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唐山路北法院对韩长根非法庭审。律师要求检察院撤诉。
家属聘请的北京李律师依据现行法律做了无罪辩护,本地张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韩长根在法庭上否认非法指控,说修炼法轮功无罪。
庭审结束后,韩长根离开法庭,法院外等候已久的亲友及法轮功学员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韩姐好”“韩长根无罪”等, 目送韩长根离去。
律师在法庭上指出:
一、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无罪,中国的现行法律没有一条说修炼法轮功有罪;
二、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三、我要求当庭释放我的当事人,你们可能做不到,最体面的选择是检察院撤诉。
庭审最后阶段,公诉方没有提出量刑意见,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1:25非法庭审结束。
据说:庭审结束后,律师对公诉人说:抛开我们的职业,按现在起诉书内容,你如果判我的当事人有罪,我们的良心是否安宁?公诉人回答: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律师又将这番话说与此案的法官和审判长,法官和审判长无语。
事件回顾:
韩长根,今年六十一岁,唐山大地震中腿脚被砸坏,一度成为半残疾的人,在法轮大法中修炼,她成为了一名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善良人。朋友、邻居有事找到她,她都慷慨相助。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韩长根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为了告诉当地百姓法轮大法好和中共迫害法轮大法的真相,遭绑架,关押到唐山大里派出所。当天,唐山市路北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到韩长根家非法抄家。
四月二十五日,路北公安分局大里派出所崔卫杰、刘华两个男警察,到看守所非法提审,韩长根要求释放回家。
四月二十八日,当时家属聘请的律师向唐山路北分局大里派出所递交委托手续,五月六日,家属接到了唐山路北检察院的非法批捕通知。律师提交了关于撤销对韩长根指控的建议。律师还从法律的各个层面说明了韩长根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要求办案单位撤销对韩长根的指控。
目前韩长根仍被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期间警察霍纪霞曾指使刑事犯加重迫害韩长根:逼迫韩长根多买昂贵的炒菜给牢头,不从就逼迫韩长根夜间多站班、多干活等。
近期,明慧网报道大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越来越多,仅在河北省就发生了五例。各级公检法人员明白真相后不愿再助纣为虐参与迫害,所以在涉及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中,这些公检法人员主动抵制迫害指令,保护法轮功学员,有的检察院撤诉、免予起诉,直接释放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回家。
那些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那些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一定会得到大福报,他们的行为决定了他们美好的结局。而那些至今仍然追随中共江泽民腐败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一定会得到恶报。薄熙来、周永康、苏荣、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周本顺等都已被绳之以法,(徐才厚未判已死)遭到恶报。江泽民、曾庆红等许多迫害法轮功的凶犯离被绳之以法已为期不远,应有的恶报正在等着他们。谁追随中共谁就不会有好下场,这是经数万遭到恶报的中共官员留下的真实验证。
奉劝唐山至今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看清形势,明白真相,善恶一念间,就看你如何选择。
相关信息:
唐山市政法委书记刘建国:13831518989
市政法委副书记、唐山市防范办主任王保国手机:13903382980
唐山市公安局刘晓忠副局长 0315-2817381 13832980008
唐山路北分局 路北分局副局长:李建华
路北国保大队队长刘淑兰 电话:0315-2534064
路北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赵路飞 电话:0315-2534011
路北分局国保大队:鲍晓 电话:0315-2534011
大里派出所,原兴源道派出所(兴源道与学院路交叉口)
电话:0315-2236108 0315-2253200 0315-2331401
办案人:崔卫杰大里路派出所副所长,刘华,从看守所调到派出所
唐山市路北区法院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虹道256号
主审法官:盛高波 办公电话0315-2061981。
审判长:况某(女)
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宝成
副检察长、反贪局长 刘学民15903159977
副检察长 南克勤 13803150007
副检察长 冯世斌 13613338800
副检察长 单庆梅 13582882228
纪检组长 管玉柱 13513399100
政治处主任 孟昭阳 13780452268
办公室主任 李 达 13785534650
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公诉人:张伶俐电话0315-206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