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67岁于信华遭八年冤狱奴役

更新: 2017年05月09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市甘井子区67岁于信华1995年4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两个月后,她的慢性头痛病好了,颈椎增生引起的后背、腰痛病好了,慢性肠炎和妇科病都好了。更重要的是,她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改变了在家中说一不二的行为,全家人和睦相处,生活越来越幸福。

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疯狂的迫害。于信华2003年7月被绑架,被非法判八年,在监狱做苦役。

2001年1月5日晚八点多钟,有人敲于信华家的门,她丈夫开门,进来两个警察,说是沙河口区马栏派出所的,一个叫曹海涛,一个叫李大卯。他们说她散发法轮功传单,强行把她带到派出所,下半夜送到大连市姚家看守所。送她去的警察个子不高、胖乎乎的,还有一个保安个子高的,脸长的很长,他们俩把她兜里的100多元零钱拿走了。于信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46天,于2月21日才放回家。回家后才知道,她丈夫被曹海涛勒索了5000元钱才放她回来。

2003年7月18日,于信华到一位法轮功学员家干点活,帮助装订讲真相救人的小册子,上午八点多钟,有人用钥匙开门,闯进来6、7个警察气势汹汹把于信华和另一个学员按在地上戴上手铐。他们是中山区天津街派出所的,共绑架了4人。下午就到于信华家去非法抄家,抢劫走所有的大法书,还有剪子、夹子、胶带等私人物品。后把她劫持到看守所关押。

2004年3月17日,于信华被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判八年徒刑。她不服从判决,提出上诉,但他们不讲法律,维持原判,于6月9日把于信华送往沈阳辽宁省女子监狱三监区四小队奴役。

长达八年的苦役,使于信华身体上、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击。由于长年劳动,伙食又很差,再加上长期不能学法炼功,2010年1月开始,于信华浑身无力,全身浮肿,特别是脸和眼睛肿的很重,脸色苍白,非常憔悴,就是这样警察没有让她休息一天,天天出工干活(服装厂,干案板工)。后来警察怕于信华死了,就叫她住院。

2010年6月,于信华住了院(共4个月),住院时出狱外诊几次都得自己拿钱做各种检查,共花用2600多元钱,被诊断为“甲亢功能低下引起的心包积液”。4个月也没治好她的病,10月出院后,每天还得出工,可是这时于信华再也不能干活了,因为没有劲干活了。

2011年7月17日,于信华离开了人间地狱回到了家。八年的监狱苦役,她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这些年,于信华家人也跟着受苦,丈夫都快崩溃了,他不会做饭,还得上班,还要照顾年迈多病的老父亲。儿子当时在国外读书,几次打电话听不到她的声音,丈夫看瞒不住了,就告诉了儿子,2004年初儿子从国外回来,到看守所说什么好话也不让见面,孩子带着无比痛苦、伤心的心情离开了家。直到2006年夏天,于信华儿子回国到监狱来看她。当见面时,儿子失声痛哭:妈妈你是好人,为什么被关在这里?警察大声严厉的训斥于信华儿子说:你再哭喊,下次再也不让你接见妈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