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九八年,我又因肝病住医院。期间,一位好心人给我送来一本《转法轮》。这真是一本天书,我只看了一多半,就觉得自己被阵阵暖流通透全身,舒服极了。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把书看完,心想:我遇到神仙了,我有救了。然后,我找到炼功点,开始学炼法轮功,并按照书上的要求重德、修心性,按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遇事多为他人着想,遇到矛盾多检查自己。我努力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去做好人,好人自然会有好报,所以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不到半年“肝功能”就全部正常了。连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肌梗死都好了,忧郁症也好了。我感谢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永远铭记我心中!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我和儿媳要去广西,已买好成都到北海的机票,在绵阳乘火车去成都时,受到绵阳火车站警察(李华国、侯德全等人)的非法搜查(没有搜查证)。他们知法犯法,三个大汉连拉带强抢从我一个快八十岁的老太婆包中抢走人民币一千五百元,只因我修炼法轮功,人民币上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江泽民集团可以一手遮天,在全国以至全世界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造谣、诽谤、污蔑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并残酷迫害修炼法轮功的好人。我们只是告诉人们真相,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而已。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但他们非法剥夺了我们的信仰权利,诬告陷害我,非法搜查我,用暴力获取所谓的罪证,并非法拘禁我七个多小时,致使我当天的火车票、飞机票全部作废(又损失上千元人民币)。
我对拘禁我的警察说:“我也学过法律的,宣传信仰没有犯法,迫害信仰才是犯法犯罪。迫害法轮功的是江泽民集团,一九九九年江泽民曾叫嚣要把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至今已经十八个年头了,法轮功不但在国内没有消灭,而且弘传到全世界。江泽民已被世界几十个国家起诉了,他犯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诽谤罪’、‘栽赃陷害罪’、‘徇私枉法罪’……国内也有二十多万人用真名实姓向国家最高检察院和法院起诉了江泽民。善恶有报是天理,江的亲信们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徐才厚等)已一个个落马遭报应了。希望你们认清形势,不要再追随江泽民干蠢事了,给自己和家人积点德、留个美好的未来吧!”可是他们不听我说的,还强行将我送到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花园派出所,又进行审问,直到天黑才放我回家。
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我和我的家人多次受到警察的骚扰,我多次被软禁,家里多次被非法搜查。我的电话被监控,身份证上也被做了手脚,走到什么地方,他们都可以随意侵害我。这次就是因为他们由身份证在电脑上反映出我是炼法轮功的,就无法无天地对我这样一个快八十岁的老太婆做着没有良心的缺德事(强抢我的钱)!
我强烈要求绵阳火车站的当事警察给我赔礼道歉!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