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倪春艳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法轮功教会我做人的准则
我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前我性格清高傲慢,结婚后几年来没管婆婆叫过妈。学了法轮功以后,我不但身上所有的疾病都好了,性格也变好了,与婆婆的关系变得十分融洽。法轮功使人的道德提升,教会了我们做人的准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在全国发布了迫害法轮功的命令,我和家人也因此深受其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们都象往常一样在外面炼功,突然来了很多警察赶我们走,我们不走,最后他们用车把我们推走。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日,我和几个同修集体炼功,被110警察绑架到依兰县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长张焕友说我们是扰乱社会治安,我说我们也没犯法扰乱什么治安了?我被非法关押十六天。在这期间,我的商店没有人经营,我的丈夫上街道开要求释放我的证明,街长说了一些法轮功和我的不好听的话,丈夫就和街长打了起来,街长把丈夫送到派出所,街长让派出所拘留了丈夫,结果丈夫也被非法拘留7天,最后家人被他们勒索罚金两千元,伙食费三百元,我才被释放。丈夫在拘留所回来,把所有的怨恨都发在我身上,把我鼻梁打塌,眼睛打充血,脸变形。
遭强灌浓盐水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我正在商店卖货,原康园派出所一个姓邢的和姓孟的两个警察让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说没时间,货没人看管,他们说去一趟就回来,要不去他们没法说,我说不去。他们就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我到派出所一看,原来他们早有预谋,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龙德清和一个警察,在那等着我,他们一看到我就给我戴上手铐,那个警察拍桌子说我串连乡下给送书,我说拍什么桌子,书是新华书店买的,国家允许的有的是,你们凭什么抓人,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把我送进依兰县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等到第五天,看守所副所长林忠领着几名刑事犯把我铐在刑椅上,给我野蛮灌食,一个人薅着头发,两个按胳膊,一个掐鼻子,根本不给喘气的机会,给我灌浓盐水(瓶底还有没融化的盐)气管都灌坏了,直吐血水,我的耳朵也听不到声音了,半个月才好。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年底,还有三天就过年了,我被非法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七大队,因送去的法轮功学员很多,没有地方住,就分出一个十二大队,把我关押到十二队四班。
在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八,晚八点多钟,我们正在炼功,所长史英白和队长张波带领男女警察一、二百人,对我们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就听那电棍“嘎嘎”响,外面下着大雪,有的法轮功学员光着脚,有的穿着线衣,有的线衣被扯坏,有的被送进男队迫害,有的被强迫在雪地上冻着。我和几个法轮功学员光着脚在走廊里,就问史英白劳动教养所是教育人的地方,不是打人的地方,你是在犯法,我们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你没有任何手续就把我们非法扣押在这里。我和一名学员去张波那要人,她说这是所规、队纪。过几天有的回来了,有的被送进小号,强迫我们干活,装牙签、编车坐垫、粘冰棍杆等。有一天我们在屋里,就听有人喊救命,我们屋里十多个人,全体冲出去,警察一看事不好,就向史英白报告,我们冲到别的屋一看,两个“转化”者和警察把一名法轮功学员按在地上,往嘴上粘胶带,那时要不转化他们利用各种办法迫害。被迫害的学员营救出来,可史英白和张波带着不少警察在门外,把我们围住,这时我们和他们说迫害的事实,最后我们被带到男队五队。拖到晚间八点多,把我们一点一点的分开,因我们一天没有吃饭,然后就连打带拽把我关进小号,因我们绝食外面也在绝食,当时正是二零零一年五月初五,那时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灌食灌的已休克,劳教所怕出人命才把我们放回队里,当时我被迫害八天,后来干活听男刑事犯说让他们原地待命。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要开加期大会,警察全副武装,拿着电棍,抬着担架,拿着氧气袋,给七大队、十二大队法轮功学员加期,最多加一年,最少加三个月。由卢振山和史英白主持会议,所长大骂大法师父时,七大队有个法轮功学员制止卢振山的时候,被警察当场打昏,后来听说七大队死了三个法轮功学员。
“上大挂”酷刑 |
有一天,我们去大排吃饭就感到不对,因十二大队有一个小号排没来吃饭,我们都没有吃饭都想回来,可是大门已被关上,就看男警察四、五个人抬着一个法轮功学员往男队拽,我们已出不去等把小号的法轮功学员迫害到男四队,就回来把我们也都迫害到男队,我被迫害到一大队,让男警察、男刑事犯迫害我,白天让又高又胖的男刑事犯迫害我,白天上大挂,晚间不让睡觉,在水泥地上坐着,或者刑椅上坐着,一大队大队长让我背手,我说我没有犯法,他一脚就把我的第四个手指踢坏,现在还变形呢!坐刑椅坐的两腿从膝盖往下全肿,在男队迫害十八天,才放回女队。回到女队就又上大挂,后来因全身长疥疮,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才被放回家。
一次次遭迫害,婆婆在惊吓中去世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九日晚九点半,中共开十六大,依兰县国保大队、东城派出所警察和610人员闯到我家,因丈夫不在家,他们六、七个警察进来就把我按倒,把我家翻了个底朝天,连鞋都翻到一片狼藉,被非法关押十六天才放回。
二零一一年五月,在我丈夫去世第十二天,依兰县东城派出所派人到我家去找我,我正在和邻居说话,他们没有认出我来,回去就找来了一个叫李红军的警察,看我在家就跟我套近乎,我一看车里的警察在给我照相,我上前去问他:你在干什么呢?他说没干什么,我去抢没有抢到,他们开车就走了。
三月二十九日晚十点多钟,东城派出所警察闯到我家砸门,婆婆不给开,他们就从邻居家大门把铁栏杆掰坏,跳到我家,从车上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锤子砸门,婆婆怕把门砸坏,就把钥匙给了他们,警察闯入屋里。有一个警察,我问他你是谁?他说是副所长叫宋冶。我质问他们:你们是私闯民宅,你们是违法的。他们就开始翻东西,我说你们这是土匪,土匪没有规矩,有一个警察说我们就是土匪,抢去师父法像、MP3、EVD影碟机、手机十部。有个警察叫田野,发现一部非常好的苹果手机,我把手机抢到手里说:这个你们不能拿,这是孩子的手机,就交给婆婆,警察李阳搥了婆婆一拳,把婆婆搥个趔趄,抢去苹果手机,我婆婆说你怎么打我?李阳说:谁打你了。我说:你把他的警号记下来,他吓得把警号撕下。我问他们为什么绑架我,他们说这是上边让的,在东城派出所关押一夜,三十日早上五点被非法送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关押。三十一日早了点,我被强行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才放回。
我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回到家中二十天后,婆婆在惊吓中和痛苦中就去世了,因丈夫去世后我一直和婆婆生活在一起,我们相依为命。所以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给我造成了家破人亡,家庭的痛苦,精神的痛苦,经济的痛苦,我生活在没有安宁的惶恐之中,没有一点安全感,所承受的巨大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在此,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江泽民的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