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源派出所警察强迫孙玉梅和丈夫签字,按手印,派出所所长亲自带人,把孙玉梅和她丈夫一起劫往让胡路独立屯拘留所。
孙玉梅身体不合格,拘留所拒收。林源派出所所长不甘心,又将孙玉梅拉去龙南医院检查身体后,再次拉回拘留所,欲强行拘留。
拘留所所长根据相关法规,抵制了林源派出所所长这种违法行为,并亲自签字拒收孙玉梅,派出所不得已,才把孙女士和她丈夫放回家。
大庆市林源法轮功学员孙玉梅,按真善忍做人,曾经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大庆市大同区法院非法庭审,六月二十六日宣判非法刑期三年六个月,当时没有入监,同年八月二十八日,孙玉梅在女儿家被大同区法院闫国志带人绑架,并被直接劫持进哈尔滨女子监狱。
二零一五年,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有理必诉,有案必立”的政策后,孙玉梅依法起诉迫害她的元凶江泽民,成为二十多万诉江民众中的一员。
同样是对待善良守法的法轮功学员,林源派出所所长和大庆拘留所所长的做法不同,就在一恶一善之间做出了各自的选择。事情发生的过程,就是他们展示自己内心善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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