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琴自述遭迫害事实
我叫张淑琴,今年五十三岁。因头疼、脑神经衰弱、肺感染、气管炎、妇科病等多种疾病把我折磨得生不如死,为了治病一九九七年经三妹介绍我走入法轮功修炼。修炼后各种疾病不翼而飞,身体健康了,心情也开朗了。通过学法,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处处事事与人为善,遇事先考虑别人。
然而这么好的功法,却受到江泽民一言堂的打压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我用公开身份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邮寄了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控告书被两院签收。正是由于这一正义之举,我却遭受了迫害。
二零一五年冬天的一个早晨,大约九点多,固原市公安局杨富春带着五个人(四男一女,其中两个男的穿着警服)开车到我丈夫单位,强行劫持我丈夫回家到处拍照,随后又把我强行绑架到国保大队,逼问我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内容是哪来的,并逼我在一份材料上签字。我坚决不签,他们到中午十二点才把我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一大早,固原市北塬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杨富春带着李东生等人去我丈夫单位,对我丈夫说有点小事,就把我丈夫骗到单位外面劫持上车,再次到我家,我当时正在家洗衣服。他们把我绑架到车上后就像土匪一样翻箱倒柜抄家,包括灶房地窑、子女的房间都翻了个遍。李东生还将全部过程摄了像。他们在我家找到了二零一四年大法的真相台历,就把我挟持到国保大队逼供。问我说:你三妹(张君琴,被迫害出走)在哪里?真相台历谁给的?控告江泽民的状子哪来的?
他们一直逼供到中午,他们出去吃饭,把我锁在禁闭室里,也不给我饭吃。他们回来以后又把我挟持到北塬公安局,再后来李东生和另一个警察把我挟持到了青石峡拘留所。因我一天没有吃东西,再加上他们逼供,还摄像,人看上去脱了形,拘留所拒收。李东生给他们的头打电话,把我拉到中医院检查确定没问题后,又送回了拘留所。拘留所的狱警把我全身搜了一遍,叫我穿囚服马夹,我不穿。拘留所的杨勤辉说:你不穿我就把你打死在这里,说着就冲过来打我。因为他用力太猛,拳头打来落空了,最后又照相、签字,强迫我穿上囚服。由于我五妹(未修炼法轮功)和三妹之前在火车站被搜查过,警察怀疑我五妹知道三妹的去向。当天,四五个警察到我五妹家,翻箱倒柜从里到外翻了个遍,连房顶上都未放过。
第二天早晨七点多,同屋的一个犯人叫我叠被子,我全身虚弱无力没有叠,她就跑去向狱警杨勤辉报告。杨勤辉听后气狠狠的让关押在拘留所的二十多人排队,集体在会议室看污蔑大法的录像。我闭着眼睛拒绝看,杨勤辉看到后边辱骂我边向我额头猛击一拳,不过又打空了。
第三天下午两点半,杨富春、李东生到拘留所逼供我,让我说出妹妹的去向,真相小册子哪来的?谁给的?还威胁说要去我女儿家(因我女儿也参与诉江)。一直逼问到下午五点多才停止。
第四天下午两点多,杨富春、李东生带着我丈夫、弟弟、五妹到拘留所逼我签字、按手印。他们恐吓我丈夫、弟弟、五妹保证三妹张君琴回家后要向他们报告,还威胁说要把我五妹拘留作人质,当时我五妹孩子有病就没有拘留。最后他们竟然还到我儿子单位去骚扰我儿子。
第五天下午两点多,杨富春、李东生到拘留所给我戴上背铐,把我拉到车上,开到高速公路口威胁我要去女儿单位(在外省)找女儿,并说: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快说你三妹张君琴去哪了?真相小册子哪里来的?诉江材料哪里来的?又逼我至少说出一个散发真相资料的同修,他就不去找我女儿。我说不知道,他们就启动车开始走。
车走到半路,大概四点多,他们停下车给我女儿打电话威胁,让女儿劝我说出三妹的下落,否则就联合外省公安局及女儿单位去找女儿的麻烦。威胁无果后,他们又继续开车走,一直走到天都黑了。这期间我一直晕车,吐的很厉害,加上天黑,他们一看没办法只得返回,把我送回拘留所。
第六天早上八点多,杨富春、李东生又开车来了,把我劫持上了车。我问:你们把我拉到哪里去?李东生气狠狠地说;枪毙你去!到地方时,我才知道,是固原市开城公安局。他们再次给我照相、验血,采了十个指头的指纹,又让签字按手印,然后送回拘留所。之后继续非法拘留我,让我干活,直到第十一天,才把我放回家。
张彩虹自述遭迫害事实
我叫张彩虹,患有经常性头疼、耳晕目眩、四肢乏力、妇科病等疾病,一九九八年秋天修炼法轮大法不久后这些毛病都没有了,感觉身体很轻,走起路来健步如飞,性格也开朗了。我知道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处处事事为别人着想,遇到矛盾向内找,在行为上按照大法标准规范自己。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由于学法不深和怕心,我一度放弃了修炼,但是常感到内心空虚,觉得放弃这么好的大法十分可惜。二零一一年冬天,我决定重新走上返本归真之路。
我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及九月两次用公开身份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邮寄了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控告书被两院签收。正是由于这一正义之举,我却遭受了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国保大队两个警察到我家找我,说我起诉江泽民违法。当时我不在家,家人给他们讲了大法的美好。这两个警察一直在我家等了几个小时,没等着就走了,还说让我回来要到国保大队去一次。我回家后听说此事,觉得自己是根据宪法堂堂正正起诉江泽民没有违法,就没去。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早晨九点多,四个警察(三男一女)到我家,要挟我去国保大队。我公公说我儿媳没犯法,不抓杀人犯凭啥抓她。那个女警恶狠狠地说:起诉江泽民比杀人罪还严重。其他警察也恐吓说要给我判刑。然后不由分说的逼我上了警车,司机借刘思影假自焚的例子嘲笑我修炼大法,我给他们讲了刘思影假自焚的诸多破绽,他们听后就不再说话了。
到了国保大队,五、六个警察把我团团围住,一个姓马的警察把我拽到禁闭室,警察王一飞要给我照相、称体重、采血等,我不同意,他就又叫来一个年轻的警察,强行让我按了手印,采了血。之后把我带到教导员杨富春的办公室。他问我为什么起诉江泽民并说诉江违法,我说江泽民出卖国土、迫害大法、活摘大法弟子器官,根据宪法每个公民都有权利起诉他。杨富春听后大发雷霆,逼我在一份起诉江泽民违法的材料上按他的意思签字、按手印,在怕心和高压下我向邪恶签了字。签完字后已经十二点多了,女警劝我在家炼功,别再告了,我大声地说:谁迫害我就告谁!之后我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