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赵永垒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实:
我是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军埠口镇小李家村人 ,曾经常年处于病痛中。一九九七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得到很大变化,病痛不翼而飞,并且原本自私自利的我,变成一个能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此我遭到绑架、抄家、非法拘留、判刑,并遭到酷刑折磨。以下是我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天晚上十点,军埠口镇司法所所长夏斌堂带一帮人闯入我家,将我绑架到司法所。每到晚上十二点左右就开始用电棍抽打我,逼我出卖同修,我坚持不说,他们就不让我吃饭、睡觉。一直迫害我十几天。
二零零一年五月,镇司法所所长夏斌堂又把我们几位法轮功学员白天绑架到派出所,晚上带回司法所折磨。张连海用几万伏电棒对我和刘希海、刘希福、曹晓红、曹晓梅、王克吉等进行电击摧残。夏斌堂还欺骗、勒索我妻子一万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我被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期间遭到洗脑,不让修炼法轮功,被逼放弃信仰。被逼戴着手铐、脚镣干活,时间很长,每天只能休息4、5小时,还吃不饱。看守所勒索我家人五千元才将我放回家。结果我出来不到十天,又被司法所以怕我传播法轮功的宣传材料为由,再次被关进潍坊市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潍坊市中级法院对我非法判刑五年。在山东省济南市第一监狱,我遭到洗脑、做奴工、近身监控、关小号等迫害。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出狱后,我每天被逼去派出所报到,村里还派人监视我,至今仍无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