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山西省大同市法轮功学员杨国国(男 ,矿区云岗矿职工)、王佃华(女,市区居民)、张宪文(男,大同市南郊区暂住居民)被大同和忻州两地警察联合绑架。
2016年5月26日大同市矿区居民兰青梅、常丽娟、恒安新区居民夏润堂、张酉生被大同和忻州两地警察联合绑架。
具体过程如下:
杨国国当时是刚从井下夜班上来,还没来得及洗澡换衣服吃饭,就被事先蹲点在井口的两地警察绑架,之后在没有家属和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被警察撬门抄家,警察还把其私家车开走扣押。
王佃华是在小区门口被蹲坑警察绑架,家人回家只看到王佃华写有忻州公安局扣我的东西102类的字条。
张宪文是在自家门口被蹲坑便衣绑架,车被扣押,在家没人的情况下,被便衣从家中劫走笔记本电脑、切纸刀、打印机3台(2台未拆封)、,复印纸、现金2400元、带坠金项链1条、玛瑙项链1条、带钻石坠的银项链1条、金戒指1个、银戒指2个(其中有1个是祖传的),古玩1个(相传几代人的一个系1小铃铛的红色宝葫芦)。
事后大同市矿区新泉街派出所多次逼迫房东让张宪文家人搬家,并恐吓说:“如果不让搬走罚房东1.5万元罚金,不付罚金就拘留等等。”张宪文家属被迫再一次搬家。
常丽娟在外边被警察绑架,家被抄,警察抄家时没有亲属在场。
兰青梅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送女儿洗澡出门,当天没有回家,后听邻居说看到兰青梅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绑架走了,直到第二天,从门缝里看到拘留通知书,才知道兰青梅被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非法关押在忻州市西门坡看守所。
夏润堂在和妻子外出回来在自家楼下被不明身份的5,6个人强行绑架,夏妻边制止边问:“你们是谁? 凭什么把人绑走?”对方说:“去问你们大同公安吧。”之后夏妻去问本地公安,他们竟然说不知此事哄骗家属。
张酉生也是在外边被便衣绑架。
2016年8月8日兰青梅家属和律师去忻州市看守所会见,看守所不让会见,要求检察院出示会见证明,检察院说案件退回公安补侦来推诿。
2016年8月25日张宪文妻子和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张宪文。律师和张宪文妻子找国保队长李林双,要求还抄家时被偷走的很多钱及私人财物,之后警察只退回1200元,其它劫走的私有财物警察拒不承认,同去的还有张酉生的家属,不管家属怎么说没违法,劝其不要行恶,国保队长李林双还是坚持要走完程序,实质是继续迫害到底。
2016年9月12日张宪文的律师到忻州市忻府区检察院阅卷,案管中心的主任李润林要求律师到政法委备案,律师说党委不能干预司法,李主任说有文件,律师要求看文件,李又说文件过二天才能拿到。律师一再要求阅卷,这是合法权利,李主任一直推诿,让在院子里等他电话,律师等了1个多小时,李一直没有打电话,就进去找他,这时已经找不到他了,办公室没人了,律师给打电话,李又让下午过去,律师下午去了检察院没有见到李主任,打电话也不接。律师让案管中心的赵小旭给他打电话,一直不接,到了纪检也没人,就到了控申科反映李主任违法情况。第二天上午律师就李润林违法向政法委递交了控告信,政法委书记说我们不干预司法,我们也没有要求备案。有个刘寄荣主任一再讲他们不会干预司法,拿出了上面的文件,却不让律师和家属看,律师要求拿走文件去找检察院,他说不能,让律师回去直接找案管李润林。当律师指出其互相推诿,欺骗老百姓,刘主任反复解释推卸责任。之后律师只好去人大递交了控告信,去了忻州市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信,特快专递控告信给忻府区检察院案管中心。
2016年9月22日张宪文家属来到忻府区检察院向案管中心主任问张宪文的案件情况,李润林主任说案子退回直属分局,家属找到检察院公诉科长姜新生,姜新生以有事推诿。家属再次来到直属分局找国保队长李林双,李林双说一定把案子程序走完。家属要求李林双说明当时去大同抓人的具体时间、地点、什么人抓的,他说这个保密。
11月9日兰青梅的律师到了忻州市忻府区检察院要求阅卷,案管中心的李润林说案子11月1日就到忻府区法院了,律师向公诉科姜新生递交羁押必要性申请书,姜新生好像卸了重负一样说案子不在检察院了他们不管了,你们去法院吧。当律师指出检察院是监督机构,在兰青梅案子中没有起到监督作用,这是检察院违法,姜说那你们就去上告吧。后推诿说,我还有事,你们走吧。
家属和律师一起到了法院,法官只接待律师,二个法官是忻府区法院刑一庭王永林(审判长)和吕秀丽(主办人),法院法官告诉律师政法委要求起诉书不给律师,只许拍照和复印,还不许律师阅卷,法院法官说政法委要求不公开审理,法官告诉律师11月18日不公开庭审,法官和律师说他们也没有办法让律师理解他们,而且不见家属。律师只好写了三份材料递交法院:1、要求合议庭成员回避书。2、要求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3、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要求书。
律师会见了兰青梅,兰青梅传出了消息说忻州当地法轮功学员吴小娇在里面绝食,喊冤,被犯人打的很厉害,迫害得很严重。
