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检察院和法院违反宪法和现政权的有关规定,违法办案,在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对这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非法开庭,律师指出:庭审期间证人没到场,没有出示物证,没有播放询问同步视频;拍摄照片地点不详,不能作为证据。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王玉凤、于秀香、樊明胜、国秀华、杨淑贤免费向民众赠送年画、福字、年历等,被警察非法抓捕、拘留,善良民众听说后,几天时间就有628人签名按红手印,要求玉海颖和涉案的有关警察立即释放她们。
红手印引起密山市国保大队副队长玉海颖和警察恐慌。年前(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几号)玉海颖伙同警察找到参与营救王玉凤签字按手印的人调查情况,问谁让征签的?那个人长得什么样?是男的是女的?
过完年后,密山市盛荣边防派出所; 利民边防派出所;永固边防派出所;铁西边防派出所;黑台镇边防派出所;太平乡边防派出所;裴德镇边防派出所;城郊治安派出所;白鱼湾镇边防派出所;档壁镇边防派出所;连珠山镇边防派出所等11个派出所的警察到居民家调查签字的事,警察们拿着录像机进屋后没有经过主人同意就对室内物品非法录像,骚扰老百姓的安静生活。
民众看到警察对宪法三十六条,三十五条的法律和对现政权的有关法规的漠视,违法办案,没有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就又有97名善良民众签名按红手印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王玉凤、于秀香、国秀华、扬淑贤、尚衍花等五人。
至此密山善良民众两次签名按红手印共725人要求立即释放王玉凤、于秀香、樊明胜、国秀华、杨淑贤等五人。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密山市法院对王玉凤、于秀香、国秀华、扬淑贤、尚衍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下午十三点二十分左右庭审结束,非法开庭时间时近三个半小时。开庭前国保副大队长玉海颖和贾德军、李刚他们都进到法庭里。玉海颖伙同法警在走廊入口处再一次设卡安检,并宣布每个人只能进三个亲属。
江吉成,密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办;0467-5297898 189 4586 6789
王舜尧,副检察长;办0467-5234492 189 45855678
程树军,副检察长;办0467-5222295 133 5287 0789
魏艳玲,副检察长;办0467-5298628 138 3654 6696
侯加林,副检察长;办0467-5451980 138 3651 6999
赵静,检察院侦察监督科;负责人;办0467-5298630 137 9642 2277
张静义,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办;0467-5298631 187 1449 6767
刘月梅,检察院案管科;科长;办;0467-5222832 156 9967 1597 案管大厅
密山法院院长,马宝军;办0467-5291999 13359890345
副院长,赵鸿江;办0467-5231411 宅0467-5235700 手机13796402223
副院长,张爱民;办0467-5222774 宅0467-5263456 手机13555054999
副院长,苑司新;办0467-5266770 宅0467-5228636 手机13804882929
副院长;宿光伟;办0467-5223446 宅0467-5234187 手机13796412244
副院长,王 倩;办0467-5224174 宅0467-5227755 手机13946812058
副院长,李 欣;办0467-5224573 宅0467-5224333 手机13945866933
院长助理,吕东辉;办0467-5236177 宅0467-5226345 手机13836546000
庭 长;张 莹;办0467-5266753 宅0467-5228757 手机13351878568
密山国保副大队长 玉海颖;办;0467-5220366 宅;0467-5232555 13836516222
密山国保副大队长 贾德军;办0467-5286012 宅0467-5211555 13836557555
密山 国保 中队长 李 刚:宅 0467-5229088、1394680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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