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五十一岁的徐利书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以下是徐利书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前中共头目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们夫妻多次被非法关押,生意无人经营,七、八十万的百货及刚购进的近十万元的新货成为废品,我家经济损失惨重,从此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610”指使的不法人员对我家长期蹲坑监视,对我们进行跟踪,楼道还安装微型摄像头监视;我家还经常被“610”操控的国安、派出所、社区人员抄家骚扰。在长期恐怖的高压和生存危机的压力下,我丈夫无法承受这种高强度的精神紧张的折磨,身心焦虑致使他过早的离世,死时年仅四十六岁。
江泽民操控的“610”给我造成了家破人亡的悲剧。我儿子从小学起就遭受迫害:父母被关押导致失学;被抄家警察、监视跟踪的不法人员殴打;应聘工作,招聘单位要求派出所出具本人有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派出所在证明上写“母亲炼法轮功”,企图断了孩子的谋生之路。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炼功前,我曾患多种疾病,肝硬化、美尼尔氏综合症、妇科病、胸膜炎、肚脐流脓等。一九九八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两个月后,我所有病状全部消失。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以权代法在中国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在电视、广播铺天盖地的造谣、抹黑法轮功中,我天真的认为江泽民是不了解法轮功真相,就提笔写了一封我通过修“真、善、忍”,从而得到身心健康的体会邮寄给了江泽民。小肚鸡肠的江泽民哪听的进民众的肺腑之言,打压步步升级。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依法到北京上访,反映大法的真实情况,希望国家领导人江泽民纠正自己的错误,还原事实真相。哪里知道江泽民做贼心虚,北京信访办的招牌都摘掉了,便衣警察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警察挨个询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修“真、善、忍”的当然说真话,我说“是”,就被警车拖到了丰台派出所,然后又被拖到昌平收容所。收容所里地下湿淋淋的一层水,一张冰冷的水泥板床上睡十多个法轮功学员,一天两餐,每人半个窝窝头算一顿,从铁门外投进来扔在地下,就像喂牲口一样。
后来,泸州大山坪派出所非法截访,把我绑架回泸州,直接投进黄金山拘留所。因这次上访遭江泽民打击报复,我被非法拘留了十天。北京回来,派出所刘姓警察(又名刘二),未经本人允许背着我翻我的行李包,私自盗走我大法书籍和大法书籍手抄本。
从此以后,我的家没有宁日。江阳区国安“610”、北城派出所、珠子街社区三天两头闯到我家中、市场上恐吓、骚扰,抄家成了家常便饭。他们在不出示执法证件、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抄家,想抄就抄,抄家还抄到了我婆婆家,亲戚家。我婆婆家被非法查抄数次,他们对我婆婆和八十高龄瘫痪在床的公爹进行恐吓,吓得婆婆给他们下跪;甚至连我娘家与一些亲属家也遭到非法查抄的骚扰,我的摊位、仓库也被非法查抄数次。
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六年间,国安“610”、派出所闯进我居住的江阳区劳动路二十四号二号楼抄家,盗走我被非法劳教的释放证;在婆婆家非法查抄,盗走我的拘留证等等迫害证据,我的金银首饰也被盗走。
我家被监视,我们经常被人跟踪。遇到“四二五”、“七二零”这些江泽民最惧怕的敏感日,“610”便胁迫社区雇佣低保人员一大清早就在楼下蹲坑、监视,人走哪里就跟到哪里。
夫妻被非法关押 我遭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八月的一天,我和丈夫万长富正在关圣殿批发市场做生意,江阳区国安大队长,“610”特务林敏带了几个人来查抄我的摊位和仓库,他们不出示执法证件,没有出示合法手续,没有履行正当的法律程序,就象黑社会的土匪一样。我妹妹是没有修炼法轮功的人,她的摊位也被查抄。他们没有抄到他们所要的东西,毫无理由的将我和我丈夫从摊位上绑架,分别关押进灯杆山看守所、大北街看守所,非法剥夺我们人身自由一个月。
之后他们又多次到关圣殿批发市场抄我的摊位和仓库。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我们一家三口在婆婆家吃过晚饭,回家的路上,我手里拎着老人的脏衣服准备回家洗,谁料到我们正走在江城珠子街口,迎面开来一辆长安车,车里有四、五个人,其中一人是派出所的姓何(当时四十岁左右),他们把车停在我们面前,叫我去派出所,说“问一下”就回来。又叫丈夫把东西拿回家随后也到北城派出所来。
他们把我绑架到派出所,不是“问一下”的问题,而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张劳教通知书叫我签字。我不签,我说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就这样我就被劫持到了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迫害。
劳教所被江泽民利用来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在里面没有法律可言,没有人格、没有做人的尊严,亲人大老远来探视不许我们见面;天天面对的是洗脑、强制转化的威逼、和高压。还有所谓的护卫队,就是一群打手,谁不转化,劳教干部看谁不顺眼,护卫队就会出现在谁的面前施暴。我们每天加班加点的干活或在露天坐军姿,有时还要挑大粪等。二零零一年七月楠木寺七中队利用放弃修炼的人员散布诽谤大法和我们师父的邪恶谎言,我低头不听,拒绝接受她的胡言乱语,劳教所干部胡蓉不满,把我拉到办公室毒打一顿。刚进办公室,护卫队的花脸男子就对着我的太阳穴致命一拳,把我打到办公桌上匍起,随即胡蓉用手铐将我反手铐起,再用两千伏的电棒在我身上电击,我手臂上顿时冒出几个比指头大的水泡。就这样,在这度日如年的极端恐怖的日子里,熬过了两年时光,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才回到家中。