11月10日张宪文律师和家属来到忻州市忻府区法院阅卷,法官吕秀丽接待了律师,不允许律师阅卷,张宪文案不公开开庭审理,不给律师起诉书。当律师看到吕法官手上拿了二份起诉书,就说给上我一份吧,吕法官拿起二份起诉书气势汹汹的走了,律师跑出去追上去和法官说要拍照起诉书,这样吕法官才让律师把起诉书拍照,并且律师严厉的正告法官“你处处都违法,你不按法律做事,我不能不按法律做事。我知道在忻州市告不了你,我到北京告你。”吕法官说律师“你小心点”,威胁律师。据律师说,起诉书上写着7个法轮功学员是因为早前去忻州市挂“法轮大法好”,“公审江泽民”等条幅被摄像头拍到,还把绑架后从家中抄出的法轮功真相资料作为证据起诉。因律师有事走了,下午家属来到忻府区法院找到监察人员反映法官违法的情况,却被监察人员推诿,到后来连电话都不接。家属又去了忻府区纪检委继续往上反映,并且递交了文书,还去了信访办同时反映了法院违法的情况。
至此,大同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目前案件在法院面临非法庭审,从绑架到诉讼过程,公检法滥用职权,先抓人后定罪,行恶后为了推卸责任相互推诿,剥夺家属甚至律师的合法权利,上下勾结,暗地里却继续迫害,这与当前的现政权所谓的“依法治国”公然背道而驰,希望有正义有良知的人都站出来,抵制这场迫害,维护正义。
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主要人员:
忻州市:
公安局局长 杨梅喜 18035016699
忻府区 政法委书记 胡建华 18935016888
忻府区 纪检书记 付光政 18335015888
忻府区检察院 检察长 桑凡林 13934009199
忻府去法院 院长 范越伟 0350-3032553
忻府区公安局国保,王利民0350-3039716(宅电)13835030921、13037017736
忻府区公安局国保, 郭新有13313500167(手机)0350-3815213(宅)
忻府区公安局国保, 翟俊华0350-2028379(宅电)13835030920(手机)
忻府区“610”主任,刘建光13935008682 0350-2021836(办)0350-3802301(宅)
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国保大队 ,李林双13313500321 刘长勇13383408072
忻州市直属分局副局长 闫智勇 13383401188刘建强13313500585
忻州市公安局 纪检书记 刘廷升13383408011 0350-3050012办
忻州市公安局 反邪教大队 大队长 闫玖林13383408278
忻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610专案组组长, 张建林 13835030038
忻州市中级法院 韩庚(院长) 15135026666
忻府区南城派出所 卢劲松13313500527
七一北路派出所 韩虓13383408037 孙跃18935017858
忻州市政法委法治办公室 田晓云 0350-3039495
忻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 刘素敏 0350-3050038
忻州市公安局法治科 燕翔 0350-3050038
忻府区检察院:
忻府区检察院检察长 牛文 13934432868(调任市检察院)
忻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立新 18535031499
忻府区检察院侦查科科长 刘虎云13994136098
忻府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姜新生 13935060213
忻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侯旭明 13509701998
忻府区检察院驻看守所 陈计和 13835001133
忻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晋云 15834262666
忻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 王计成 13803440083
忻府区检察院党总支书记 王月光 13994132778
忻府区检察院控申科 陈宝书0350-3089801
忻府区法院:
领导:
张建中 13835050000 631000 赵润玉 13903500666 631555
刘有林 13803440220 631220 王亚星 13994181797 631197
刘晋文 13935033366 631637 岳银柱 15035002895 631231
纪检监察:
张粉莲 13835068433 王春林 13994135195 631428
立案庭:
薛丽卿 13994131526 631526 杜爱红 13593208678 631626
刑事庭:
张凤鸣 13603501600 631600 王永林 13994131551 631551
吕秀丽 13994131500 631268 高慧娟 13935020637 631387
李娟 15035311323 6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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