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的母亲王英华于二零一五年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女儿被迫害致死。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将首恶江泽民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以下是七十五岁的王英华女士在控告书中叙述女儿李英生前遭迫害的事实:
我的女儿李英,已经与我永别近七年了,离世时她才四十二岁。
我女儿李英是在一九九六年喜得法轮大法的,修炼法轮功后,她顽固的牛皮癣等疾病不翼而飞,生活变得快乐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我女儿曾因穿了写有“真、善、忍”字样的衣服,就被绑架、关押到拘留所。
后来她又因散发、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而被绑架,二零零二年四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里,她因拒绝放弃“真、善、忍”的信仰,遭到狱警的残酷折磨:电棍电、不让睡觉、殴打,她的脸被打肿了,血压低得惊人,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原本一百二十斤的体重瘦成只有七十斤重。就这样狱警还要强迫她每天干十二小时的超体力苦工。
二零零四年三月四日,女儿的两年非法劳教到期,我们家人去接她,可是劳教所不放人,说她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给她非法加期。我女儿用绝食方式抵制迫害,要求无条件释放。遭劳教所狱警强制灌食,强输不明药物,狱警还叫嚣:不“转化”就别想出这个门。
中共酷刑示意图:注射药物 |
我们家人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司法厅来人过问,劳教所隐瞒事实真相,对司法厅的人说:“李英现在‘转化’了,不绝食了,我们给她打的都是营养药,让她家人三月二十四日早八点来接人,到时候我们肯定放人。”
这样,李英遭被非法延期关押了二十四天后走出劳教所。但是警察没有让李英回家,而是把她和我们家人劫持到了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们逼迫李英写“不修炼、不进京、不上访、不贴发真相资料”的所谓保证书。李英义正词严地说:“这是不可能的,我什么都不会写的。如果我要写的话,早一年我就回来了。”家人也质问警察:“你们这么做有什么法律依据?”警察无言以对,却让家人交一千元保证金才可以把李英领回家。其家人面对警察们的无理勒索,坚决抵制。最后派出所警察只好把李英放回家。
此时的李英身体已被迫害得骨瘦如柴,非常虚弱。回家半个多月后,她又突然出现恶心、呕吐、不能进食、全身疼痛的奇怪症状,尤其是五脏六腑剧痛难忍,她从床上滚到地下,又从地上爬到床上,折腾得死去活来。李英说:“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这样疼过,在劳教所两年的酷刑折磨也没有这样疼过。”从此以后,她经常这样疼痛,尤其是小腹疼痛的厉害,一直持续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这天她含冤离世。
李英在绝食抗议非法超期关押时,狱警给她打药水吊瓶,打的是什么药?这不正常的疼痛与打的药物是否有关,我们家人强烈怀疑她遭到药物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