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爽回家后身体非常虚弱,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李文爽又被要求到桥东检察院,为免再遭迫害,她被迫流离失所。下面是李文爽自述以往及本次被迫害的经历。
一、修大法 我重获幸福
我是李文爽,自小就体弱多病、肾亏、肾虚,经常服中药调理。读高中时因病情加重,曾休学一年。婚后,生活和精神压力使我不堪重负,整天是胖眉肿眼,头晕心慌,站立时间稍一长,脚和小腿就肿起来,鞋子脱下就不好再穿上;后来又患上腰脊椎间盘突出的病,连做饭端锅都非常困难,而且还是过敏性体质,感冒冲剂、茶水都不能喝(对咖啡因过敏),医生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才三十岁,只好加入了老太太们的晨练中。病痛加上对生活的不满,使我的脾气愈加暴躁,每天都生活在极度痛苦之中,为了弱小的孩子,才一次次打消自杀的念头。
一九九五年冬天,在单位上班时,听同事说,子弟学校晚上要办气功学习班,而且是免费的,于是我参加了,九天的学习下来,不仅记住了“真、善、忍”,要做一个好人,而且身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形容一点也不夸张。整个身体轻的,走路都是轻飘飘的,干活有使不完的劲,从此我开始修炼法轮功。
我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身体无病一身轻。在家庭中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以前基本不能做),不再对公婆怨恨(结婚、分家没我们的财物,也没有照顾过小孩),不管自己经济是否宽裕,都会先满足老人的需要;过年过节都会先考虑老人;在分家、老人的赡养和丧葬上,主动出钱,财产任他们处理。
在工作中从不蒙混。以前做常规实验报表,不想做时,就偷懒不做,根据经验在表格上随手一填了事。修炼后,都要按规定操作一遍,认认真真的做好每一步。
二、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去同修家,我被邢台市桥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直至九日中午,我趁吃饭时走脱。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中午,我在购物途中,路经一法轮功学员家,被在那里蹲坑的桥东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刑讯逼供等折磨,被关押在洗脑班四个多月迫害,我的体重由一百四十五斤降至一百一十多斤,是真、善、忍的信念支撑着我,让我重获健康。我那次被迫害的详细过程,都写在了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检、最高法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中。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我和法轮功学员张孟杰去看望一位体弱多病的老人,没想到被人跟踪,不知是何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把我绑架,在邢台市洗脑班被关押从九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八日;十一月八日在我眼睛已是病态,血压量了几次都是高压220以上、低压110的情况下,我被强行送进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我被迫害得视力模糊、头晕心慌、浑身无力、肠胃也不好,生活几近不能自理。崔医生(一看的)带我到医院检查了眼,我的右眼二零零一年急性青光眼失明,在邢台眼科医院做过手术。现在眼压高的好象是爆表,左眼超出一倍,加上血压高压一直没有下过200,随时有失明的危险,医生建议治疗或手术。看守所能做的就是输液,但是我的身体对药物的副作用是承受不住的,我只好用眼药水滴眼,能睁开眼睛了,但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眼睛还是疼、磨。每次国保提审时,我都反映自己的身体情况,要求能够外出治疗,他们的答复,每次都是给领导反映。
因为证据不足,检察院退卷给桥东公安,于十二月十六日我被取保回家。从看守所出来,我的体重从将近一百四十斤降到一百一十多斤。当时我的身体已经几近不能自理。
没想到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要我到桥东检察院,案子到了桥东检察院审查科,要求我去做笔录,否则强制措施。
对法轮功的迫害本身就是上不合天理,下不合国法(现行法律)。因为公安局、检察院的执法人员,他们不明法轮功真相,又受江泽民滥权的影响不敢秉公执法,我如果继续配合公检部门迫害自己,结果是害了那些参与迫害我的所有公检法工作人员,当他们被终身追责时,便有了确凿的证据,让他们失去未来。我的身体一直在调理中,稍稍激动就头晕不能自持,为了减轻公检法部门迫害好人的罪责,我只能离开孩子的家,流离在外。
我经历了这些非人道的迫害,并没有怨恨任何人,因为我遭受的只是皮肉之苦,历史即将还我们清白。希望公检法、及610工作人员能够了解法轮功真相,真正的依法办案,撤销对我的错误裁决,还我无罪之身。希望法轮功的真相,能打开人们尘封已久的记忆。
多年来,我们虽承受了太多苦难与不公,但我们深知自己走的是一条光明之路,无愧于心。真心希望公、检、法人员明法轮功真相,为自己、为家人,能够做一位“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