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说,到医院去看一下吧。我说不去,我有师父管。他又告诉我弟弟,弟弟专门开车来,准备将我送到医院。我说,医院我是不去的,我有师父管,以前,有的同修跌的比我还严重,有师父管,通过学法炼功就好了。他们看见我这样坚定,就只好算了。
我躺在床上,只要稍微动一下身体或轻轻咳嗽一下,就会牵动整个腰、腹、胸部疼痛,晚上睡觉经常被痛醒。我知道这是邪恶钻了我又执着的空子,给我造成的魔难,我决不承认它,这是假相,要全盘否定它。我抓紧每天学法炼功,发正念,稍好一点,尽可能出去做救人的事。
在这同时我向内找,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么大的魔难,我找出我有许多执着心,名利心、欢喜心、妒嫉心、怕心、争斗心、色心、不敬师不敬法、懒惰、依赖心、虚荣心,真是不找不知道,我有这么多的执着,这不给邪恶可乘之机吗?我一定把它修去,不让邪恶再钻空子。
大约三个月过后,疼痛减轻,主要集中在腰脊上了,晚上睡觉也不痛了。但是有一次,别人指出我的腰椎有一点弯,背有点驼,我使劲伸也伸不直,以前我的背是不驼的,我坚信这是假相,但是因为它影响了大法弟子的形像,这是由于我修炼不精進造成的,我心里觉得很难过。
有一天,我走在一条坡路上,因下雨路滑,一不小心滑坐在地上,只觉得从腰部到颈部的所有筋骨在地面被使劲的撞了一下,疼痛可想而知,我忍痛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心里想着有师父保护没事,坚持忍痛走回家。
我从五步梯子上跌下来时,因当时昏过去了,没觉得痛,这一次滑坐在地面,明明白白的感觉到疼痛的全过程,原本感觉伤痛已经好了,现在又疼痛起来了,原本有一点突出的腰椎更突出一点了。修炼中没有偶然的事情,接连两次使我腰背出现魔难,时间又拖得这么长,这一定是有大漏没找到,我必须好好向内找,我也求师父点化我。
由于自己学法悟性差,一直没有找到这个大漏,直到前不久,在明慧网上看到同修的一篇文章《一次深刻教训:执著围棋招魔难》,自己才幡然醒悟。
大约在二零零九年开始,我断断续续参加过退休人员合唱队,后又改为参加退休人员书法班,这些班每周有两小时活动时间,都是有专业老师指导,当时,我想一来可以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二来可以接触人讲真相,还能打语音电话,一举三得。当时参加这些班,主要目地是为了多接触人好讲真相,没有想到是否符合大法的要求。现在通过学法,知道采取这种方法去做证实大法的事是带有很强的常人执着心的。
师父告诉我们:“为了达到个人目地,满足个人的瘾好、欲望所做的事情,这就是执著;”[1]那么这些兴趣班,本身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的兴趣、爱好而办的,参加它当然就是一种强烈的执着,说参加活动中能做一些证实大法的事,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执着,给执着披上一件好看的外衣,实际上在这过程中也没救多少个人。虽说一周只有两小时时间,但是实际上参加这些班,有时要去慰问演出,要完成作业,会耽误更多时间,还会增加个人的显示心、名利心等,这些心都是我们要去的心,自己还主动去加强它,这不和我们修炼的目地相反了吗?这时同修都在抓紧时间学法救人,我却这样浪费时间,邪恶看见我这样执迷不悟,就给我造成了第一次魔难。
师父说:“修炼就得在这魔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2]当第一次魔难之后很长时间学法还悟不到,就再来一次魔难,看你还抓不抓紧悟,能不能悟到,自己两次几乎相同的魔难,我想就是这样招来的。
执着是怎么来的呢?师父讲:“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2]那么常人社会的歌曲、字画等等是不是由情所产生的呢?当然是。“情是产生执著心的根本。”[1]我们去跟着唱常人的歌曲,跟着模仿常人的书画,慢慢的就会爱唱、爱写、爱画,作为常人来说是好事,有了比较高雅的情趣。但常人的理和高层次的理是反的,对于炼功人来说就是有执着心了。
师父讲:“大家想一想,人是有业力的,你们是大法弟子都知道,人们画的一切都带有作者本人的因素。艺术家的作品中,其个人的一切情况与被画者的一切情况都带在那个画上。普通的一个常人画一笔,我就知道这个人是个什么人、他有什么病、有多大业力、思想情况、家庭情况等。”[3]这样我们在唱歌,模仿写画的时候,既产生了执着心,同时又通过眼睛、耳朵将别人的业力拿来了,这是多么不划算的事呀!久而久之,业力就越来越多。“邪恶会钻空子的,很多学员因为小事甚至于走了,也真都是因为非常小的事。因为修炼是严肃的,是无漏的,你在那些事情长期都没修过,虽然小,你长期都没重视过,那就是事了,所以很多人是因为这个走的。”[4]作为真修大法弟子,一定要领悟好师父的这段讲法,不要忽视生活中的小事,使自己的一思一念都在法上。
虽然现在我的腰背伤痛还没有完全好,也许还有执着未找到,但我一定要深刻的吸取这次执着招魔难的教训,珍惜万古难遇的修炼机缘,抓紧最后的时间,修去常人的各种执着心,做好三件事,圆满随师还。
最后让我们以师父的这段讲法共勉:“修炼是严肃的,差距拉开的越来越大了,修炼中加上任何人的东西都是极其危险的。”[5]
个人体悟,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法解 》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音乐与美术创作会讲法》〈美术创作研究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5]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挖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