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孙同庆被冤判五年

更新: 2017年01月12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孙同庆近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中共法院把孙同庆曾被非法劳教两次的事实作为加重迫害的借口。

2016年5月6日孙同庆在电子大世界市场购买了一台二手电脑主机,下班后直接拿到严继国家去做系统,被在严家蹲坑的双城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在孙同庆被非法关押六个月后,双城区检察院张振廷拿着起诉量刑建议书到看守所,对孙同庆说,判孙同庆三年以下徒刑,让孙同庆签字。孙同庆看到量刑建议书上明确写着“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孙同庆拒签。

2016年12月9日,双城区法院在没通知家属及律师、没有任何一个旁听人员的情况下,非法开庭。法庭上只有法官胡业林,两名陪审员,两个法警,一个执勤警察及公诉人张振廷。

张振廷宣读量刑建议书中提出对孙同庆“从重处罚”,建议给孙同庆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重处罚的情节就是曾被“教养两次”。孙同庆当庭驳回了张振廷的非法指控。孙同庆说:两次劳教都是十多年前已经了结的事儿,而且劳教制度因其不合法已被废除了。

当孙同庆说到自己修炼法轮功做好人,绝没有错,说公诉人的指控都是栽赃陷害,根本就没有证据时,公诉人张振廷当庭辱骂孙同庆,不允许孙同庆提法轮功,气急败坏的当庭威逼孙同庆:判你七年!庭审主法官胡业林没说话。

孙同庆不服双城法院的诬判,已提出上诉。

整个的庭审过程,就是偷偷摸摸的构陷过程,根本没有依法办案、公平公正的痕迹。怎么判?判几年?中国的法律在双城法院没有任何严肃性可言,自然也体现不了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