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容、宁兰蜻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在县城向世人讲真相中,遭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被威远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警察强行抄家。宁兰蜻被抢走电脑二台、打印机三台、现金一万多元、耗材、大法书籍、资料等;吴秀容家中被查抄几份真相资料。
十月二十日左右,宁兰蜻、吴秀容的家人收到了县检察院签发的非法逮捕证。宁兰蜻、吴秀容被非法关押在内江市看守所。两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十个月后,威远县检察院将构陷案子交到了法院。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威远县法院非法庭审了被非法关押了近一年的宁兰蜻、吴秀容。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两名律师用中共的现行法律有理有据的对二名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对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庭当时未有任何异议。两位法轮功学员自己也都做了自辩,并在庭上呼吁公诉人和法官不要跟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好人,告诉他们善恶有报。
公诉人古能一再指控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要求判宁兰蜻一年,判吴秀容一年半。在法轮功学员据理力争后,她有些恼羞成怒,直接喊判吴秀容三年。最后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半,威远县法院再次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庭称:因律师的无罪辩护,对二人是否犯罪问题,县法院经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和上级法院,强认二人有罪,对二名律师的所有辩护意见都不予采纳,故而匆匆对二人非法宣判。
宁兰蜻家中被查抄的电脑、打印机、真相币及真相资料共500余份,被诬判三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吴秀容家中被查抄的少量真相资料不够判刑,仅因其2014年曾被诬判过一年多,刑满后间隔不到五年,故而被判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庭非法宣判后,宁兰蜻、吴秀容二人要求陈述,被法庭粗暴制止,二人拒绝签字,之后即被匆匆带回内江市看守所。目前,宁兰蜻、吴秀容二人拟上诉至内江市中级法院。
事实上,法轮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在第一次非法庭审中,公诉人错用法律污判法轮功学员,还压制法轮功学员自我辩护,感情用事,违法随意口出狂言。在第二次非法开庭时,威远县法院竟无法辨别罪与非罪,还去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和上级法院,他们说有罪就有罪,真是太荒唐了。其实,迫害法轮功十八年来都是这样的,法庭只是个幌子,法官只是“610”的偶人,公检法串通一气违法操作已形成习惯,已成为中共内定的程序。
中共欺压百姓,利用宣传机构对民众洗脑,自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共邪灵在历次运动中害死八千万中国人,超过两次人类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相当于三个月来一次南京大屠杀。
中共是一个真正的邪教,这样一个邪教没有资格给一个信仰定性,更不配评价法轮功,但是即使根据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和规定,修炼法轮功也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的犯罪。
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残,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善恶有报是天理,天谴恶报如影随形!追随江泽民积极迫害法轮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苏荣、李东生、王立军,下至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警察等,陆续遭恶报,或以贪腐的罪名送进监狱、或被病痛折磨丧命、或连累家人。你可能想,我现在挺好的,没有遭报应啊!但是,只要你做了迫害好人的事,报应是绝对躲不过去的。而且这些报应只是人间的报应,只是报应的开始,更可怕的报应是老天爷让他们偿还罪业的惩罚。
威远县公安局:
局长胡小虎
副局长章可13990524778(分管国安)
国保大队长李清才13990525095
国保副大队长张兵13696062818
四川内江市看守所:0832-2273340
威远县检察院:
检察长刘明亮13890545099
副检察长官东华18608323336
(宁、吴案)公诉人古能18783266490、0832-8222349
威远县法院:
院长刘应江18608328833
副院长彭华清13568043333
副院长杨飞13808251609
副院长付军1356800222
刑一庭庭长廖小东0832-5197173
立案庭庭长詹敏0832-5197177
(宁、吴案)主审法官袁壹
中共威远县委书记 罗平 电话:0832-8232805
威远县县长 马炬 电话:0832-8223918
威远县610办公室主任 曹涛 电话:18990551416
威远县严陵镇610办公室主任 林祥 电话:18990511923
威远县公安局副局长 章可(主管迫害法轮功) 电话:139905224478
威远县公安局严陵镇派出所所长 唐维刚 电话:1398143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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