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张英东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曾经患有胃溃疡、胆囊炎、神经衰弱、慢性阑尾炎、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等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尤其心性得到升华,不论在家和单位,我都按大法“真善忍”的法理约束自己。在家与公婆、妯娌、姑嫂关系都非常和睦。在单位善待同事,帮人排忧解难;工作中尽职尽责,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即使买断工龄后仍聘我为综合办公室主任。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从此我就失去安定的日子。
遭绑架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早,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冯文方、张士春、毕诗君、和一姓刘的等四、五个人,以看电表为名骗开了我的家门,不由分说抄了我的家,抢走了我的私人财产:一台电脑、两台打印机、切纸刀、大法书籍和多种救人的大法资料。(直接经济损失近2万元 )让我跟他们到公安局,我说我没违法我不去。他们四、五个人强行绑架我,四个人分别拽我的两只胳膊和两条腿,四肢朝上后背磕着楼梯往下拖,把我从家三楼一直拖到一楼外面的院子里,然后又强行把我推到警车里,他们把我强行绑架到黑山县公安局。
在公安局,毕诗君要给我上背铐,我不让他铐,我说:你铐我是违法的,对你没好处。他就把我的右胳膊小臂掰伤。下午把我非法关押在黑山看守所。我和另一名同修吴永杰同时绝食抵制迫害。狱医孟宪平带几个警察和犯人强行给我们灌食,硬把手指粗的胶皮管子从鼻孔往胃里插,把我的鼻子和嗓子都插出了血。出不来气又恶心,吐又吐不出来。我俩鼻子和嘴流着血,双手铐在背后,胃里插着管子,从上午十点直到下午三点长达五个小时。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在我几次被迫害致昏迷的情况下,黑山法庭的张凤友、纪冬梅、张爱国等人在看守所对我进行秘密非法审判并判刑七年。
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黑山看守所在我两个月不能进食,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硬把我抬上警车送入大北监狱。
到监狱医院后经体检,查出我心、肾衰竭、酸中毒、极度营养不良等四种病症,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监狱不肯收。为了把我留在监狱,看守所却拿出五千元钱给监狱。但是,监狱看我身体极度衰弱怕死后担责任不肯收,结果他们五千元没送成,又将我拉回黑山。
回来后,他们继续对我进行迫害,狱警尧海涛(音)、狱医孟宪平,用胶带把我双臂背后缠住,仍然强行灌食四天。此时,我的胃里已接受不了任何食物,而且吐出的都是紫黑色的血。
二月十三日,看守所害怕我死在里面,上报检察院和法院,以监外就医的形式将我放回家。然而第二天黑山县公安局以索要手续为名对我及家人进行骚扰。我不得不拖着极度虚弱的身体离开了家。
再遭绑架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我去铁岭因看一同修,被铁岭警察绑架到铁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由于我不报姓名。铁岭市国保大队长谢祥军和沈阳市六一零一名姓王的便用电棍电我膝、肘关节的敏感部位,后把我劫持到铁岭看守所关押四十多天。
在铁岭看守所,警察唆使吸毒犯人对我进行毒打。我在床上打坐炼功,她们四、五个人象疯了一样,把我从床上抬起来,摔到地上。
为防止我炼功,警察给我戴上脚镣子,锁在床上的固定铁环上,就这样我被锁了七天七夜。我绝食抗议四十多天,他们强行给我灌食。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三日,警察以无名者的身份将我劫持到马三家女子劳教所。
遭受“抻刑”折磨
刚到马三家,我被关押在三大队,劳教所使用车轮战术,不让我睡觉,轮番对我施加压力。这种情况持续了二个多月。
二零零八年奥运之前的几天,劳教所把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关在一起,强迫奴役劳动。每个学员由两个犯人监控,监视一举一动。警察以减刑为诱饵,怂恿犯人折磨大法弟子。
