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霞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前曾经折磨她的多种疾病,如严重的气管炎、哮喘、贫血等,炼功不久后都不治而愈。她也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做人,性格柔和,孝顺公婆、善待小叔子、妯娌。是邻里和家人都公认的贤妻良母。
张凤霞在饭店做服务员期间,饭店电视播放新唐人电视节目,老板娘李静和张凤霞被凌源国保警察先后绑架。张凤霞对警察的非法审讯、恶意构陷均不配合,零口供。家属去找国保警察讲理要人,警察均避而不见,连请的律师都被警察以各种借口搪塞不见,警察并将卷宗迅速移交检察院,又移交法院。
十一月十四日,在法庭上,律师辩护中指出,对张凤霞的指控毫无实施依据,是典型的主观归罪。一份合格的刑事判决文书,最低要求就是每一个结论都需要有证据来支持,公诉机关无法提供证据。张凤霞是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没有相关证据。刑法针对的只是行为,不包括思想。任何世俗政权也无法对信仰做评判。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非法庭审结束后,张凤霞出来,家人亲友与她见面无不心酸,张凤霞已经被非法关押四个多月,身体孱弱。女儿和儿媳呜呜哭泣,在场者无不心疼和不舍。
呼吁执法者真正的担起道义与法律的职责,无罪释放张凤霞,不要再为江泽民当枪使,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