惨重的经济损失
我们夫妻遭迫害双双身陷囹圄,我家经济损失惨重,家庭落入困境。二零零零年年底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同时丈夫又被“610”非法关进张坝洗脑班迫害四个月。我们夫妻都被迫失去了人身自由,家中只剩下年迈的老母亲和瘫痪在床的老父亲,还有正在上小学的儿子。因丈夫是独子,他不在,年迈的父母就没人照管,日子艰难,读小学的孩子无人照管导致失学,我们养家糊口的那份生意就更惨了。
我原是麻沙桥水泥厂单位的人员,单位垮了,我失业后全靠自己拼打创业谋生。我是做批发生意的,当时生意做得正红火,租有五个摊位、两间四十平米左右的仓库,仓库的走廊也堆满了货物。我与丈夫双双身陷囹圄,我们那六、七十万的货物无人经营,刚进的近十万元的货物也都成了废物,外边的欠款也无法收回,我们的家庭陷入贫穷的困境……一看着这些堆放了十几年如垃圾一般囤积的“货”就令人心酸。这十六年的迫害,给我的家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下三百万元。
在洗脑班遭经济敲诈。丈夫又失去了工作。二零零零年年底,丈夫被非法拘禁在洗脑班,“610”的洗脑班向正在遭受迫害的法轮功进行经济敲诈,每人每月要支付两千元的高额费用。洗脑班参与迫害的各类人员的生活费、维持洗脑迫害的办公费等等全摊在法轮功学员身上。这笔费用,有单位的由“610”直接向单位攫取,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丈夫被非法拘禁四个月就被敲诈了八千元。从洗脑班回去后,丈夫几个月的工资变成了一张六千六百元的借据。(大概进去时缴了一千多元的现金给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610”胁迫土产站解除与我丈夫万长富的劳动合同,实则是变相开除。从此我家失去固定的生活来源。
江泽民残酷的迫害,造成我家严重的经济的损失。我们没有了经济基础,做生意很难东山再起;借钱做生意又怕再遭迫害钱还不起,不敢做;我们要提防610 执行江泽民“经济截断”政策而对我们的骚扰,打一点工都担惊受怕,日子过得非常艰难,一段时间里还得靠婆婆微薄的养老金贴补才能勉强度日。
丈夫、婆婆含冤离世 儿子失学
我家长期处于610特务的监视、骚扰中,没有一天宁日。我家附近还安装摄像头时时监视。生活窘迫,精神不宁,长期的紧张让我的丈夫承受不了,身心焦虑致使他过早的离世,死时年仅四十六岁。一个原本健健康康的壮年男子,英年早逝,谁都叹息。如果不是江泽民搞的这场迫害,我丈夫哪会丢下未成年孩子、妻子和自己的老母亲早早的就离开了人世了呢?
可怜的婆婆悲痛欲绝,老来丧子好不悲痛。在江泽民淫威的高压恐怖下,修炼法轮功的儿子含冤离世,婆婆哭都不敢哭,眼泪往肚里吞。婆婆日夜思念她孝顺的儿子,脑子都想疯了,疯疯癫癫的瘫痪在床四年整。我只得在家中侍奉婆婆,无法打工,我们一家三代得靠婆婆的一千多元养老金补贴才能维持生活,还得攒钱给婆婆买药。
婆婆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含冤离世。婆婆死了,因为她没有了儿子,就领不到抚恤费,靠亲朋好友凑钱才把婆婆火化了。
二零零零年我们夫妻双双被关,公婆年迈,公公瘫痪在床,读小学的儿子失去照顾,被迫失学,导致他九年的义务教育都没完成。
一天 “610”特务国安头目林敏一伙人闯入我家非法查抄,到儿子房间乱翻,儿子不让他们翻,这一伙大男子就把他按倒在地进行殴打。丈夫叫他们住手,正告他们说,孩子还未成年,他们才住了手。那时我儿子还是个读小学的孩子。警察叔叔暴力殴打一个小孩,在孩子心灵造成的伤害难以估量。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集体上访纪念日来临,廉溪路社区主任李琳受“610”胁迫,派低保人员黄保安、黄崇会等二人蹲坑监视我,一大清早我去婆婆家就跟踪我,从出去到回来一直跟着。儿子见母亲的人身自由遭到侵犯,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就找他理论。跟踪的二人将我儿子按在地上殴打。事后派出所包庇纵容坏人,企图将孩子非法拘留。那时,孩子的父亲刚去世一个月,尸骨未寒,孩子还在失去父亲的悲痛中又遭不法之徒的侮辱,精神遭受很大的伤害。
二零一四年,儿子准备到公交公司打工,公司规定要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有无不良记录的证明。管段民警因受江泽民的谎言迷惑,不了解法轮功真相,盲目参与迫害,企图阻碍法轮功学员的孩子正常谋生,在证明上他不证明孩子有无不良记录,荒唐地写“妈是炼法轮功的”。派出所所长张勇盖章参与株连迫害。
惩办迫害首恶 公审江泽民
综上,从江泽民迫害我的事实,查江泽民犯下绑架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查抄罪,抢劫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酷刑罪,故意伤害罪;对未成年儿童犯暴力侵害罪……我要求必须把江泽民绳之以法;要求江泽民公开向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学员道歉,还历史本来面目,以告慰天下黎民百姓;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迫害我的首恶江泽民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我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我遭受的精神和肉体的迫害、丈夫的冤死以及给我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造成的孩子九年义务教育都没完成的损失,经济和精神赔偿五百万元。
在此正告所有曾经参与迫害过我的国安、公安警察及社会各阶层人员:作为法轮功学员我不计你们的过失,希望你们能将功补过,停止迫害,不要为江泽民背黑锅、不做江泽民的替死鬼,免予对你们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