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沈阳市沈北新区有:罗国龙、李彦才、梁志群、廉晶。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概况如下:
罗国龙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沈北新区尹家乡茨榆村法轮功学员罗国龙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罗国龙被沈阳市国保、沈北新区国保、沈北新区尹家派出所等警察绑架;后来,罗国龙被劫持到沈北看守所继续迫害,曾被迫害得大口吐血,送往医抢救。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罗国龙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罗国龙先生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罗国龙本人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上诉,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罗国龙现被非法关押于本溪监狱被强制奴役干活。
梁志群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新城堡二村法轮功学员梁志群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梁志群被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梁志群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沈北新区法院对梁志群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梁志群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被非法维持原判。梁志群现被非法关押于本溪监狱。
李彦财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李彦财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李彦财被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李彦财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李彦财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李彦财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非法维持原判。
李彦财现被非法关押于本溪监狱,体重由原来的一百八十多斤降到一百三十多斤左右,腰已成弓形。李彦财眼睛高度近视2000多度,有二级残疾证。在监狱干不了活,监狱方说:只要他签字“保证书”,就让他回家,被李彦财拒绝。
亷晶被非法判刑三年
亷晶,男,年龄在六十五到六十八岁之间,是沈阳市沈北新区的退休地质工作者,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在沈北新区六王村,在给当地一处兵营门岗讲真相时遭邪党军人暴打,并报了警,被新城子乡派出所绑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沈北新区法院对亷晶非法秘密开庭。廉晶身体被迫害的很虚弱,但表现坚定,当庭反对司法人员对自己的犯罪指控,表示信仰无罪,共产党违法。
亷晶被非法判刑三年。主审法官:赵迎娇(也是非法庭审罗国龙、李彦财、梁志群三人的主审法官)。
亷晶,已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份被劫持到本溪监獄迫害,家属去看过两次,说人很消瘦。
二、遭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沈阳市沈北新区有牛桂芳、朱国芬、周艳春,周艳丽及其哥哥兄妹三人、还有蔡邵杰(沈阳市内学员)、张洪凯(沈阳市内学员)、于昌艳(抚顺清源人)、董女士、李女士、李昕、孙英威(沈阳市于洪区学员)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
牛桂芳、朱国芬被绑架勒索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晚九点钟左右,在沈阳市沈北新区马刚村,四、五个中年男子带着酒气追上牛桂芳和朱国芬,连吼带拽。大约九点半左右,牛桂芳和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马刚派出所绑架。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马刚派出所让朱国芬家属交一万元钱以取保候审的形式让家属将朱国芬接回家。牛桂芳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位于造化)非法关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马刚派出所让牛桂芳家属交三千五百元钱,四月二十一日晚上牛桂芳回家。
周艳丽、周艳春兄妹三人和沈阳学员张洪凯、蔡邵杰被监控绑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纵省内各市的“610”、公安局、国保、派出所及社区人员,采用手机监控、跟踪、定位、蹲坑等手段,按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统一绑架、抄家。
沈北新区虎石台法轮功学员周艳丽、周艳春兄妹三人和沈阳法轮功学员张洪凯和蔡邵杰(女)被绑架,并抄家。大量私人物品被警察劫掠。当天周艳丽、周艳春、蔡邵杰被劫持到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派出所,被铐在铁椅子上刑讯逼供一天一宿。蔡邵杰的腰之前曾遭迫害受重伤,这次遭“坐铁椅”酷刑使腰部再一次受损。据悉,为了抵制迫害,蔡邵杰以死抗争将头部撞墙(编注:这完全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但是法轮功严禁杀生,包括自杀和自残。请大法学员不要以这种过激的方式反迫害),头部被撞伤鲜血直流。
之后,周艳丽、周艳春、蔡邵杰被非法关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周艳丽的哥哥及张洪凯遭讯问后被非法关押在皇姑区看守所。周艳春、周艳丽及其哥哥于2016年七月二十八日回家。蔡邵杰被非法关押至今。
其它案例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三位法轮功学员于昌艳(抚顺清源人)、董姓、李姓在小区发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诬告,被道义派出所绑架。随后三家被非法抄家,董姓家三千八百五十元真相币,被警察抢走。董姓、李姓回家。于昌艳被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造化)继续迫害。于昌艳被非法关押二十八天后于八月五日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沈阳市法轮功女学员李昕在沈北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构陷,被绑架、抄家,并且被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天,后转为行政处罚十五天。在此过程当中,被强制拍照、签字、按手印、取指纹,并且被非法强制抽血验血、体检后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八月中旬李昕回家。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七点左右,沈北新区道义派出所三男一女四个警察,抢法轮功学员孙英威的包,并用手铐铐住孙英威。孙女士把包扔向母亲,几个警察疯狂的抢,抢到后,拿出钥匙。过了一会,沈北新区分局局长带着八个警察和一个开锁的来了,公安局长狠狠的打了孙英威女士一个大嘴巴子,并用力的踹了孙母一脚。孙母挡着孙英威的门,两警察将孙母抬进卧室。警察打开孙女士的房门,抢劫走师尊的四张法像和两张法轮图像,一百多本大法书,以及电脑、打印机、切刀、U盘等物品。之后孙英威被劫持到造化看守所非法关押。孙英威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晚从第一看守所回家。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邮编110121
非法庭审罗国龙,李彦财,梁志群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主审法官,赵迎娇18842581008、024-89749899
沈北新区国保队长段庆祝13998925898、15502625265
二审沈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邮编110013
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周维远
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孙建军、孙淑华
辽宁省本溪监狱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红脸村 区号024 邮编:117009
监狱长:鲍杰青 办公电话47130066
本溪监狱官员电话:47130055、47130011
副监狱长\纪委书记:张廷跃13304141157\15641419005
教育科科长:赵学增13352159006(此人不诚实)
教育科副科长:张春业
刑罚科:马季波。
二监区大队长:高云祥
三监区大队长:王得亮
五监区大队长: 孙铁群
六监区大队长: 陈耿
七监区大队长: 吴党
部分警察有:陈忠维、田登辉、田勇、潘东泽、张鸿军、吴广杰、赵冶明、宋群安、宋辉、樊洪义、何海、马晓明、夏洋、王策(三监区)
警区大队长:47130087、47130090、47130547、43130548
狱政科: 贺飞 科长47130067
狱政科办公室: 47130078(电话\人工传真)
一号警岗楼:47130001
二号警岗楼:47130002
三号警岗楼:47130003
四号警岗楼:47130004
五号警岗楼:47130005
六号警岗楼:47130006
七号警岗楼:47130007
八号警岗楼:47130008
九号警岗楼:47130009
驻本溪监狱检察院办公室:47130051、47130052、47130053、47130054
狱务公开电话:47130069、47130076
其它办公电话:471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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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司法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75号 邮编:117020
监所处:王建晖处长 办公电话4366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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