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彩霞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母亲申冤,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控告,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以下是卫彩霞女士在控告书中所述:
一、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以德报怨,善待离异的丈夫
我原本就是一个老实、善良的人,结婚以后,我以为我的生活会幸福长久,俩个人会白头偕老,然而不幸的是,在当今这个道德低下、充满色情诱惑的大染缸,我的婚姻发生了变故,丈夫背叛了我。那一年,我整日愁眉苦脸,闷闷不乐,沉寂在痛苦之中。那时思想中经常反映出就是:人为什么活着?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活着为什么这么痛苦?想不明白时,轻生的念头时时在伴随我。心里老是愤愤不平,怎么对我这样?受伤的心埋下了怨恨的种子。
一九九六年,我母亲杨秀莲有缘学了法轮功,母亲学了之后经常在我们面前提起法轮功如何好。一九九八年十月,我在迷茫中走进法轮功。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在大法中我找到了答案,不再迷茫和痛苦,走出人生的低谷。大法使我了悟了人生真谛,使我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之路。心里也不怨恨丈夫了。我明白这一切都是有因缘关系,不是无缘无故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这个事也淡忘了。
以前我身体也不是太好,二十几岁时就有脑动脉硬化,头总是一跳一跳的疼,还有妇科病,使我很痛苦。炼功之后,头也不疼了,最让我高兴的是我的妇科病好了,身体没有异味了,不怕到人多的地方了,身体好了,心情也顺畅了,干起工作精神头也大了,和同事们的关系更加融洽。我心里充满了对师父的感激之情。师父不但给我净化了身体,还教会我如何做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同时大法使我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
二零一二年刚过完年,得知丈夫得了肝癌了。我虽然在安慰他,但心里不时的想起他对我的不仁不义、绝情,痛苦和委屈又浮上心头。我想我是一个修炼人,应该彻底放下这些恩怨,多为他人着想,他现在是一个癌症病人,最需要的是帮助和照顾,他都这样了,怎么还计较这些呢?我心里亮堂了许多。做出一个决定,我去照顾和帮助他。他从外地治疗回来后,就把他接回家中,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病情严重后,又到医院陪护他,这一切都让他很感动和内疚,并真诚的向我道歉,恳请我的原谅。三个月后,他在安详中离世。我为他操办了后事。这件事在我们单位反响很大,他们大多都被我的善良和宽容所感动,一天他的一个同事对我说:嫂子我以前以为炼功把你炼傻了,现在看来不是那么一回事,你就好好炼吧。
二、坚持修炼,我和母亲杨秀莲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在这十六年的迫害中,我和母亲杨秀莲遭受了非人的折磨,非法拘禁在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期间遭到了以下的体罚虐待。陈述如下:
1、对母亲杨秀莲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三月,我母亲杨秀莲60多岁,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到北京向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还没有走到天安门广场,就被便衣警察带走,后又被陕西省汉中市国保大队大队长马平安等人押回汉中,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看守所残酷迫害一个月。同时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的法轮功书籍。
2、对母女二人的迫害:二零零二年三、四月,由于传播法轮功真相传单,我们母女俩分别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残酷迫害。在看守所受尽非人折磨和凌辱。为了强迫我母亲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在国保大队马平安和看守所女警门全秀暗示下,吸毒卖淫犯张丽等人采用流氓手段侮辱我母亲。那些吸毒者指着白色的墙壁问是什么颜色,只要说是白色,就对她进行打骂,还说她们说是什么颜色就说是什么颜色。长时间对我母亲体罚,不让睡觉,让她呈飞机状长时间倒爬在墙上,直到头晕目眩栽倒在地;稍偏一点或站不稳,便拿梳子背猛击手筋、脚筋,直到脸、眼睛全肿了。她们还用两个梳子合在一起夹我母亲的十个手指,直到失去知觉。
酷刑演示:“飞着” |
那伙吸毒者拿板鞋轮流打我母亲的臀部,臀部严重瘀血变成青紫色;吸毒犯张丽还用拳头猛击我母亲的嗓子、喉部,致使我母亲几个月不能说话;留下气管炎、哮喘症,最令人发指是,吸毒犯张丽、古丽君、刑事犯张素华等多人把我母亲拉成人字形,脱光衣裤,把牙刷伸入阴道进行凌辱,直到牙刷上沾满了鲜血。同时,刑事犯蔡晓华、唐红美各站一边,用手掐乳头,直至乳头血迹斑斑。我母亲无力的挣扎着、痛苦的呻吟着……这时她们才住了手。
酷刑演示:牙刷或鞋刷捅刷下身 |
事情发生后,看守所女警门全秀极力在女号封锁消息。当时我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那时汉中看守所女号只有四间房子,编号1、2、3、4我被关在3号,我是三月被关进看守所,当时我不知道我母亲也被关进来了,因为我被关进看守所时,国保大队大队长马平安曾对我说:我们不会动你母亲的。我在看守所也遭受了毒打、喷飞机(呈飞机状长时间倒爬在墙上)、三点一线(脚尖、胸、鼻子同时贴墙)、长期罚蹲等体罚。她们用这种恶毒的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谩骂师父,诋毁大法。
中共黑狱体罚演示图:面壁(三点一线) |
此次,我被非法劳教三年,我母亲杨秀莲被非法劳教两年。一年后,我们母女两人同时被送到陕西女子劳教所,遭受劳役迫害。
二零零四年元月母亲杨秀莲从陕西女子劳教所回家时骨瘦如柴,行动迟缓。回家后,仍然被监控,汉中供电局领导迫于610办公室的压力,剥夺我妹妹卫彩玲的上班权利,在家陪我母亲,以扣我妹妹的工资奖金为由监控限制我母亲的人身自由,煽动家庭仇恨。我母亲在这种环境下,长期身心备受折磨,担惊受怕,家无宁日。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母亲带着身体的伤痛和心中的冤屈,在痛苦和无奈中离世。就在她离世的两个月前,国保大队长马平安等人还到家里非法搜查,骚扰她老人家。
3、以下是我被非法拘禁、绑架、关押的情况信息。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晚,汉台区国保大队的人在汉中汉台区北关办事处的人和我单位领导(吴自录)的陪同下,我被他们带走,非法拘禁在汉台区人民路人民旅社十天。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我正在单位上班,汉中汉台区国保大队马平安、李有志、熊洪波、余静等人把我带走,非法关押到汉中市看守所,对我办公地点和住宅非法搜查。后来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二零零四年九月回家。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早,我正在单位上班,汉中汉台区国保大队马平安、教导员裴光明、李有志等人出示传唤证,叫我签字,后被带到汉台区国保大队办公室非法审讯,教导员裴光明就威胁我,说要把我送到看守所,晚上大约十点才放我回家。熊洪波、余静等人,对我住宅非法搜查,并把我的私人信件、录音机、电脑主机抢走。(几个月后,我要回了电脑主机。)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我被单位汉中供电局物业公司领导常跃进、公安科张军平和汉中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黄主任(主管迫害法轮功)骗到单位,被强行送往龙江五丰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原来的民兵训练基地,非法拘禁,剥夺人身自由,强制洗脑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我正在上班,我单位领导常跃进和汉中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黄主任(主管迫害法轮功)不顾我再三的恳求,几个人连拉带推强行塞进汽车拉走,被送往铺镇皂树村非法拘禁一个月。全然不顾我正在装修房子以及怀孕女儿需要母亲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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