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宝琴二十八岁时患上了腰肌劳损,还有坐月子病,一九九八年年底《转法轮》一遍还没看完,所有症状不知不觉中都好了。不仅家人走入大法修炼,许多村里的乡亲们也都开始学大法。余宝琴说:“我们时刻谨记师尊的教诲,都能站在对方的立场去考虑问题,婆媳关系也比以前更融洽了,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理解尊重,夫妻之间相互包容,全家其乐融融,邻居们都羡慕不已,在社会上遇到不顺心的事,我也谨记师尊的教诲,心态平衡,坦然面对,一笑了恩怨。看到我们学法后的变化,村里有近二十人陆续走进了大法的修炼,从身体的变化到思想的升华,人人都受益匪浅,衷心感激师尊和大法给予的一切。”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余宝琴被村里干部上家骚扰、恐吓,全家包括亲戚家的生活得不到安宁。以下是余宝琴在控告书中讲述的在劳教所的遭遇。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元宵节,上午十一点,宣武区牛街公安分局的便衣吴某某等三人,在我陪护居大爷住院期间,他们以查暂住证为借口,直接把我从宣武医院诱骗到宣武区牛街公安分局非法拘禁后,又非法搜查了居大爷家我住的房间,抢走了我所有的书籍资料、MP3和一个电话本,直到晚上十一点半,我被强行押往宣武区看守所,这期间八个人二人一组轮流看管我,不让说话,不给吃喝,在我强烈要求下才让上了厕所。
被押进看守所,一警察让我换上囚服,我没犯法,拒绝穿,她把我上衣和裤子上的扣子全部剪掉,我拎着裤子被她推进了号室,不到二十平的大通铺上挤二三十人,吃喝拉撒都在里面。摄像头就在我头顶,还有二个犯人一晚上不睡的看着。早上吃完水煮白菜和窝窝头,还得干活,说是有任务的,因为我拒绝干活,所以中午不让我吃,下午二人找我谈话:只要放弃信仰,就让我回家。我断然拒绝。
三月十五日,我被二个男警察强行押往隔壁宣武区拘留所。四月一日下午五点钟,一个便衣男拿着一张“宣判书”让我签字,说判我二年劳教,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我抗议拒签,他来一句:不填照样判你。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
四月二日上午十点多,我被非法强行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四大队女子劳教所简直就是个魔窟,一进去就让双手抱头蹲,电棍嗞嗞的响。我被二个女犯强压着脱了个精光,强行穿上劳教服,双手臂反扭着被强行剪成了寸头,在被姓李的警察指使下推进了一个有很多小铁柜子的阴面房子,按坐在一个塑料小椅子上不能动,一动就用脚踢,并带有侮辱性的谩骂(包夹:李亚玲、白丽娜),当时正值严冬,警察指使包夹打开窗户,我只穿着薄薄的劳教服,全身冻得青紫,她们为了逼我放弃信仰,不让上厕所,早上四点多起床直到晚上十二点后才能上厕所,例假来了也不例外,她们看到小椅子上的经血借此来羞辱我。管三班姓刘的警察带着四个犯人(王珊珊、毛秀芝、李亚玲、王某某)凶神恶煞的把我按倒在地按手印,没有得逞,王珊珊急于立功减期,在我头上狠狠打了三拳。
被单独关了十二天后,刘警察让我去阳面有暖气的房间,一进有暖气的房间两条腿和双脚整个都肿胀的不行,奇痒无比,钻心的难受,鞋也穿不进去。警察为了孤立我,不让房间里其他人理我,谁和我说话就惩罚写检讨,直到转化我。
同年八月七日,我被送进二大队。大队长李子平直接把我单关,让写“三书”(所谓的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我拒绝后,她扬言只给我三天时间,不写就把我七十岁高龄的父母抓来给我下跪,直接到老家把上学的儿子抓来帮他们转化我,他们恶毒的语言和残暴的行为给我的心理和身体造成难以言表的伤害。
李子平让包夹(闫欢,边月玲、耿燕、王小红、王某)记录我们的一言一行,她们判断你是否转化了的标准是:只要背后说人长短、骂人发脾气,给她们打小报告等就是真转化,不为则是假转化。有人为了减期有时谎报,李子平等警察就以谈话为名不让睡觉,在二大队除了做奴工(缝衣服、床单被套、围裙等)外,主要是给学员“洗脑”,每天看她们的“内部教材”,全是诽谤栽赃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她们说是“以法破法”。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我又被非法关押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做奴工六个月(大队长:刘彦、武晶、李惠敏等),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由我先生接回家。
我被非法关押、拘禁、劳教期间,家里发生了令人心痛的变化:我年近七旬的父母在担忧痛苦煎熬中,一个得了高血压,一个得了糖尿病,我先生担忧我的安危,只能抛下家里,来往北京、内蒙古几十趟看望我,心里精神承受这巨大的痛苦,经济上受到很大的损失。我姑娘在惊吓和思念妈妈中得了癫痫,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最后只能辍学在家。婆家每天被监视、骚扰、恐吓。娘家二弟在年前的一个半夜,乡政府带着十几人踏破家院大门强行被带走,吓坏了还在襁褓中熟睡的娃娃,最后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妻儿度过了一个凄冷没有年货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