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天津“302”绑架案的涉及天津市610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各区的国保大队及下属的十几个派出所约一、两百人。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河东区的郑庆兰、屈玲云、宋云玲、葛秀兰,河北区的唐月华、李弘基、李建敏、诸葛玉芳、陈若明,塘沽区的刘琼、王慧珍、宋惠禅、赵月琴、陆学容、高风宇,大港区牛淑华,河西区的赵月花、付少娟、邵云。东丽区李珊珊、周向阳、王军力。南开区法轮功学员杨宏、蒋雅晖夫妇、赵满红等。还有张翠环。
现如今这场绑架案已经过去一年了。一年来那些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又经历了什么苦难,他们的现状又是怎样呢?
这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中,葛秀兰和她的弟弟、赵满红、刘琼、牛淑华、高风宇、赵月琴在被绑架后一个月之内陆续回家。裴毅因在此之前出国探亲而免遭绑架,但家人多次被骚扰,不得安宁。
被非法批捕的有杨宏、蒋雅晖夫妇,李珊珊、周向阳夫妇,还有郑庆兰、屈玲云、宋云玲、王军力、赵月花、付少娟、邵云、宋惠婵、赵月琴、陆学容。其中有九人已被非法庭审。
赵月琴因高血压,曾回到家中,但到了二零一五年底又收到法院传票,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在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委会被非法庭审。
因中共当局消息封锁,唐月华、李弘基、李建敏、诸葛玉芳、陈若明等人情况不详,据悉有的已被冤判而无法核实确认。
东丽区法轮功学员刘海宾当时被骚扰,绑架未遂。却又在同年九月二日遭绑架,并被非法庭审。
下面是部分案例
一、被绑架后失踪与被迫害致死
◆王慧珍被野蛮绑架二十天后去世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塘沽国保支队李振民带领新港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王慧珍家中非法抄家,并对王慧珍连拖带拽,强行将其绑架至塘沽戒毒所。此前王慧珍的身体已出现不适,警察仍对她野蛮绑架并非法审讯,给王慧珍罗织罪名。导致王慧珍病情恶化,警察才叫家人接回。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一早,王慧珍离世。
◆葛秀兰被绑架后‘失踪’家人无奈报案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由天津市局警察伙同天津市河东区塘家口派出所警察将葛秀兰和她未修炼且患有忧郁症的弟弟绑架,并抄家。
葛秀兰被劫持到河东分局看守所,非法拘禁二十五天。她弟弟被劫持了二十个小时。吓得他精神状态又出了问题。三天后,葛秀兰姐夫开车接她们姐弟俩到他家过元宵节,问到葛秀兰的去向,弟弟什么也不敢说。不得已,葛秀兰姐夫以葛秀兰‘失踪’为名,到塘口派出所报案,塘口派出所拖延了半个月才说出实情。
在河东看守所葛秀兰被暴力殴打,后因二零零八年在被非法劳教时对她实施破坏神经药物导致全身溃烂的中毒症状又出现了,于三月二十七日葛秀兰才被释放回家,但被监视居住。
二、亲人遭非法庭审 家属纷纷站出来申诉控告
被非法批捕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十人先后于二零一五年末到二零一六年初被非法庭审。尽管中共天津当局操控的公检法系统人员采用各种卑鄙的手段,阻挠律师及家属当庭辩护,但在明慧网报道中,几乎所有302绑架案非法庭审都有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家属也是采取各种方式为亲人申冤。
◆宋惠婵遭非法庭审 老父为女控告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宋惠婵在滨海新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宋惠婵做了无罪辩护。张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宋惠婵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宋惠婵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公诉人声音低靡,无力回应。
滨海新区塘沽宋惠婵,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被当地警察野蛮绑架,宋惠婵八十三岁的母亲因为阻止警察进屋,被警察将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间撕裂一寸多长的大口子,鲜血直流。宋慧婵至今仍被非法拘禁。期间,宋慧婵父亲多次状告非法抓捕他女儿的警察,两次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状”,控告塘沽公安分局韩勇等用欺骗手段非法野蛮绑架他女儿宋慧婵,并且没有任何文字手续,完全都是犯法行为!期间还将控诉状以快递形式寄送滨海新区公安局张亮局长、天津市最高检察院、滨海新区法院立案庭。
◆赵月花三次被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女儿上书检察官
河西区赵月花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被天津市国保及天津市河西区东海街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
河西区法院先后于同年八月、九月两次非法庭审赵月花,但均被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当场指出河西法院、河西检察院的不法行为。非法庭审只得草草收场。
第三次开庭来自北京的律师向法庭出示了国外西方民主国家对信仰和人权的尊重,及相关的法律和保护公民信仰自由尊重人权的案例,随后两位律师为赵月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且要求当庭释放赵月花。审判长对律师辩护无理狡辩、阻止。
赵月花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的女儿曾上书河西检察院,信中说:她的母亲自从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健康,孝敬老人,家庭和睦,没有危害社会。希望检察官能够秉公执法,切勿陷害好人。
◆杨宏、蒋雅辉夫妇双双被庭审 老母亲邀律师共同为子辩护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上午,南开区法轮功学员杨宏、蒋雅辉夫妇在家中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公安南开分局看守所至今。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夫妇二人在南开法院被非法庭审。三位辩护律师出庭为杨宏夫妇作无罪辩护。律师依据宪法指出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对公诉人造谣污蔑之词给予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强调杨宏、蒋雅辉夫妇应该无罪释放。
杨宏在自辩中回顾了自己当年在大学图书馆里意外读到法轮功书籍《转法轮》,因而使自身思想境界提升,病弱的身体得以强健的经历。他强调身处道德败坏下滑的现实环境中,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社会有益的。他还揭露了在被非法劳教期间为抗议奴役和洗脑迫害,他被迫绝食抗争一年半,期间被野蛮灌食,身体瘦弱到70多斤的苦难经历。
蒋雅辉强调公诉人对他们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样草率开庭,有失公正。
杨宏的母亲被法庭当作“证人”限制出庭,但是杨母还是力争出现在法庭上,就起诉书中所谓证人及证言的真伪,当众予以揭露。
◆东丽区法官对周向阳、李珊珊庭审过程严重违法遭控告
法轮功学员周向阳与妻子李珊珊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被绑架、构陷,十一月三十日遭天津东丽法院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也严重违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庭审中,由于天气原因周向阳妈妈没能按时到庭,李珊珊的辩护律师也没能按时到庭。在李珊珊强烈要求重新委托律师、不同意庭审继续的情况下,张亚玲强行推进庭审,直接剥夺了李珊珊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后周向阳当庭解除了控告人的委托,法院在两名被告都没有辩护律师且要求重新聘请律师的情况下继续庭审。
据此,周向阳的辩护律师指出,被控告人张亚玲法官违法剥夺控告人阅卷权和剥夺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依据上述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控告,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东丽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天津法轮功学员周向阳的父母怀揣着儿子亲笔签字的诉状分别来到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法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控告东丽区法院法官张亚玲在庭审的过程中严重违法的行为。同时控告公诉人代号菊蓄意滥用、错用罪名强加被告人等诬告陷害罪名。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东丽法院迫于压力,不得不通知“继续开庭”,并转告周向阳、李珊珊夫妻可以重新委托律师。
严寒尽逝,春天已经到来,一年来中共天津当局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没有吓倒正念坚定修炼者。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及对现任天津公安局长赵飞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的揭露与举报,和天津及周边地区纷纷兴起的民众支持诉江征签等震撼人心的大事件,都在昭示着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