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遭非法劳教 黑龙江鹤岗市刘凤琴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黑龙江鹤岗市南山区现年四十五岁的刘凤琴,因修炼法轮功,在过去十六年里多次遭警察绑架,曾被非法劳教三次。刘凤琴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刘凤琴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修炼法轮功前,患有风湿、类风湿、胃病、便秘、脑供血不足。我生小孩后得产后风,春秋季复发,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烦恼、忧伤、成天以泪洗面。

就在我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时候,一九九七年我有幸修炼法轮功,时间不长,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那时我成天地笑,幸福极了。

我靠收废品为生,修炼法轮功后,我公平交易,不贪不占,有好几次,来买我废品的人,多给我好几十元钱,我发现后,如数返回,这些人都很感动,说:现在社会上像你这样的人太少了。我告诉他: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师父告诉我按“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我于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八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警察劫持回鹤岗,在鹿林山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接着又被劫持到鹤岗看守所迫害三个月左右。这期间被打骂、侮辱,被迫害的发烧、双腿肿的很粗。二零零零年七月,我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迫害期间被迫做奴工,每天被迫挑红小豆。

二零零一年八月初,我又被富力矿派出所所长王雷等绑架,王雷拽我头发拳打脚踢、边打边骂:我闷死你。他把我关到警车后备箱里,我身体缩着,当时正是三伏天,闷的喘不过气。第二天我被劫持到鹤岗第二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我天天被逼码坐至深夜、遭野蛮灌食、殴打,致使我头晕、发烧,给我造成了剧烈的精神与肉体上的痛苦。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我又被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非法劳教非法劳教三年。我被逼着看诬陷法轮功的录像、写“三书”,我不写所谓的保证书,就对我恶语相加、威胁,强行抓住我的手在她们提前编造的所谓“三书”上签字。因被迫害严重,双腿不能行走,提前一年半放我回家。我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迫害大约四、五个月后,得知王雷迫害好人遭恶报,突然间得脑出血离开人世,成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牺牲品。

我回家后,南山区“610”人员、派出所片警、街道人员常上门骚扰、恐吓。我的丈夫和孩子一听到警车声、敲门声、电话铃声,就吓得心怦怦跳,再加上这些人不断挑唆和欺骗,丈夫受不了了,以离婚相威胁,我被迫离开了家,带着孩子在麓林山租了间房子。

没想到在那里才住了三个多月,我又遭绑架。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晚八时左右,南山分局、麓林山派出所、大陆派出所、南山区政府等八、九个人闯进我的住处,屋里屋外乱翻一通后,强行把我抬到车上,劫持到鹿林山派出所,第二天被非法关押到第二看守所。我再次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被劳教所迫害致体重只剩下四十多斤,人脱相了,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劳教所不敢留了,我才死里逃生被接回家。至今,我的身份证还被扣押在六号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