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阻律师会见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是社会上一群善良的好人,却因信仰被中共非法关押,天津市南开看守所长期以来使用各种招数迫害这样的法轮功学员,甚至对于依法办案的维权律师设阻和刁难,使律师难见自己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

目前,天津市南开看守所非法关押着法轮功学员邢伟、张军、房克山等,他们的律师均遭不同程度的设阻和刁难。

六月一日中午时分,余文生律师到达天津南开看守所,遇到了非常恶劣的不准会见场面。在看守所大门口,有关人员与余律师发生争执,警号300588的警察态度恶劣,以未通过预约为由,阻止余律师会见当事人——法轮功学员邢伟。

余律师阐明,律师会见当事人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基本权利,尽管天津违法增加程序——预约会见。但是当登录预约会见时,竟无法登录。余律师找驻所检察官反映问题,检察官不管,又打110与警务督察通电话,最后看守所一个姜姓所长不得不安排了会见。这个抗争过程坚持了近两小时。

七月一日下午,马连顺律师到了天津南开看守所,要求会见法轮功学员张军。但南开看守所以委托人张世豪被(非法)关押不能做委托人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张军。不得已,马律师离开看守所。关注此事的律师普遍认为,此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看守所没有依法办事。

七月五日,卢廷阁律师按预约到天津市南开看守所,会见法轮功学员房克山。在南开看守所卢律师出示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后,谁知南开看守所竟然再次违反会见程序,值班警员(警号300596)无理要求律师委托书必须加盖律师所公章,以此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卢律师称此等恶劣做法全国罕见。

就此问题卢律师当即向驻所检察官控告,指出此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然违反《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律师会见的门槛和难度,不利于保护公民的权利。同时也公然违背公检法相关机构制定的保护律师执业权的规定。

卢律师要求住所检察官行使监督权,予以处理,并及时予以反馈。但直到目前没有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