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要从二零一四年说起。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晚八点多钟,康平县海州派出所所长于海滨带领三名联防队员,在没有出示逮捕证、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绑架了海州乡三名纯朴的法轮功学员冯喜利、高根英(夫妇)、贾淑坤,抢走电脑、法轮功书箱等私人物品。冯喜利于次日被放回家。贾淑坤、高根英被非法关押至沈阳市看守所。
于海滨等人多次到沈阳市看守所所谓“提审”,企图加重迫害贾淑坤、高根英,两次将迫害材料递交康平县检察院,均因证据不足,而被退回海州派出所。于海滨仍不死心,继续搜集构陷两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材料”。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贾淑坤、高根英被康平县法院非法判刑。贾淑坤判三缓四,高根英判二缓三,回到家中。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康平县司法局杨东东、海州乡派出所所长于海滨等人,闯进贾淑坤家,将她绑架,并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按他们的话说,这是“收监”。收监的“理由”是贾淑坤不配合司法局在“缓刑”期间的监管,不接监管手机等。
从九九年七月以来,很多警察被中共江泽民集团所利用,充当迫害善良民众的帮凶。作为派出所所长的于海滨非常了解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更知晓贾淑坤、高根英那种农村妇女的纯朴、善良,可在升官发财的利益诱惑下,却以“工作职责”为借口,昧着良心干着迫害好人的勾当。
二零一零年康平县司法局增设一个所谓“社区矫正”科,全县十五个司法所,每所招收一名社区矫正助理员,其职能为:监控判刑缓期执行、保外就医等人员。它的权力在于可以随时将被监控对象收监。工作流程为:县局领导及主管科室,依照社区矫正助理员的情况反映,经局领导与主管科室研究,决定被监管人员是否收监。
相关信息:电话区号024 邮编110500
(一)直接责任人:
于海滨:原海州乡派出所所长,现任郝官屯派出所所长,手机15041249777,办电87390008,于海滨弟弟手机13516084966,于海滨父母87252089
赵洪波:原康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现已调离),手机13940485556,宅电27346688
马增元:康平县司法局局长,办电87343359,手机13889846866,住所:县交通局家属楼,女儿马苏,工作单位:沈阳某学校;弟弟马庆元,康平县劳动人事局书记。
王彦会:康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手机13644977028.儿子王睿,在康平县精神病院工作。
杨东东:康平县司法局合同工,办电87320148,手机13998287675
纪红侠:康平县海州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助理员,手机13898815320
(二)康平县公安局
王天明:原康平县公安局局长(现已调离),手机13998336966
李恒:政委,办电87343433、手机13840335177
王洪潮:副局长,办电87320675、手机13609890998
张绍伟:副局长,办电87339966、手机13940586188
姜海:副局长,手机15040372999
石振凯:副局长,办电87233366、手机13609838908
(三)康平县检察院
赵永林:检察长,办电87343593、手机13940009383
王洪洲:副检察长,办电87342736、宅电27344866、手机13940224116
赵晓峰:副检察长,办电87342950、宅电87253399、手机13998216795
刘晓放:副检察长,办电87343415、宅电87336677、手机15802464111
王彪:反贪局长兼副检察长,办电87320009、宅电87321068、手机13604037437
王光锐:政治处主任,办电87343551、手机13998828244
李卫:纪检主任,办电87343527、手机13940411694
金守江: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办电87344751、宅电87339700、手机13940471444
王德军:专职委员,办电87343527、宅电87340481、手机13998219987
孙岩:专职委员,办电87343527、宅电87325550、手机13889373638
孙雷:专职委员,办电87343551、手机13840327138
王忠贞:办公室主任,办电87344751、手机13940345824
张志军:公诉科科长,手机 13940308733
(四)康平县法院
张宁:院长,办电27349801、手机13940219777
崔成效:副院长,办电27349802、手机13897950077
李春雷:副院长,办电27349803、手机13998208787
秦凤军:副院长,办电27349804、手机13352409955
张东成:纪检组长,办电27349805、手机13940302829
张立峰:政治处主任,办电27349806、手机13609838943
房国军:执行政委,办电27349808、手机13840223997
殷元军: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1、手机13840133438
盛红娟:专职委员,办电27349833、手机18604020108
范伟红:专职委员,办电27349858、手机13840394606
高旭国: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6、手机13591646688
刘庆祥:办公室主任,办电27349888、手机15904079088
(五)康平县司法局
白立峰:康平县司法局副局长,手机13909810037,办电62317718
刘柏松:办公室主任,办电87343503、手机13478842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