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月二十六日,陕西岐山县益店派出所绑架了在益店做生意的扶风法轮功学员张科贤及他不修炼的妻子,同时抄了家,开走了张科贤家的客货两用面包车,抢走了一个台式电脑、一个笔记本电脑,还有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半月后妻子被放回,回来后和家人去要自家面包车,公安局也不给,也不让家人见张科贤。
四月七日,岐山县公安局要张科贤的妻子在逮捕证上签字,公安系统还联系张科贤的租住户,逼迫张科贤妻子最近搬离他们租住多年做生意的益店镇。
张科贤,一九九九年春天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乐于帮助别人,无论在他们村子里,还是在益店租住户村子里,人们都乐意和他交往。村子里的婚丧嫁娶,都少不了他给张罗、管事。他深受人们喜爱。
一次他莫名的发高烧,怎么也退不了烧,回家后他酥困无力,整天躺在炕上,不吃饭,光喝水,那时他真的感觉生命好像走到了尽头。那就把一切交给师父吧,学法炼功。没有几天,烧就退了,能吃饭了,渐渐好了。从此他再也没吃过一片药,没看过医生。还有一次,自己不小心,一个手腕摔断了,他简单的做了包扎,通过学法炼功,不长时间就长好了。一次次的奇迹再现,一次次在大法中受益。面对这样的高德大法被江泽民邪恶集团污蔑迫害,看到众生被邪恶欺骗不能在大法中受益,张科贤怎能无动于衷呢?他要尽自己所能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的真相!这是人知恩图报的天性使然,这是修炼的佛性对众生的慈悲使然!用自己的一切付出,唤醒人们的良知善念,从而在“真善忍”佛法中受益,在大难中得以救度。这是大善之举!
据说,宝鸡610系统想利用张科贤参与用微型基站发短信讲真相企图构陷张科贤。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正确认识法轮功学员电视及短信插播行为的法律性质呢?我们可以仔细分析一下。
法轮功学员作为中国社会中最善良的一个群体,一心向善、诸恶不作,更没有反对中共的政府,只因他们的信仰与中共的邪教理论不一致,就无端遭到中共及其国家机器完全非法的暴力打压。因此在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和财产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申诉机会和申诉渠道的情况下,在广大民众被中共的媒体谎言所欺骗和蒙蔽的情况下,一些法轮功学员使用了电视及短信插播的方式向广大民众讲清真相。
在中国大陆,电视台作为公众媒体,在中共对媒体的垄断下,几乎全部都是国营机构,也就是说电视台都是全体人民的血汗钱办起来的,理应服务于全体人民,但却被危害人民的中共及其政权所实际控制,不仅用来非法聚敛钱财,更用来散布中共邪教理论,对人民的思想进行毒害,让无知民众变成假恶斗的信徒,从而造成遍地人祸。
中共一向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散布谎言欺骗民众,使民众对其盲目信从。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中共同样熟练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疯狂的诬陷、栽赃和诽谤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和修炼者,欺骗和毒害了大量在其统治下的中国人民。中共妄图用对人民的欺骗来掩盖中共滔天的罪行,并把中国人民都变成背离真善忍、没有道德良知的愚昧顺民,从而为中共假恶暴的统治提供环境。与此同时,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中共邪教犯罪集团利用其全部邪教组织包括其政教合一所掌控的全部国家机器,包括政府、军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劳教所和监狱等一切机构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暴力打压,无数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抓捕、拘留、罚款、抄家、劳教、判刑、关入洗脑班、精神病院,或被致死、致伤、致残。
正因如此,当法轮功学员面对中共犯罪集团疯狂的诬陷诽谤和各种暴力犯罪;当大量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致伤、致残,无数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抓捕、拘留、罚款、抄家、劳教、判刑、关入洗脑班、精神病院、活摘器官,遭受种种惨无人道的迫害;当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恐怖灭绝政策;当无数的中国人被中共的媒体谎言所蒙蔽和欺骗,面临着失去良知跟随中共犯罪的危险;在这种种紧急情况下,法轮功学员为了讲明法轮功真相、揭穿中共的谎言、揭露中共的迫害、制止中共的犯罪、实现民众的知情权、挽救中国人的良知和善念、维护法轮功学员的生命权、信仰权、经济权等各项权利而进行的电视及短信插播行为,只能是对中共犯罪的紧急避险行为,因而是完全合法的。
紧急避险是举世公认的刑法原则。中共《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法轮功学员为了使法轮功、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民众的各项权利,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中共犯罪侵害的危险,不得已使用电视及短信插播的方式讲清法轮功真相以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从而制止中共犯罪的行为,正是合法的紧急避险行为,因此而对所谓相关部门或个人所造成的所谓利益损失,不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同时,由于法轮功学员的这种紧急避险行为,对严重危害社会的中共犯罪产生了抑制作用;插播行为不仅没有损害民众的收视权,相反是帮助民众了解了真相,实现了知情权。摆脱了中共对世人谎言的欺骗,从而在心灵上得到救赎,是大善行为。所以说法轮功学员的电视及短信插播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正义的。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参与长春电视插播的周润君、刘伟明、梁振兴、刘成军、赵健、云庆彬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均被中共非法判以重刑,此前还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因插播事件被中共非法抓捕后殴打致死;至二零一一年,被判刑的人中已有数人被中共迫害致死。时至今日,当时参与迫害的中共邪恶之徒,周永康、610头子李东生之流已成阶下囚。善恶有报的天理正在兑现!我们在此呼吁这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悲剧不能再重演。
中共对电视及短信插播事件企图非法判决是中共公检法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在中共指使下公然践踏法律、包庇中共犯罪、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严重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未来刑法的严厉追究。
下面是与事件相关的信息:
宝鸡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 邮政编码:721004
电话:0917-3260652 传真:0917-3260652
宝鸡市委政法委 邮政编码:721004
黄超,男,汉族,1962年11月生,陕西山阳人,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宝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栓怀
宝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维稳办主任、张文科
毕小平,男,汉族,1964年5月生,陕西扶风人,2015年3月至今任中共宝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宝鸡市政法委书记 0917-3252061 邮编 721000
宝鸡市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917-3252061
宝鸡市政法委员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电话:0917-3252062
宝鸡市政法委员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电话:0917-3251916
宝鸡市政法委员会组教科 电话:0917-3251919
宝鸡市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科 电话:0917-3252026
