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莲英,女,今年七十一岁,是招远市泉山街道办南关东村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六月初,她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几天后,收到了妥收的信息。
今年年前,招远市泉山派出所的几个警察,在南关东村委负责人的带领下,闯进陈莲英的家中,逼问陈莲英有关写诉状的相关问题,最后,又逼她在一张表格上签名、按手印,并威胁如不签名就抓走拘留。迫于压力,陈莲英违心的签了名字。事后,她非常的后悔和难过。
谁知,今年刚过年没有几天,泉山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又突然闯入陈莲英的家中,要抓她到派出所,谎称去询问几个问题,实质是要拘留她。因年前公安内部就传出消息,招远市610给全市各个派出所下达了抓捕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的“指标”。陈莲英就是所属派出所的一个“指标”。因陈莲英一个人独住,面对无理闯入家中的多个警察,她不配合他们的要求,拒绝去派出所,并和他们讲道理。时间不长,陈莲英的儿子、儿媳和邻居们都闻讯赶到,在众目睽睽之下,警察们也感到心虚理亏,无法带走陈莲英,小声威胁陈莲英的儿子几句,就走了。
警察们走后,陈莲英的儿子“劝”妈妈第二天去派出所一趟,说警察已经讲了,去了什么事也不会有,不去,可能要拘留。陈莲英不愿再叫孩子们担惊受怕了,第二天,在儿子的陪同下,去了泉山派出所。去后时间不长,陈莲英就出现了憋气、说不上话的病状。派出所见此,怕承担责任,就让陈莲英回家了。回家后,陈莲英的身体一直不好,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去世了。
从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大法以来,陈莲英因坚持对大法的信仰,曾被非法抓捕八次,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第一次上北京为大法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在泉山派出所。十多个人被关在一个小屋里,男女都有,吃、喝、撒都在里面,他们绝食抗议,九天以后,放回家。回家后,招远市六一零的恶警和村里负责人串通好,无理的剥夺了陈莲英应享有的村民的福利权利,不给她和老伴白面,还把她家的电器都抢走了。
第二次,因陈莲英给了一个便衣警察一份真相资料,被绑架到了洗脑班迫害,后被拉到了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八个月。再后来,又被洗脑班前后非法关押了五次,每次被非法抓捕后都是严刑逼供,戴着手铐、脚镣,不让睡觉,拳打脚踢,辱骂不停。
二零零九年,陈莲英因发大法资料又一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在济南的监狱里受到非人的待遇:两个警察整天看着她,不让出屋,不让向外看,强制她打针、吃药,最后导致她精神恍惚,大便不通,失去了理智。即使这样,狱警也不放他回家,折磨了五年,到期后,才让她回家了。
就是这样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村妇女,就因为炼了法轮功身体好了,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没过上一天安稳的日子,她把自己受迫害的事实如实的反映给政府的执法机关,履行一个公民的权利,却被派出所的警察多次的骚扰迫害,以致失去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