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轻爸爸被绑架冤判 一岁多女儿没见过面

更新: 2017年09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法轮功学员刘清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番禺洛溪新城派出所绑架,劫持到番禺沙湾看守所。三次非法庭审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被;判两年零八个月,并被罚款三千元。刘清阳一岁多的女儿,还没有见过父亲。目前,一家老小生活陷入困境。

'广州法轮功学员刘清阳和他还未见过面的女儿'
广州法轮功学员刘清阳和他还未见过面的女儿

证据无一合法 警察涉嫌违法

被绑架之初,刘清阳被扣上“勾结境外势力”的帽子,后改为“破坏法律实施”。因证据不足,案子被番禺检察院两次退回补侦。

番禺警察不断罗织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构陷,三次非法开庭,不但没能提供一项合法证据,还涉嫌违法。

第一次阅卷,律师发现卷宗里没有搜查证,办案警察涉嫌非法闯民宅;同时,番禺公安分局警察将证人非法拘禁在宾馆,通过强制、诱骗等手段录了口供,涉嫌胁迫证人。第一次开庭,律师要求办案警察和受胁迫的证人出庭质证,但遭法庭拒绝。

第二次开庭,番禺警方补充了一个由番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出具的“关于对在册法轮功学员刘清阳进行核查的说明”,说经过五个月的调查,发现刘清阳上明慧网,但警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更何况上明慧网是让人修心向善的、合法的,而封锁网络是剥夺民众的知情权。

第三次开庭,警方补充了由“广州市公安反×教支队”(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出具的对一个SD卡和一个MP4的“认定意见书”。“广州市公安反×教支队”不被法律承认,没有认定资格,公安部反×教支队的头子张越早已落马。而且“认定意见书”也没有认定人员的签名,只有一个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

一家老小生活陷入困境

刘清阳今年三十多岁,曾任车行主管,他在中学读书时曾获省奥林匹克竞赛二等奖,因修炼法轮功被当局迫害,被迫放弃考大学。

刘清阳的父母已经过世,他的妻子是独生女儿,岳父母已经七十多岁。刘清阳被非法抓捕时,他的妻子已有九个月身孕。刘清阳非法关押后,岳父身体不好;妻子生小孩身体虚弱,那时一家老小就全靠他年迈的岳母支撑照顾。

高龄、劳累,加上精神上的巨大压力,两位老人现在上楼都感觉困难,身体状况令人担忧。家里的开支、照顾老人、培养一岁多的幼儿,这些重担都落在了刘清阳妻子柔弱的肩上。为了节省开支,刘清阳甚至不同意家人为他请律师。

刘清阳在家庭和单位都是有口皆碑的好人,溪新城派出所警察两次到他工作过的车行调查,领导对他的工作能力和为人都做了高度的肯定。

刘清阳对番禺区法院作出的冤判不服,正在上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