宝鸡市政法委员会市维稳办 电话:0917-3257052
宝鸡市政法委员会市信访接待室 电话:0917-3251921
宝鸡市政法委员会 电话:0917-3251915
1、所谓的“校长”:傅进军(宝鸡市政法委副书记兼市“610”主任)
校长办公室电话:09176733334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职务及科室、电话号码 邮编 :721000
单位 职务及科室 电话号码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 主任 0917-3260648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 副主任贾佛生 0917-3260646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 副主任傅进军、副调研员苏卓 0917-3260644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 副调研员 0917-3260657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 一科 0917-3260657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 二科 0917-3260655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 三科 0917-3260653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 涉外办 0917-3260657
中共宝鸡市委610办公室 反邪教协会秘书处 0917-3260657
宝鸡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4号楼
乘车路线:乘1、15、21、22、31、36、61、81路公交车在行政中心站下车。
邮 编:721004
联系电话:0917-3268240(正常上班时间)0917-3268200(节假日及下班时间)
贺东,男,生于1968年5月,子洲县人,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贺东,男,生于1968年5月,子洲县人,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双琪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双琪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苏科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蔡苏科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刘晓中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晓中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魁武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魁武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戴永慧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戴永慧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梁静波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
梁静波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
高宽宁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侦支队支队长
高宽宁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侦支队支队长
市公安局总值班室0917-3268200
纪委0917-3268359
政治部0917-3268351
警务督察处值班电话0917-3268327
治安处户籍室0917-3268336
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0917-3268315
监管处0917-3268352
法制处0917-3268391
刑侦支队0917-3268113 3268110(值班)
禁毒工作支队0917-3662157 3662128(值班)
经侦支队0917-3654672 3662341(值班)
交警支队0917-3319114 3312045(值班)
巡警支队0917-3320970 3311600(值班)
金台巡警大队0917-3660789
渭滨巡警大队0917-3320861
高新巡警大队0917-3320110
特警大队0917-2729110
城市执法特勤分队0917-2800930
禁毒支队:0917-2792900
交警支队:0917-8806000、8806122
巡警支队:0917-3315447
出入境咨询:0917-3268315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
白天:0917-3268268
夜间:0917-3268269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邮箱 bjsgaj@baoji.cn
宝鸡市公安局督察处 0917-3268327
涉警违法违纪投诉电话:0917-3268327
户籍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917-3268336
特种行业业务咨询电话:0917-3268231
出入境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917-3268315
网吧管理:0917-3268259
宝鸡市公安局警务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4号楼8楼
联系电话:0917—3268385
传真号码:0917—3268385
通信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4号楼 邮政编码:721004
电子邮箱地址:bj3268240@163.com
孙红社手机号:13759736000
扶风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扶风县城关镇东大街21号 邮编:722200
景行军,男,汉族,1973年12月生,陕西岐山人,现任中共扶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贾铁锁
政法委副书记、县委610办主任:马宏伟
扶风县政法委员会 电话:0917-2982775 传真:0917-2982775
0917-5211371 电话:0917-3535180 传真:0917-3535180
邮箱:123456@163.com
扶风县公安局
地址:扶风县城关镇西大街12号 邮编:722200
联系电话:0917-5211356
梁周虎,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宝鸡岐山县人,现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永庆,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李凌云,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恭顺,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功顺,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乃强,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席宏伟,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国保大队 总值班室 0917-5211356
督察纪检室0917-5213557
扶风县城关派出所0917-5211215
岐山县政法委
办公地址:岐山县城凤西路51号 邮编:722400
联系电话:0917-8212282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虢维章
政法委副书记巨洲岐
政法委:09178212282
巨洲岐:13571789628
张宏军:13891733788
岐山县公安局:
地址:风鸣西路,邮编722400 政保股:左仓雄,陈润年
邪书记兼局长田存录 电话:09178212211传真:09178215324
田存录:0917821245813369193366 总机0917-82122578212327 办公室0917-82122118330173
国内保大队0917-8211522
看守所0917-8211871
风鸣刑警队0917-8216157
风鸣派出所0917-8212134
益店派出所0917-844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