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狱八年 甘肃省榆中县农民控告元凶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5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甘肃省榆中县金崖镇金家崖村农民金发明,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二年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当时六十六岁的金发明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以下是金发明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曾经身患胃溃疡快三十年了,各大医院跑遍了,都只是保守治疗,只能缓解,不能根除,因而烟瘾很大。一九九七年五月的一天,我看法轮大法师父的讲法录像,当看了关于抽烟问题的讲法后,第二天就彻底把烟戒了。就这一件事,使我深深感到大法的神奇,从而走上了修炼之路。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金崖村派出所警察从我家抄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录音带、录像带、大法书籍等物品。二零零二年七月,榆中县国安大队警察把我从家里绑架到榆中县看守所六个月后,榆中县法院冤判我八年,送到兰州监狱入监队。

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我被转到定西监狱。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法轮功学员因不配合警察报数,庆阳法轮功学员关祥被警察毒打,一直打了五个小时,打得面目皆非,只剩一口气。十月三日,警察在监室里毒打法轮功学员金吉林和毕文明,打完之后,把金吉林吊挂在车间,致使锁子骨脱臼。毕文明被铐在老虎凳上,又用电棍电击,毕文明就这样被活活打死。

事发之后,我去找监区长质问:“你们是管理部门,谁给你们光天化日之下把人打死的权力,草菅人命,谁来承担?”十一月底,大队长、监区长和指导员找我上技术课,我说:“我这么大年龄了学什么技术?”警察说,“你到监狱不服从管理,今晚要把你洗刷一下。”我答道:“四监区毕文明的血还未干,你们今天在三监区又要做事,那我奉陪。”监区长气得手发抖,最后不得不收场。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我又被转回到兰州监狱,分到一监区。教导员任志坚每天找我谈话,企图“转化”我,一直谈了两年七个月,没有停止过。在每次谈话之前,我先问任志坚:“我们今天是理性谈话,还是非理性谈话?”先让任志坚来选择,然后进入主题,让自己占主导地位,尽量不让任志坚说话。我从自己的理解讲对大法的认识,从历史的角度讲古人对神佛的尊敬。

二零零九年二月,警察又发起了新一轮的“转化”。中队长王国臣对我发起攻坚,实行软性“转化”。比如:送一包茶叶,买套内衣等。我早看透了中队长的心思,每次中队长送来东西,我都会问清价格,若不说价格,一概不收。所送的东西,我让家属把钱如数付清。五月,警察找了五个犯人强迫我看“转化”录像,为了抵制精神上的迫害,我开始绝食抗议,同时给五个犯人讲真相及善恶有报的道理,犯人也明白了大法的真相,不再配合警察了。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是我结束冤狱之日。二十八日下午四点,榆中县“六一零”、派出所到监狱接见我,要我写“保证书”,我不写,恶人扬言,第二天要把我送往龚家湾洗脑班。晚上十一点,警察找了二十个小伙子把我绑起来,准备过了十二点往洗脑班送。我质问警察:“你们晚上送人是不是象做贼一样,我不走。要走,我也要见家人,八年了,我也该给家人有个交代。”其实,家人早已知道邪恶的伎俩,前边有几个法轮功学员都是晚上十二点被送往洗脑班的,家人在二十八日晚早早就等在监狱门口了。第二天,也就是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我终于回到家中。

二零一一年五月份左右,金崖村村长周兴刚、书记金培锋到我家中,无理要求写不利大法的东西,我说:八年牢坐了我都没写,不写。严词拒绝。两人转身就走了。我推上车子出了家门不久,就看到三、四辆警车呼啸着往自己家中开去。后来得知是县“六一零”高延岭、金崖派出所十几个人到家中企图再次绑架我,幸得我离开,才免遭恶人再次迫害。当时警察上房下窖,村前村后到处搜查,寻找我。被我儿子正念抵制,后乡长又多次给我的儿子施压,要已流离失所的我回去签字、剥夺我炼功的自由。

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公然侮辱、诽谤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同时在强权的压制下迫使中国公检法司及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敌视法轮功、诋毁“真、善、忍”,使这些可贵的生命站在了神佛的对立面,跟着中共“与神斗、与天斗”,使这些工作人员对神佛犯罪来毁掉这些生命,江泽民又和周永康等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残害生命,手段惨烈,人神共愤。故起诉江泽民是天意使然,将江泽民绳之以法是必然,对江泽民的恶行法庭给予应有的法律制裁,使江泽民为自己的罪责承担必须的法律责任,还中华儿女司法公正,还华夏儿女纯正的神州大地,将中华五千年的神传文化回归中原。为此,控告人我对被控告人江泽民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一案,根据《宪法》第41条向最高检察院依法提起控告,请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