十月八日,劳教所为了强制学员在他们所谓的考核表上签字,除一大队原有的警察外,又来两名男警察,一个叫张良,一个叫彭涛。个个手持电棍,开始一个一个叫学员到办公室签字,不签的就上刑。我和大连的钟素娟是最后叫去签字的,我刚到办公室警察队长赵金华就打我一个嘴巴子。因为打人犯法,我让她给我赔礼道歉,男警察张良拿塑料鞋底子就打在我的右脸上,当时右眼就什么也看不到了。然后七、八个人一起上来对我连踢带打、电棍电,七、八只电棍一起电。又说我不导电,把我按在地上,把鞋脱掉往脚上泼水。
看我还是不妥协,大队长李明玉大吼着:“抻她!把她吊起来抻她。”然后指着我喊:“抻死你,你写三书都不好使!”(注:在马三家我不报名,开始叫我无名,后来同修给我取的名),接着张春光和冯涛等给我上抻刑,整整抻了两天两夜。这种刑是利用上下两层床,从床头把人的上身推进去,下身在床的外面,床底下横绑着一根角铁,先把人的两条腿绑在一起,然后把腿和角铁绑在一起,两只胳膊用手铐铐在手腕上,在床的两侧吊起来,手铐固定在上床的梁上,腰直不起来,腿蹲不下,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在两只胳膊上,只几分钟就全身湿透,大汗淋漓,手肿成黑紫色,痛不欲生。人都被抻昏死过去。时间一长手铐铐进肉里鲜血直淌。
怕我说话,赵金华和几个警察按着我的头,用宽透明胶带把我的嘴缠了三层封上,从上午九点钟一直缠到晚上七点多才把胶布撕下来。好长时间一吃饭,左边下颌骨就痛。
我被吊的两天两夜中,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不让上厕所。因疼痛汗出尽了,渴的嗓子焦干,不能说话。
我不知昏死了几次。当我只剩下一口气时才把我放下来,这时,我的右半身已没了知觉。渴的想喝口水,却又都吐了出来。一连几天都不能进食,吃什么吐什么。
受此酷刑的大法弟子由于长时间拉抻,肌肉组织严重损伤,腰直不起来,几乎不会走路,全身浮肿,青一块紫一块,手肿得象馒头,黑紫色,伤痕累累。我的两只手都被手铐勒进肉里,皮脱下来,露出骨头。待手皮长出来,手也不能沾水。不管是凉水还是热水,只要一沾手,浑身就象针扎似的痛,四个月都不敢剪指甲,一碰指甲就钻心的疼,我尝到了手指连心的滋味。
被警察掰断胳膊
上刑以后,我生活不能自理,衣服都是别人帮着穿,上厕所都是别人帮着提裤子。二十天后,大队长张春光让人帮我穿上鞋,逼我到车间去干活。我干不了,张春光说我装的。我不干活,张春光就让我在弹棉车间站着。弹棉车间是六十年代私人小作坊,弹棉设备陈旧老化,没有安全保障。窄小的空间,雪花般的棉花粉尘满屋飞舞,没有任何防护保健设施,戴着双层口罩呛的都出不来气儿。她们就逼我在这样的车间内站着,还不让戴口罩。
我要求检查身体,她们把我弄到劳教所她们自己的医院,我问医生我的右侧什么时候能好,医生搪塞说看你怎么锻炼了,一两个月,或半年,如果不锻炼十年八年也够呛。我要求检查神经是不是坏死了,他们说得上医大去检查这里没设备,我要求去医大,她们不让。但是回来后她们就不让我干活了。这明显的看出医生诊断我的右侧神经已经坏死了。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又到了签考核表的时间,大队长张春光和两名警察强行掰着我失去知觉的右手在考核表上按手印,将我的右臂从膀子根处掰断了,直到三月十日结束非法劳动教养迫害时,骨伤未好,生活还不能自理。(在马三家劳教所医院、沈阳医大和沈阳骨科医院都拍了片子。出来时我向警察要片子她们不给)。
在迫害我的整个过程中,都是秘密进行的,只有参与迫害的警察才知道,其他警察都不知道。事实上,迫害大法弟子都是这样秘密进行的。
家人遭迫害
二零零六年我被逼无奈离开家后,黑山公安局警察为抓到我,把我丈夫李志刚绑架到公安局刑讯逼供,给他戴上手铐,毕诗军用脚踢在他的右肋骨上,当时痛的他上不来气,好长时间不敢出大气,咳嗽痰里带血,即使这样还给他关押在黑山看守所两个多月,最后黑山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娓静、副队长肖忠影他们还勒索我家人一万五千元钱,才放了我丈夫。
丈夫以前得过糖尿病、肺结核合并症,医院治不好的病,丈夫通过炼法轮功身体全好了,由于两个多月的折磨和恐吓丈夫的身体旧病复发。加之公安局警察经常骚扰他,给他施压,身体和精神的打击到了极限,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年仅五十七岁就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为了抓我,我所有的亲属都遭到了骚扰,恐吓,原本修炼的亲人,有的不敢炼了,公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公爹精神恍惚被车撞折了大腿于二零一零年撒手人寰,婆婆承受不了打击得了脑血栓,至今五年瘫痪在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