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上午八点多,周学芝的代理律师到林口县法院阅卷,门卫不让进入,经律师强力交涉,门卫才给执行庭庭长张伟兵打电话,张伟兵确认了律师的身份,方同意律师到办公室阅卷。律师复印了周学芝案件卷宗材料后,去牡丹江看守所会见了周学芝。周学芝对律师说,自己所做一切为了别人好,绝不是破坏法律实施,我们走到哪都是在做好人,处处为他人着想,我没有错。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左右,周学芝在发真相台历时被林口南山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从她随身带的包里翻出她儿子写的控告江泽民的控告状。周学芝的儿子没有修炼,但用实名写了控告状。警察找到她儿子做生意的门市,把门市从上到下翻个遍,然后又到她儿子的家去抄家。
当时周学芝的儿媳正在月子里还不满二十天。周学芝为了照顾儿媳、照顾不到两周岁的大孙女,还不耽误做真相资料,就把电脑连同打印机都拿到了儿子家,去了四个警察到处乱翻,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吓得哇哇大哭。打印机和电脑还有一些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被抄走,周学芝的儿子又被胁迫到南山所非法审问,有个警察想动手打他,被另一个制止,晚上七点多才回家。周学芝当晚被送到牡丹江看守所。
家属聘请了律师刘连贺为周学芝维权。十二月三日凌晨两点律师到达林口。这天大雪纷飞,路上积雪很厚, 高速公路封路。虽然路途比较远,行程也比较艰难,但并没阻隔住律师和家属维权的信念。打车走土路赶往近一百五十公里外的牡丹江,会见当事人周学芝。由于雪大 路滑,车跑不起来,原本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却走了两个半小时。在看守所,律师成功会见当事人。周学芝正念足,不配合警察的任何无理要求。中午律师和家属坐火车返回林口,到达林口南山派出所已经四点,见到所长,律师和家属说明身份来意,所长态度很不好,指责恐吓家属请了律师,并告诉家属和律师他们已经下班,不接待,让去国保。没有五分钟他们就从派出所出来了,因为下班就没去国保。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周学芝的代理律师刘连贺再一次来到牡丹江看守所会见周学芝,并了解案情经过。一向乐观的周学芝显得消瘦了许多,不过她的精神状态很好,她说自己没犯罪,让律师转告诉家人不要担心,她会很快回来的,信仰法轮功没有错,只是惦记着儿媳和大孙女和小孙子没人照顾。
刘连贺律师会见完周学芝,和家属到林口县公安局找到国保队长王纯明,律师首先递交了撤案申请,王纯明说不能撤案,因为法轮功国家都定性了就不能炼了等等。律师告诉他“国家定性”这句话就是错的,炼法轮功不构成犯罪。法轮功是一种信仰,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信仰自由。再说法轮功根本就不是邪教,国家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国保队长王纯明说不要探讨这个问题,反而逼问周学芝的妹妹周学利:是谁给请的律师,在哪请到的律师。最后还恐吓她说:你是不是也炼法轮功?周学芝的妹妹捂着心口说:你不要吓唬我,我有心脏病。国保队长看到周学丽的状态才闭上嘴。
十二月二十一日,南山派出所两名警察在没出示任何身份证件的情况下,非法闯入家住林口县五号村的周学芝父母家,恐吓两位老人家,说老人家参与了诉江。母亲严厉质问警察是谁说的,警察说是你姑娘说的,母亲接着厉声说到,你们把我女儿放回来我当面问问。警察又想问坐在炕上的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母亲告诉警察,他耳朵聋什么也听不见,警察无语。他们还想去老人家后院房子看看。母亲制止说,那是我儿子住的不许你们动。两个警察没敲诈成只得离开。
十二月二十四日,南山派出所警察通知周学芝的儿子去拿他妈妈的非法批捕证,上面写着:破坏法律实施,儿子看后心里很难过,警察的这种违法行为让他们寝室不安。
十二月三十一日,周学芝的儿子去南山派出所给妻子办户口,两名警察又跟着他闯进家里骚扰周学芝的儿媳,警察拿出一张打印的江泽民的控告状指着落款处其中的一个名字给儿媳看,问是否她写的,儿媳没有配合他们。警察又问你婆婆学法炼功你知不知道,儿媳告诉他们,不知道。警察把儿媳回答的话做了笔录,强迫儿媳签了字。警察搅扰的家人不得安宁。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南山派出所警察去牡丹江看守所,企图让周学芝说出林口邪恶展板是她销毁的,(林口的大街小巷、大小广场被防范办,就是“六一零”张贴了许多毒害世人的邪恶展板。)在周学芝被绑架后,邪恶展板被销毁一些。因为在周学芝随身背的兜里被他们非法翻出一把干活用的壁纸刀。
林口县公安局于一月下旬将周学芝案件移送林口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林口县检察院于二月初将该案起诉至林口法院。该案从周学芝被非法抓捕到起诉,才短短用了三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