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上伪造证人刘盈莉。经详细调查了解,刘盈莉不是所谓“证人”,刘盈莉说:我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一帮警察突然跑来询问我是什么名时,我没有告诉他们,后来他们就在居委搜查到我的名字,我只是租住邓仕娥的店铺做生意,至于邓仕娥修炼法轮功的事我是根本不知道的。“竟然说我是她的证人,我是不承认的,是他们莫名其妙,冒充我是邓仕娥的所谓证人,岂有此理。”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上还胡说:邓仕娥说自己不是法轮功成员。判决书上声称,邓仕娥无视国家法律,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罪,是“累犯”,判决她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邓仕娥在没有修炼法轮功之时,身患多种疾病、性格暴躁,家里经常吵吵闹闹;修炼法轮功之后,各种疾病不治而愈,性格也变得和善了、全家也变得和睦了,对待亲人、朋友、邻居街坊和蔼可亲,也不计较个人得失,从而给亲人、朋友带来祥和温暖的关怀,同时也得到很多亲人、朋友对法轮大法的称赞。
在法轮功被中共迫害十八年中,邓仕娥由于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并把自己在修炼中的亲身体会告诉给他人,她却遭到如此迫害。她曾经四次被非法关押迫害,被关押在洗脑班迫害两次,非法判刑两次,一次时间是两年,第二次是四年,在广州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邓仕娥在家被东源县国保、东源610、东源公安局、源城区国保、及610共二十多人撬烂家中三道门绑架,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和私人财产,执法人员不通知家属,家人经几番周折,才知悉她被非法关押在东源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邓仕娥被河源市东源县法院逐出辩护律师、没有一位亲属旁听的情况下冤判二年三个月。邓仕娥上诉,河源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六月十六日上午非法重审,警察刁难、威胁、欺骗其家属不准那么多人进去旁听,竟然胡说是邓仕娥交待的,最后才只准两位家属进去旁听。公诉人吴文珍(女)宣读诬告邓仕娥的所谓“罪状”,两位律师严肃地指出,此诬告罪状漏洞百出,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此时,审判长李艺华阻止律师讲话说:“这个问题先不要谈,开完庭再讨论。”被两位律师马上拒绝。在庭审途中,李艺华就说:“暂时先休庭二十分钟。”最后延长到30分左右才继续接着庭审。
庭审时,律师问邓仕娥为什么要炼法轮功,邓仕娥回答:因我身体不好,修炼法轮功,后来发现法轮功让人做好人、道德回升、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我修炼法轮功后不长时间,身患所有的疾病不治而愈。审判长李艺华不断阻止不让她往下说,律师叫邓仕娥继续说吧!邓仕娥又说法轮功教导人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又被李艺华非法阻止。
邓仕娥对公诉人吴文珍说:学炼真善忍做好人,到底触犯了哪一条法律?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书籍翻译成近四十种语言和文字。
两位律师有理有据地讲述了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公民是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在国家法律上没说法轮功是×教,在公安部宣布的十四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即使法轮功学员宣传法轮功真相做法都是合法的。
七月七日,河源市东源县法院非法重审,冤判邓仕娥二年三个月,罚金5000元。当时东源国保大队长张超琼、东源610头目张敏中等在场。
邓仕娥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排除一切干扰,本着对法律的敬畏和法律人的良知,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家属去东源县看守所要求会见邓仕娥时,被看守所执法人员拒绝。他们都在互相推脱说:案件在审理中,家属把判决书拿给他们看,叫家属去问法院吧!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成为一个真正有道德高尚的好人,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有百利而无一害,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目前家属、希望河源市中级法院取消对邓仕娥非法维持原判、要求无罪释放,希望执法人员要按照法律程序操作。
河源市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院长:周定挺
审判长:彭春文
审判员:崔春柳 雷志平
书记员:五福明
参加迫害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
东源县政法委: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陈维安 政法委书记 07628831199 07623367696 13902637268
欧可俊 常务副书记 07628831520 07623310672 13923682166
张敏中 副书记/610主任 07628831520 07623883606 18676064610
程春华 副书记 07628831112 07623322168 18818331168
江卫东 副书记 07628831112 07623335704 13829303336
陈云锋 政工办主任 07628836299 07623367298 18998766345
李清伟 办公室主任 07628831519 07623119633 18902639918
吕伟梅 研究室主任 07628831610 07623887488 13825371325
东源县610办公室
蓝标 副主任 07628831610 07623828268 13322636312
东源国保大队
张超琼 大队长 07628885289 07623316132 13827802132
廖贵平 教导员 07628885273 07623363169 13502318005
吴冠青 副大队长 07628885273 07623882901 13827807603
张卫光 副大队长 07628885273 07623332919 13829303309
罗寿强 一中队中队长 07628885289 07623321813 13829308222
张小敏 一中队指导员 07628885289 07623233778 13827842018
廖国艳 二中队中队长 07628885289 13539140309
欧伟光 二中队指导员 07628885289 13829302003
东源司法局局长:李搌球
东源司法局副局长:黄尔青、李秀球、陈晓清、欧阳雄科
东源检察院
检察院检察长:李春辉
黄志华 办公室主任 07628831887 07623829899 13302630777
何畅林 副检察长 07628831881 07623681668 13829300668
孙显棠 副检察长 07628831886 07623291398 13923681398
曾栋 纪检组组长 07628836996 13923681788
张峥峰 政工科科长 07628831885 07623388668 13902637338
吴文珍 公诉科科长 07628831563 07623891262 13827806132
梁君毅 案件管理中心 07628836861 07623331288 13829306060
东源县法院 0762-8832202
法院院长:邓志军
审判长:李艺华
审判员:季小芹、钟斌
书记员:刘燕娜
陈秀霞:0762-8832225 18923698901
源城区国保队长:陈奕城
源城610:何培城
源城区兴源派出所所长:叶子林
东源县看守所(县纪委):刘文桂13922630706
东源县看守所(人大代表)包丽芳1382784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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