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开始四天之内,双鸭山公安局绑架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对十七人非法抄家,抢劫个人财产价值百万。其中杨玉范、祖绍海等三人被保外就医,吴月霞被非法监视居住,张丽艳、王玉芝、郭洪霞、单金丽和她的儿子王东生一直被非法关押、构陷。
近两年的时间里,被迫害学员的家人无数次的奔走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政府,但各部门互相推诿。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曾五次不远数千里从外地赶到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阅卷,但每次刑庭庭长高志新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当家属及律师询问案件进展情况,高志新都说别问了,案子正在协调中。律师再继续追问为什么不让律师阅卷,高志新干脆挂断了电话或根本不接听电话。
六十六岁的王亚凡为营救妻子单金丽与儿子王东生,一年半以来,奔走于双鸭山市公检法各个部门,受到各种冷遇、威胁、推诿。王亚凡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中旬向最高检递交了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上午,王亚凡被卧虹桥派出所警察骗去,说是让他取回家中被抄走的物品,结果却把王亚凡绑架到双鸭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天,王被迫害出现严重的冠心病状态,看守所怕承担责任,协调各部门将其放回家。尖山区卧虹桥派出所警察威胁王亚凡,必须搬离卧虹桥管辖区,否则还抓他。王亚凡被迫搬家,身体状况恶化,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离世,单金丽与王东生也没有被允许回家见最后一面。
二零一六年五月上旬,取保回家的杨玉范和祖绍海又被双鸭山尖山分局绑架,说尖山法院高志新已经将他们批捕。不法警察将杨玉范拉到医院检查身体,高压二百六十,还强行送看守所,看守所怕承担责任拒收,才将人放回家。祖绍海也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而得以平安无事。吴月霞的家人也一直在被骚扰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现在张丽艳等五人被严重超期羁押十八个月,杨玉范和祖绍海也已经过了一年取保期限。即便按照中共自己定的法律,高志新等也严重的触犯法律。
八月下旬,几名代理律师分别向尖山法院高志新递交了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高志新说收到了,但如石沉大海,不给律师任何答复。律师向法院和检察院控诉和纪检等部门递交了对高志新的控告信,也没有得到答复。九月末,律师居然收到高志新的电话通知让十月一日后阅卷开庭。
现在王玉芝家属已经向双鸭山公检法、人大、纪检等部门再次递交了对高志新的控告信。
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相关电话:区号0469
法院院长: 王占林 13339333007院长室:0469-428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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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庭长:高志新 15604690678 4284239
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
尖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树立 13664699557
朱维新:(分管公诉科的主管领导)13351162346
黄建中电话:13766680388 6107230(办公室)
牟丹电话:1330588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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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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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副主任王晓东13555150577办428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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