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谢明玉女士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下午三点左右,我刚午睡起来,看见五、六个年轻的男警察(后来才知是保升乡被调来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人)径直闯到我家里,既不出示搜查证件,也不报单位,开口就盛气凌人地问:你是不是在炼法轮功?还在炼没有?多久开始炼的?我都一一回答了。接着,他们就开始在我家里翻箱倒柜的搜查 ,东西扔了一地,三个房间都搜遍了,捜走了我天天必读的《转法轮》书两本、手抄《洪吟》一本、所有大法师父的经文、《九评》一本、《明慧周刊》十几本及改字的纸等私人物品,都被抢走。
我见他们在我家折腾,就想趁机离开,当时我赤脚向外跑,还没等我跑出大门,就被他们发现了,只听见一声断喝:你要想跑啊?然后出来两个人紧追几步抓住我,一左一右拽住我的两手,把我弄到警车上,用手铐铐住我的手,女儿见我脚上无鞋,赶紧提了一双鞋子过来给我穿上,随后这伙人就将我带到了富源路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就非法审讯我,问我这些捜出的东西是从哪儿来的?还接触了哪些人?说出来我们就去找他们,可以放你回家。我坚决不配合,说一个都不认识。他们见问不出什么结果,就不再问我了。晚上,我被警察劫持到了北门收容所,关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晚上,又把我转押到永兴看守所,非法拘留我二十七天,八月七日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开善路中段社区居委会的刘志富给队长唐立忠打电话,问我是否在家,唐立忠叫我接电话,刘志富听见我的声音,确信我没外出,才挂了电话。
二零一五年,一天上午我没在家,据说富源路派出所又来了两个警察,在我家门口看了一下,说等两天还要来。
十八年来,中共人员对一个修心向善、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的无理迫害,我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在我热爱的土地上继续发生,更不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同胞被中共置于万劫不复的深渊。真心希望所有仍受中共谎言欺骗的人,赶快找救人的真相资料,抹去兽印,三退保平安,这是你仅有的能躲过大劫难的金钥匙,时间可是不等人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