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中午十二点,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对赵丽娜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到青岛市第二看守所(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十四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对赵丽娜予以非法逮捕。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号,律师会见赵丽娜时得知,在派出所非法审讯期间,在赵丽娜声明自己是在生理期的情况下,辛安派出所办案警察将赵丽娜长时间背铐在铁椅子上,并连续搧了这个弱小女子十几个耳光。给赵丽娜身心造成伤害,其左手腕被手铐铐得破皮至化脓,至律师会见时,近两个月了,还能看到手上留下的淤青。律师极为震惊。
目前,赵丽娜已通过看守所管教向住检所对辛安派出所提出控告,要求严惩实施酷刑的警察。律师也会帮助赵丽娜追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