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是河北省女子监狱十三监区会见日。这一天也是监狱长接见日。柴君侠的丈夫揣志刚和儿子揣富淋早早来到监狱外,准备会见柴君侠。揣志刚首先见到高姓狱警,说揣志刚不符合会见条件,因此不让他会见,可以让他的儿子揣富淋会见。
在此之前的三月六日,揣志刚就电话联系过姓高的狱警,高狱警说关押不到两个月,到两个月时可以会见;四月五日揣志刚再次联系女子监狱,孙狱警说关押不到三个月,到三个月时可以会见。五月十一日已经三个多月了,家属应该可以会见了。高狱警却又推脱说不符合会见条件不能见。揣志刚说:“要是始终这个情况(不放弃信仰),那只能柴君侠从监狱出来我才能见到她了。”高狱警说只能这样。
揣志刚见到高狱警这样不讲道理,就去找监狱长评理。在监狱长会见大厅,揣志刚向监狱长说明情况,要求正常会见妻子柴君侠,十监区区长说这事找高狱警,就急忙把揣志刚送出大厅外。揣志刚请高狱警出示不让会见的规定并要求复印。高狱警口口声声说有这个规定,可以给揣志刚看一看,但不允许复印。后来又说只能给柴君侠看一看,直到最后揣志刚也没有见到这个规定。
一个国家机器——河北省女子监狱,干着迫害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恶劣行径,拒绝家属正常会见,拿不出来、也根本没有合理合法的监狱规定,却用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不许会见的潜规则当法律条文来执行,说明监狱的相关警察在执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