功学员冒着危险,不顾个人安危向人讲述着真相,让人们别再参与迫害,实质就是在救人。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下午,我正在阿城区五金商店上班,阿城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杨自横带领几名警察闯到商店不容我说话就把法轮功真相资料搬走,搜走写有真相的人民币,然后将我绑架到车上开到我家中,把我家墙上挂的写有“真、善、忍好”的图片拿走,电脑主机一台、随身听一部、mp3一部,还有几千元钱都搜走了。当天晚上八点,把我送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关押到八月二十六日,扣伙食费300多元。
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又将我非法劫持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继续迫害。当时我也没有换洗的衣服及洗漱用品,又无法与家人联系,我绝食四天,看守所就强制给我灌食。用钳子夹着一块脏毛巾,用力撬我的嘴,当时就感觉下面一排牙像倒了一样,从那以后,满口牙松动,没剩几颗好牙,饭菜基本是整个吞咽,进食非常困难。还有一次姓孙的警察,让我与新关押进来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一起抽血,我说刚来时我已经抽过血了,我的血不能随便抽,他们就叫来五、六个在押人员,强行把我摁倒在床上。当时有个很壮的女孩子,用力按我的肋骨,其余人把住四肢,我就用力挣脱,这时就听到我肋骨“嘎”的一声像折了的声音,一名男管教说松手,精神病,别给她抽了。然后他们将我送回房间。从那以后,我每天坚持背法、炼功、发正念、劝三退,管教看见不让,就让四名二十多岁的在押人员将我摁倒在床铺上,然后一起将我往地上拽,结果给他们累的直喘粗气,也没拉动我。后来孔所长跟法院人员说,快把她送走吧!我们这儿不能留她了。就这样,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我被非法关押了七个多月,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那天,他们将我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九监区继续迫害。
监狱为了转化我,六天五宿不让我合眼,而且坐着特别矮小的塑料板凳,进行酷刑折磨,两腿夹紧手放在膝盖上,脚不许出一小块地砖,腿只要稍微离开一点缝他们就动手打。合一下眼,他们就用水枪喷。用小细绳捅鼻孔,踢腿,打嘴巴子,整天让看侮蔑大法和师父的光盘。我不看,而且晚间不报名,我说我没犯法,不能报名,他们就把我绑在床上,不许直立,身子斜着,这样无法站住,警察在监控看着,让包夹用皮带、宽透明胶带把我腿和身子从上到下缠上,写上污蔑师父的纸条往鞋底上贴,给我折磨的当时脸上就像水洗一样。我说要上卫生间,他们说不写“四书”不许出去。就这样我倒地昏死过去两次。等醒来一看,几个包夹正在给我按人中,问我说报不报名,我说不报,他们就接着折磨我,当时大便已经便到裤子里,精神和肉体受到摧残。我承受到了极点,就违心的写了对不起师父给大法抹黑的“四书”。
随后的日子他们看我在言行上还按大法要求做,就每天从早上五点半让我坐小板凳。除上厕所、吃饭外,一直坐到半夜十一点左右才让上床休息。我的两腿坐肿了,臀部也坐得结了痂,不说不写污蔑师父的话就挨一顿毒打。有个叫王丹的警察叫一名刑事犯看着我。坐在床上随意盘腿也不行,就说我是炼功。这样在九监区被折磨了七个多月。我觉得不能整天在这儿写污蔑师父的笔记,决定下队,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他们将我分到十三监区,来的第二天,我的手腕儿就摔了,肿的黑紫色。徐大队说不许休假,不能干活,到车间坐着。我们每天除了给分配的任务外,还得下楼抬货、装货,有时加班加点干,到休息日都不休息,说是抢任务。若来检查的就把前门锁上,从后门下楼回监舍,等检查走后,就继续回车间干活。有时收工很晚,回监舍点名之前,还要站半小时左右,同修之间不让说话,身心受到伤害。
我的家人经多方打听,三个多月才知道我的下落。我的老母亲想念女儿,丈夫思念妻子承受了巨大精神压力,都先后去世了。儿子为了照顾病重的父亲,就向亲人借钱成了家,再加上给父亲看病,欠了许多债,至今没有还清。这场迫害给我及我的家人造成的损失无法用语言表达。这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他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目前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把他绳之以法,上合天意下顺民心,只有这样才能使真、善、忍的真理在人间得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