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十一点左右,监利县国保大队、610、县公安局、特警出动大量警力,在同一时间合谋绑架了监利县的李大尧、李乐成、朱春新、何成、王升贵五位法轮功学员,先不由分说直接把人从家里带走,紧接着非法抄家,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等大量私人物品被全部抢走。
目前五位法轮功学员已失去人身自由四十多天。期间家属及亲朋多次去找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希望放人,派出所的“办案”人员全都躲避,互相推诿,不和家属见面。多次找国保大队郑继元讲真相要人,他也长期躲着不见。
十月三十一日,何成、王升贵、李大尧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为他们聘请了两位北京律师。其中一位律师为王升贵与何成俩人提供法律援助。在法轮功学员的陪同下,三十一日上午在看守所见了王升贵并与他交谈,王升贵告诉律师在看守所因身体不适曾昏倒在卫生间里。
下午会见何成时,看守所欺骗律师说人放了,可家里没人;律师赶到派出所,派出所说人没来我们这里;律师又找郑继元,郑继元就用迫害法轮功的老一套说词威胁律师,律师立即讲出法轮功在中国合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违法的法律依据。郑继元心虚,很是感到不安,就又谎说何成在社区监视居住,律师当即指出: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监视居住应该在家里,怎么会在社区呢?律师又找到社区,社区说在政法委,再追到政法委他们就没地方推了,只好供认出人在湖北法制教育中心(初步判断是武汉板桥洗脑班),还谎称那里条件好,有饭吃,有社区人员陪着,只在那里所谓的“学习”。
李乐成也与何成一同被劫持到该洗脑班迫害。
另一位律师见李大尧时,开始两次受阻没见到人,第三次见到人了。根据李大尧的叙述,律师随即找到实施抓捕的容城派出所核实情况,派出所的人说:是国保指使的,不是我们主动要抓的。律师随即找郑继元,没见到人。律师目前回北京去了,打来电话表示可随时来。
六十五岁的李大尧,监利县商业大市场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后,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在中共对法轮功已逾十八年的迫害中,他多次遭县610(中共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曾被非法劳教一年、枉法冤判刑期三年,被强逼放弃信仰,期间遭到非人的折磨。
李大尧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又被超期关押,于天理、人间法律都是不容的。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张贴真相传单,是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相关责任单位地址:
监利县公安局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容城镇荆南大道96号
电话:(0716)3322110
国保大队郑继元 大队长 13797809201
城南派出所所长赵训义 0716-3263216 13508612199
容城派出所所长王小强 0716-3321210 13986670688
监利县看守所地址:容城镇是监利县县城,看守所在离容城镇约四里远的红城乡小镇近郊的曾庙。
监利县政法委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容城镇玉沙大道39号
办公室0716-3320550、0716-3320552
李道平0716-3323766、15827798887
潘可0716-3322959、13177007199
610主任胡平成 13872261998
监利县法院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容城镇荆南大道57
电话:(0716)3320068
监利县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容城镇华容路60号
电话:(0716)3329282
监利县司法局:0716-3266636 0716-326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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