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岁的张学彦女士,回族,大学文化,原系宁夏吴忠市第一中学教师。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张学彦女士被绑架,当地国保人员非法搜查了她家和她的轿车,并劫掠了电脑、现金等大量私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利通区法院非法对张学彦一审开庭,随后非法判刑七年。张学彦上诉后,十二月十九日吴忠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诬判的决定。
张学彦被迫害过程简述:
二零一五年七月,吴忠市一名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在大街上被警察绑架,她包中装有准备邮寄的控告江泽民的状子,随后警察恐吓、并劫持着她在吴忠市大街上指认打印诉江状的地方,后来她被非法拘留八天。
国保警察随后大肆调阅监听了监控视频和公用电话,跟踪、蹲坑、监控诉江公民,查找帮助丁光兰打印诉江状的人。吴忠市一中教师张学彦被警察跟踪、蹲坑、监控。十一月十日,吴忠市国保警察李军、马明朗伙同朝阳区派出所警察马少新、灵武市国保警察同时绑架了当地的法轮功学员高建平、卫宁菊、张学彦等人,十三日又绑架了吴金兰,四人相继被关押到了吴忠市看守所。
吴忠市国保警察马明朗等人又到参与诉江的杨世忠、马凤兰等人家中骚扰、恐吓,逼迫签字。据悉,国保警察到杨世忠家凶神恶煞地恐吓,令杨世忠当场心跳气短、浑身颤抖说不出话来,几天后杨世忠出现严重的病症,送医不治身亡。马明朗闯到马凤兰家骚扰时还威胁说:你敢把我曝光到明慧网的恶人榜上,我就把你几个儿子都抓起来!
二零一六年年初,国保警察勒索了高建平、卫宁菊、吴金兰的单位吴忠市仪表厂六万元,即每人两万元的担保金后,将三人放回。
二零一六年三月前后,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两次将高建平、吴金兰、卫宁菊等人的所谓的“案子”提交到检察院,两次被检察院打回。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利通区法院非法对张学彦一审开庭,其后非法判刑七年。张学彦上诉后,十二月十九日吴忠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诬判的决定。
张学彦被诬判后,名为“马旭东”的写了污蔑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张学彦的文章被宁夏一些媒体、网络登载。
已知相关责任人:
吴忠市国保大队:李军、马明朗
吴忠市朝阳区派出所警察:马少新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政法委书记:范华锋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政法委副书记:丁富红 手机:13995439959
一、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高速路口 电话:0953-2272298
值班电话0953-2134000 邮箱:wuzhongfayuan@126.com
立案大厅:0953-2134052
党组书记、院长:黄金柱
纪检组长:田培仁
副院长:马少清、杨岩刚
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秉俊
执行局长:母连山
人员:张博、 王宏强、徐雅洁、白桦、陈兴、陆家生、王志荣、徐婧、马海法、 姚志强、马全水、王祺祺、王丰、姜春梅、马慧梅、宋丽娟、李丹丹、张唯栋、王静、胡超、马莉、杨娟、马媛、白伟、苏永生、何建霞、杨钊、蔡华、艾进春
二、吴忠市利通区法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新区开元大道南黎明街东 邮政编码:751300
电话:(0953)2037056、0953-2035088(办公)0953-2037830(信访)
传真:0953-2037819
电子邮件:nxltqfy@163.com 电子信箱:LTQFYJJS@163.COM
人员:王学祥、何兰英、金彩玲、马洪、贾淑玲、杜卫军、贺青、郭琴、金占龙、常丽娜、贺永生、李军民、武旭红、丁晓花、马维平、余海娟、陈学军、杨慧、胡馨、白秀秀、马小英、毛继保、苏小娟、王晓波、金彪、和芳、樊夏羽、张爱玲、何生俊、马学梅、李红、马丽雯、马维平、金存贵、安蓉、杨占文、王湛明、马跃娟、蒋春、武旭红、唐金凤、马成、焦克勤、贺永生、焦岩军、吴斌、曹幸梅、郭建华、马洪波、王晓明
三、吴忠市检察院:地址:宁夏吴忠市盛元东路
检察长:马国武
政治部主任:刘志立
检察员:杨洪霞、唐晓华、沈丽梅、赵雪梅、马勇、孙德荣、锁耀环、买军、李 鑫、张立武、申和平、李学华、谷天煜、姚仁年 其他人员:高剑
四、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开元大道 电话:0953-2012254
张国栋: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高俊香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余金良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
人员:保学成、黎富宁、武建社、曹保胜、刘学文、赵勇、蔡金燕、黎东宝、李玉民、赵国才、马金保、王建国、徐怀宁、高耀辉、王华、周吉成、黎东宝、李娜、申和平、张立武、李学华、谷天煜、姚仁年、张道春、陈丽春、杨红伟、马金明、贾少川、杨学萍、李昕、杨晓刚、王新兵、妥凤琴、杨继军、马玲燕、刘丽娟、 李强、余海洋、谢少英、周学平、金丰、杨小莉、高耀辉、张秀琳、郝志霞、仇婵、周亚楠、杨贤、姚鹤、虎鹏、马晶、马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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