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58岁的冯锡敏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事实:
在修炼前,我颈椎弯曲、胃痛,好强心重,对名利看的重。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真是无病一身轻,也使自己变得纯真、善良、真诚。在与顾客交往中,有多付给钱的及时退回,多给了别人的也就算了,有一次我买东西,商主多给了钱,当时不知道,知道后又返回来,对老板说你找的钱不对。对方当时就急了,说我找的钱是对的,你还回来找!我告诉他,你不要着急,是你多找给我钱了。他激动的说,走了哪有回来退钱的。我说我是修法轮大法的,我们师父是让我这样做的。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想告诉世人法轮功是好的,是被冤枉的。一到广场,随即就被警察绑架推到汽车上,带到广场派出所,半小时后,又把我带到北京西城区看守所,问姓名,我没报,又被带到象郊区什么地方的,把我带到一个郊区派出所,问哪来的。有一个女警对我强行搜身,夺了我的包,扣了我的身份证,当晚又回西城区看守所。
十月二号,我被两个便衣警察劫持到河北驻京办事处,当时有两个人,一个姓郑,一个叫吴书起。十月四号,由南宫市大村派出所三个人,把我劫持到南宫市公安局,由国保大队两个警察从晚上二十一点多非法审讯到深夜,第二天凌晨四点左右,把我送南宫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奴役我做相册,任务很大。这期间国保大队警察提审过两次,说不写保证不放人。我一直被关押到十月底,被勒索五千元交国保大队警察,取保候审。还被大村派出所勒索三千元交给郭景发,以扣生活费名义勒索六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我在家中,有人敲门,南长街派出所刘桂敏(音)带一警察进家后到我的房间乱翻,抄走法轮功真相资料和录音机一台,价值五百多元,将我推到汽车上,带到邢台市矿务局招待所,进去后就戴上手铐,罚站。后来桥东分局姓郑的问哪来的资料,没等我开口就打耳光,晚上逼家人送钱,刘桂敏(音)等人一直不让我睡觉。大约被关押了五、六天,以生活费名义被勒索四百元,又被带回南长街派出所,在南长街派出所被关押十八天,被刘桂敏(音)勒索三千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三日晚二十二点,桥西公安分局以魏计考为首,带数名警察、三辆汽车闯入我家抄家。李金刚和三名警察抄走了师父的法像,两本《转法轮》和真相资料,手电筒、皮带,把我绑架到邢台矿务局招待所。在一房间里魏计考问,这些资料是从哪来的?我拒绝回答,于是就给我用刑,先用皮带抽打上身,后由白洪振和一名警察将我按在地上,用藤椅夹住身体,白洪振坐在藤椅上,他们两个用电棍电下身,电了好一阵子,直到我昏迷过去,小便失禁,他们才住手。让我到另一房间,把我与一名法轮功学员用脚铐铐在一起,不能动弹,只能坐在地上。
第二天八点开始重复审问,我拒绝回答,五、六天后,把我转入邢台县看守所关押。在邢台县看守所,由张印朝和一女警提审,问资料是从哪里来的。我不回答,女警上前就打了几个耳光,口中还大喊大叫,不干不净骂人,说出一些不道德语言。张印朝还准备用电棍电我。我告诉他们,我们师父叫我们做好人,这些真相资料是救你们的,我炼功身心受益。他们不断继续逼问,问家中还有什么书,我拒绝回答。
在被关押期间,一天我突然不能站立,瘫痪状态,生活不能自理,家人要求保外就医,被张印朝勒索三千元,在十一月五号前回家。从此张印朝不断到家中骚扰。
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五号下午,大年刚过的第四天,由张印朝为首的十几名警察闯入我家抄家,抄走大法书,铜盘,书包内有现金五百元被抢走,把我绑架到邢台县豫让桥派出所,停留几十分钟后送邢台县公安局关押。我早起炼功,警察不让炼,从凳子上拽到地上,大喊大叫。二十六号我被送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关押,被迫做奴工,从早上八点到深夜才叫休息。做奴工时间长,太劳累,血压不正常特别高,心律衰竭,于是由两名警察从一看接到邢台公安局,给我强行拍照,有一警察拽我的手往一张纸上按手印,我被放回家,共关押二十八天。
回家十几天后,身体还未康复,邢台县公安局张印朝又带三、四名警察以看望为名,将我诱骗到公安局说问个事,随他去公安局后,就让我在劳教书上签字,我拒签,两个警察一男一女将我塞到汽车里,直接送石家庄女子劳教所,被劳教一年。
在劳教所,大队长齐红红安排我到楼上一间屋里,叫两个人强行给我洗脑,不让睡觉,一合眼就抠眼皮,由二十多人以车轮战的手段进行迫害,逼迫看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和录像,逼迫在他们写好的“四书”上签字。不断的实行肉体折磨,有时拳打、罚站,随手拿起什么就往头上打,还要天天做奴役,有时粘纸盒、纸袋。
一天有姓邢的警察带我出去,我不知干什么去,当到一所医院后,他给医生说什么,我不知道,就回来了。晚上就让我喝药,不喝就用强制手段灌。几天后,我的大脑失去控制昏迷过去,醒来后发现挂着输液瓶,随即又昏迷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再醒来后发现在自己家里,家人告诉我,说是石家庄劳教所警察把我送回来的,没有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