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珍,女,五十二岁,铁岭县李千户乡小屯村村民。她丈夫因病于早年去世,她自己也是多种疾病缠身,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为了维持生计,李丽珍带着儿子寄住在抚顺市妹妹家,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李丽珍在街上向民众发放破网软件小光盘,被警察绑架到千金派出所。
警察逼问小光盘的来源,将她双手铐在两个椅子上,脖子挂一个十斤酒桶,令她站不起也蹲不下,往她眼睛、鼻子、嘴里抹辣根。
第二天,李丽珍被劫持到南沟看守所。半个月后,警察勒索三千元,让李丽珍取保候审。李丽珍回家二十天后,派出所警察要她去报到,李丽珍被迫离家,吃尽颠沛流离之苦。
二零一六年初,李丽珍因牵挂孩子回到抚顺市,五月六日晚在妹妹家楼下被蹲坑警察绑架,警察污蔑她是网上通缉的逃犯。同年八月,李丽珍遭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刑事庭非法庭审。尽管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法庭仍罔顾法律,对李丽珍非法判刑两年半。
抚顺市新抚区法院:
刑事庭024-57567113
千金派出所:
责任警察王振兴1810423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