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三十六岁的郭亢女士目前居住在葡萄牙,她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以下是郭亢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受迫害事实:
遭单位软禁、逼迫表态、被迫离职
我的原工作单位是工商银行五常市支行,我自一九九八年参加工作后,认真负责,尤其是修炼法轮大法后,无论在单位、在社会上和家庭中,我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然而,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我遭到精神、肉体及经济上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到北京上访,因得知北京信访办已变相成为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场所,只好到天安门广场打条幅,被天安门警察绑架,在黑龙江驻京办被非法关押半个月,随后被劫持回当地非法拘留一个月。
从此单位官员不断逼我放弃信仰,对我进行软禁、洗脑、逼迫表态、逼写保证书等。我被他们折磨的精神几乎崩溃,无法再继续忍受这样的不公及羞辱,遂于二零零四年被迫买断工龄离职。多年来,我因失去工作,在精神上、经济上受到很大伤害。
被洗脑班迫害致精神失常
二零零四年一晚,五常市“六一零”人员付彦春、荆棘闯到我家,将我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我每天被强迫看污蔑大法的资料和录像;他们还将我的两手铐在两张床间,令人坐、站不能,一会儿腿就麻了,付彦春站在我面前恐吓我,他们抓住我的手强行在一份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然后哈哈大笑说:又“转化”一个,赶快上报去。
酷刑演示:吊床 |
在洗脑班期间,我被迫害得精神失常,经常半夜里大喊,回家后很长时间才好。
两年非法劳教 遭受非人折磨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天,在北京工作的我被北京朝阳区呼家楼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他们以我家里有一本《转法轮》和电脑上有几篇动态网的文章为由,先后将我劫持到朝阳区看守所、朝阳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期间我被迫长时间坐板、体罚、不许睡觉……
后来我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北京市女子劳教所。劳教所不择手段地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真善忍信仰,而写三书只不过是个开始,之后不定期的进行所谓调查问卷、思想报告、写观后感、搞揭批会等形式,逼迫人反复表态,污蔑大法。除精神折磨外,劳教所还逼迫我们做奴工——种地,每天数次出工,连六、七十岁的老人也不放过。
被非法关押半年后,我及其他二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转移到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在达图牧吉劳教所的第一天,有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遭狱警电棍电击,于是我们集体喊“法轮大法好”,好几位法轮功学员被打、被吊铐在铁床上。劳教所逼迫我写保证书,白天罚站,晚上不许睡觉。在图牧吉劳教所,我们也被迫进行奴役劳动,每天出四次工,种地、拔草、运粪、捡石头、修砖头、在冰冷的地窖里扒白菜叶、在车间做衣服经常到后半夜,但伙食很差,早晚是粥,有时还吃带沙子的黑馒头。
我在北京女子劳教所和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共被非法关押二十个月,这段期间,劳教所以体检为由,给我抽了五次血。
在从精神到肉体的折磨下,还很年轻的我头发就白了好多,连续两个月咳嗽到吐血。直到出狱后恢复炼功才得以好转。因为这次非法劳教使我再次失去了工作,给我和家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压力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