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对母女是珠崖县令的继妻和前妻生的女儿。
珠崖县令的女儿,十三岁。珠崖县盛产珍珠。她的继母把大珍珠串成串,系在手臂上。
后来,县令去世了,妻女应该把县令的棺材从任职地送还故乡。当时的法律规定,把珍珠藏在箱子里,偷运入关的人,按死罪处罚。
因此,继母丢弃了珍珠手链。继母的亲生儿子九岁,不懂事,取回珍珠手链,放在母亲的梳妆匣里,众人都不知道。
等到关卡的官员搜查时,从梳妆匣中搜出了珍珠手链。小吏说:“谁当为此事负责?”
继女以为是她的继母放进梳妆匣里的,为救继母,就说:“我父亲不幸去世。我继母从手臂上解下珍珠手链丢弃了它。我心里觉的丢弃了可惜,取回、放置在继母梳妆匣中。继母不知道。”
继母信以为真,怜惜继女,就说:“这珍珠,是我系在手臂上的。我夫君不幸去世。我解下珍珠手链,心里不忍丢弃,放置在梳妆匣中。我应当领死罪。”因此哀伤痛哭,旁人都为之动容。关卡的小吏拿着笔,在案卷上,不能写下一个字。关卡的官员默默流泪,整整一天不能下判决书,说:“继母继女有如此恩义,我宁可被连累追究责任,不忍下达判决有罪的公文。”后来查访询问,才知道是九岁的男孩不懂事,悄悄放到梳妆匣里的。
参考资料:《太平御览 卷四百一十五 人事部五十六》宋 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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