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四十八岁的张远航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以下是张远航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修炼法轮功,在大法真、善、忍的指导下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得到了升华。同年七月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后便遭到迫害。下面是我被迫害经过。
二零零一年六月初,我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范家屯公安分局警察和四平市政法委孙书记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并企图绑架我。我在外得知消息后,被迫离家。丈夫怕我被迫害给我送到外地的朋友家。由于范家屯分局警察到处找我,警察刘守广等人到姐姐和妹妹家骚扰,我只好又辗转一朋友家,就这样漂泊在外。
那时我的儿子才七岁,上小学二年级,警察到学校找我儿子问我的情况,儿子被吓得够呛。儿子和丈夫没人照顾只好去婆婆家,两位老人知道此事后吓得心惊胆颤,公公本来就有病,这样病情加重了许多。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左右,范家屯镇铁北派出所所长龙凤山等四、五个人闯入我家,逼迫我按手印,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我不配合,他们扬言要绑架我,我再一次被迫离家漂泊。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我和丈夫在公主岭市大岭镇经营一商店,突然有一天,大岭镇派出所警察张正朋(开枪打法轮功学员冯奎的恶人)气势汹汹的闯入我家,问我叫什么名字,说你赶紧离开这里,不允许在这儿开商店。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我因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遭人恶告,被公主岭市怀德镇派出所、大岭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六、七个警察闯入我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进屋就搜东西,把我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全部抢走,然后强行把我抬上车。我先被绑架到怀德镇派出所,后被劫持到公主岭市拘留所,二十六天后被非法批劳教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我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我遭到电棍电击,被绑“死人床”、野蛮灌食、逼做奴工等迫害;最后还被非法加期一百八十天。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才走出劳教所。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吃不下、睡不好,头发白了,牙齿松动。
二零一零年五月初,范家屯镇北街街长王亚江伙同大岭镇派出所户籍员陈志勇四、五个人闯入我家商店,逼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说:“你们不要干涉我的生活,你们的工作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大约僵持三十分钟,他们才走。当时有顾客正在买货,都觉得很吃惊。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下午六点,大岭镇派出所十来个人突然闯入我商店,把我抬上车,绑架到四平市洗脑班,逼迫我“转化”,我怕再次被劳教,违心的写了保证书。
我姐姐张岩也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骚扰、绑架、关押,她被非法劳教两次。由于姐姐被多次迫害,她本人及家人已承受到极限,无奈只好到南方儿子家。因失去了学法炼功的环境,身体出现病症,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享年六十岁。如果没有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大法的血腥迫害,我的姐姐今天还会健康的活在这个世上。江泽民对法轮大法的迫害使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