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五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一亿法轮功学员与他们家属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
下面是李明凤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我是一九九七年三月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炼功之前我身体有多种疾病,而且有的病都找不到原因,每天全身无力、失眠,上楼都费劲,大家怀疑我得了癌症。就在我走投无路准备住院时,我开始炼法轮功了,逐渐的我的身体好了,也给国家节省了一笔医药费。
我在不断的学习《转法轮》时,我明白了,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要求炼功人做一个好人,戒掉一切不好的习惯: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不杀生;说真话,真诚待人,善待一切人与事,不争不斗,做事先考虑别人。比如:有一次在市场买东西,发现找回来的钱多了,我就立即退了回去。还有一次我和老伴在楼道里捡到一个存折,上面有七千多元钱,我马上通过很多方式找到了失主。过去单位里的东西我经常往家拿,学大法以后,我严格按照《转法轮》去要求自己,不但不拿了,还把过去拿的送回到单位。现在我的身体什么病都没有了,一切都非常正常。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始了对修炼法轮功,这样一群善良的人惨绝人寰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号我在北京我小女儿家住,这天清晨我去炼功点炼功,发现有很多的警察在炼功场非常野蛮的抓人,不让炼功。后来听说是江泽民下令让这样干的。我们很多人一起去了皇城根信访办,去告诉政府打压法轮功修炼者是错的。大家很自觉、很有顺序的在排队等待接待。没料到,八、九点钟开来了很多公交车,警察强行把我们连拽带打的推上车,把我们拉到了丰台体育场,用事先从部队调来的十七、八岁的士兵包围着我们,不让出圈、不让上厕所,到了晚上又把我们拉到派出所登记姓名才放人。
一九九九年的十一月中旬为了给我师父、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我从天津去到北京永定门信访办,那里已经有很多从全国各地来的法轮功学员在等待下午的开门,下午两点左右,大家进了信访办,结果只要是为法轮功来的都被抓了,然后让大家抱头蹲下,不听就打人。后来把我送到海淀区双榆树路派出所进行关押,二十四小时后由天津咸阳北路派出所接着关押、审问、警察的谩骂、威胁、并说:从今以后让我不得安宁。转天把我送到天津红桥区公安局关押了十五天才放我回家。
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十年间每到四二五、五一三、七二零的日子和中共的节假日“敏感日”,警察、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单位保卫科的人,都会来我家骚扰,不许出门,甚至不许出境,我家的电话长期被监听中。咸阳北路派出所的一个警察(不知名)还在他们的刊物上发表给我造谣的文章,我去找他们理论,他们不但不纠正、道歉,还用各种语言来搪塞我。
二零零零年六月中旬的一天,我去同修家串门,刚到他家没五分钟,突然冲进来四、五个警察,像土匪一样堵住门就搜包,然后把我们拉到红桥区大胡同派出所审讯。我当时抗议他们执法犯法,他们根本不听,到了晚上把我们送到红桥区看守所,有两位被劳教一年半。我和一位高姓同修被拘留十五天,到了十五天警察不放人,说要过了“七一”,这样我们被非法关押了二十二天。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和老伴要到美国我女儿家探亲,在北京飞机场出关的时候被截留,警察给我的理由是:我是炼法轮功的,在他们的黑名单上,不让出境。从二零零零年到二零一零年十年间断绝了我和女儿的见面。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五日晚上九点多钟,有人敲门、踢门,老伴一开门冲进来几个警察说:政府不让炼法轮功你还炼,就把我绑架到咸阳北路派出所,同时还抄了我的家,把我的法轮功的书、师父的像、录音带、播放机、收音机、等东西都抢走了,我表示抗议。第二天下午把我关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五十七天后,把我送到天津女子劳教所进行迫害。他们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就拿来劳教书让我签字,我不签。后来才知道判了我两年半劳教。在看守所和劳教所里我们过的是人间地狱的日子,所遭受的折磨和痛苦真是终生难忘,现在回忆起来都非常的痛苦。
一到劳教所就强制我们面墙罚站几个小时。北方的气候很冷,寒风刺骨,没多久全身都冻僵了;然后就裸检,这是对我的人格极大的羞辱;然后把我带到牢房;我看见警察把一个大法弟子用脚镣和手铐把她绑在床上,她对我说:“不要转化,不要背叛师父。”几个打手就上来把她打了一顿,并用胶带把她的嘴贴上,警察都是用那些吸毒的人来监视我们、虐待大法弟子,让人感到非常的恐怖。那天晚上她们不让我睡觉,罚我站,站了几个小时。
在劳教所里生活是让人想象不到的艰苦;连上厕所、洗漱都受限制。每天八点开始干活,床铺就是工作台。干的最多的活是择豆子,最累的活是扛豆包,每包是六十~一百斤重,从车上扛下来放到院子里,再扛到各班,摘完后再装到车上,这些本来都是男人干的活,都要由我们这些女人来干。有的人都累的掉眼泪。
有时还会做出口服装。有时做汽车垫,用各种颜色的粗绳一层一层的缝在一起,都是用三寸长的大针缝,十个手指使劲拉,我的手指到现在还在疼痛不能正常的伸拉。做汽车垫子用的粘合剂,是味道很大、毒性也很大的化学制品,每天当我们把很厚的胶皮粘在一起的时候,都会被刺激的眼睛流泪、流鼻涕,一天下来头晕、头痛。到晚上十~十一点收工后,再去拿早上收起来的被褥、洗漱到睡下,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他们强制我们“转化”,不转化的几乎天天罚站,劳动强度还大;白天干最累的活什么拉煤、拉粮食、掏厕所、种地、喂猪等,还经常挨打。到了晚上别人都睡觉了,不转化的还要罚站两小时。这些都是警察指派那些吸毒犯在管制。有一次,他们不让我上厕所,我拉裤子里了,还不敢说,不然就会挨骂。在那种非人生活的日子里,我被折磨的血压一百九十以上,体重从一百一十斤降到了八十斤。
我亲眼目睹了有两个大法弟子为了坚守信仰被他们活活迫害致死。一个叫李淑敏,恶警强行让她绕场地跑四个多小时后,用竹管夹住十指,用绳子拉,而后大挂(吊起来)后关铁笼子死亡。还有一个叫赵德文,恶警指使吸毒犯,一个拉手,一个抬脚往地上蹾,内脏出血死亡。她们把赵德文的尸体挂到门上,说是自杀来栽赃陷害她。
还有把人裸体倒挂往阴道里灌红花油。有的被逼疯,有的被折磨全身浮肿,血压都在190~210,真是残酷至极。
我熬到了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解教回家了。由于我们十几个人,承受不住迫害,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心里很难受,在我出狱时就把名字写到布条上藏在衣服带出来,让我在明慧网上帮她们发表声明“转化”作废。
二零零四年五月的一天,我找会上网的同修帮我们在明慧网上做了严正声明后,没有及时的销毁布条。这位同修被绑架后,恶警在她家里把那个布条和我写的,揭露在劳教所里看到的一切恶警的恶行的一篇文章给搜去了。
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我再一次被绑架了,并再一次被抄了家,在咸阳北路派出所警察不让我上厕所,十个多小时后,我被关押到红桥看守所时去上厕所已经尿不出来了,尿道疼痛难忍,我被非法关押了十四天。
我所遭受的被迫害的经历,在众多的被迫害的大法弟子中,只是冰山一角。被江泽民指使迫害死的大法弟子中,比我遇到的更残酷、更残忍的无计其数,有的甚至被活体摘取了器官。
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