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非法庭审 展现善的力量

——辽宁省海城市法轮功学员赵俊芳法庭讲真相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辽宁省海城市法院开庭对赵俊芳等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进行审判。

据了解,整个庭审的过程中,赵俊芳主导了场面,给在场法庭人员、亲属及朋友们讲述了法轮功真相,善的能量充满整个法庭。律师从法律角度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最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说第二天听消息,公诉人要赵俊芳签字,赵俊芳拒绝。审判长说:这是她的自由,不签字就算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三点,赵俊芳和法轮功学员A在西柳镇西站散发含有法轮功真相的台历、光碟时,被东柳村的王家纯、大道村的蒋昌禹报告给警察,两人遂被绑架到西柳派出所。

后西柳公安分局警察孟庆平、田属威对两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问,并将二人劫持到鞍山女子看守所,实施进一步迫害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海城法院开庭审理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赵俊芳家属邀请了北京的律师为她作无罪辩护。二十九日上午九点进入庭审状态,赵俊芳十点入庭。赵俊芳身着常装,精神状态非常好,她向旁听的家属、同修一一点头打招呼。与此同时大法弟子里外配合发正念清除邪恶、请师父加持同修赵俊芳正念正行。

审判长先询问姓名、住址、学历等。赵俊芳是医科大学专科毕业,在海城市第二医院就职。后又问发放的真相台历是由什么人指使、什么人制作、怎么联系、为什么这样做等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赵俊芳都不予回答,她说:我只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功真相,让人们知道“真善忍”,认同“真善忍”,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同时也希望在场的法官、法警和工作人员都能被救度,不要和“610”一样与邪恶为伍,希望你们能与“610”切割开,站在公正、为民的基础上做事,不枉人民的希望,不因《法官终身追查制》而留下千古遗憾。

然后公诉提交所谓证人证词,赵俊芳对此都做出回绝:这些都没有我的签名,不能作为证词。公诉人又提出从赵俊芳和法轮功学员A(没有报姓名)身上搜出的台历、光盘和P3等,说是被文委办等部门鉴定为反党反政府、破坏法律实施等。

赵俊芳律师对此回应:我的当事人即不是某教组织成员,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她身上的东西都是教人向善的,可以拿出来让大家观看一下,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教导了谁来反党、反政府?又对社会起到了什么危害?你所说的文委办等根本不具备定性资质。而人大常委定制的十四种邪教中不包括法轮功,公安部出条的七种邪教中也没提到法轮功。你们用此来反对法轮功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

在个人陈述时赵俊芳说:我是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我的身体非常的不好,得了严重的产后风和各种精神抑郁症,致使工作生活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我自己就是一名内科主治医生,身边也有很多知名的专家学者,可是对我的病却都是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我尝试学了很多气功但是都没有治好我的病。机缘巧合下我学炼了法轮功,学法后身心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无病一身轻!也可以继续上班。精神上改观更大——乐观向上、不嫉妒别人、与人和睦相处。这么好的功法你说我能放弃不炼吗?家里人能反对我吗?我能不告诉别人自己独享吗?

最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公诉人要赵俊芳签字,被赵俊芳拒绝。审判长说:这是她的自由,不签字就算了。

旁听的家属及亲朋们感到,整个庭审的过程赵俊芳主导了场面,善的能量充满整个法庭,现场的人都能听明白真相:是中共在诬蔑法轮功,法轮大法是救度世人的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