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华被活活打死
南楼公安局的恶警们,强行逼问法轮大法资料的来源,李艳华坚决不配合邪恶。恶警们为了请功,竟对这位瘦小的老人大打出手。他们用警棍完全没有人性地毒打李艳华,最后把老人打得大小便失禁,浑身是伤,七窍流血,气绝而死。南楼公安局的恶警们一看李艳华已被打死,傻了眼,一时不知怎么处置,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但是鉴于江泽民迫害大法弟子的整人政策:“对法轮功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他们马上有了主心骨。
帮凶欲盖弥彰
他们先把李艳华的尸体移至西江村的一个土坑内,又在旁边放了一些玉米秸叶,制造大法弟子自焚的假相。(因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夜天安门自焚的丑剧刚刚在殃视台播放半月有余。)于是就有了西江村村民二月十九日早晨的发现,南楼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又装腔做势地把已死的人送到东寰医院,让医生制造抢救的假现场,医生迫于压力当然顺从,又拍了抢救的照片,再弄张假化验单掩人耳目。法医同流合污,帮助恶警开脱罪责,并让西江村的村长刘胜说:“发现她时还有活气。”然而就连他们自己也觉的这一切很难自圆其说,就把李艳华的老伴冯明申叫来,对他说李艳华死了,是糖尿病导致死亡,并让老头承认李艳华是“痴迷法轮功而死”,还录了口供。当一切掩盖完之后,凶手们就逍遥法外了,继续为非作歹。
李艳华死的当天夜间,大石桥地区大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第二天仍是大雾不散。这是上天再一次警告世人:大法弟子又在人间蒙冤。
当其他大法弟子知道这一噩耗后马上意识到无论自杀或因糖尿病而死都是不可能的。其一:法轮功禁止杀生和自杀。二零零一年除夕夜,江泽民及中共导演的自焚事件漏洞百出。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上,天安门自焚案被当场揭穿。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发言说:“我们的调查表明,真正残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当局……我们得到了一份该事件(天安门自焚案)的录像片,并从中得出结论,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确凿证据,中共代表团哑口无言,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其二:老人家身体一直很健康。其三:糖尿病是一个慢性病,怎么能说死就死了?
太平房冒险验尸
综上疑点,有大法弟子们决定亲自到太平房查看尸体,查个水落石出。当这个决心下定之后,满天的大雾开始渐渐散去……当天晚上,大法弟子们看到了这位可敬的老人。揭开老人的衣服,老人后背、腰部以下颈部肩头胳膊上都是一条一条紫色的伤痕,伤痕重叠处是一片一片的,可见当时老人遭受了怎样的毒打!惨不忍睹啊!尽管尸体经过多次处理后,但仍是伤痕清晰可见:右眼下塌,一只眼睛睁着一只眼睛闭着,鼻孔还留有大块血迹。左膀子上发青,后背从肩头到臀部排满了警棍毒打的伤痕,几乎整个背部都是紫色。而且大法弟子拍照时老人家已被整容,换上了干净的衣服,但是老人鼻孔仍留有大块血迹,未清洗干净。糖尿病鼻孔还要流血吗?这就是“非暴力死亡”?在这里需补充的是,当地百姓看到当时曝光时真实的照片上李艳华的后背是红色的,不知录制时作了怎样的手脚。且电视分辨率有限,实际照片上是一条一条紫色伤痕。可是在老人家身上却出现了奇迹,虽然老人已死了两、三天,身体仍然很柔软。大法弟子们拍下了李艳华被打死的第一手照片后,在太平间里贴满了“还大法弟子性命”、“严惩恶警”等标语,又在门外和第二天火化的地方挂满了横幅。
中共惩善扬恶 歪曲事实
此事发到明慧网。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网刊登《辽宁省李艳华老人被恶警活活打死》一文后,大石桥市的相关单位,在上级的指使下,不去查谁打死了李艳华,而是四处去查谁照的相,谁上的网,绑架了六位大法弟子,并对他们非法庭审。有个大法弟子就是在北京居住地被非法抓捕的,被非法判三年劳教。
开庭那天已经觉醒的李艳华老伴冯明申到庭,想为妻子申冤,为大法弟子作证,法官未准许,在一片指责声中法庭草草收场。后来几位大法弟子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重判,判决日期是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其中王长顺被非法判了十年重刑,路国赞、刘方旭、徐强、伏艳分别被非法判了八年。后来伏艳走脱,两个月后再次被绑架,大石桥市法院又追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给伏艳非法加刑五年半,伏艳被非法冤判了十三年半。
当地政府为了混淆黑白,找来电视台、医院的大夫、李艳华的丈夫做伪证,在电视台播放掩盖他们罪行的谎言“新闻”。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中共殃视台晚间丑闻联播及焦点谎谈节目又导演推出一丑剧:李艳华是糖尿病发作,抢救无效死亡的论断。节目组是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到当地采访,焦点谎谈节目组被指定插手此事后。他们经历四个月的艰难拼凑,剪辑,加工。让民众觉得还是假的。漏洞百出。毕竟纸包不住火,事实胜于雄辩。而殃视的做法所起的副效应却使老百姓对所有的新闻都不相信了!无论是从李艳华被绑架,还是从李艳华死后大法弟子所摄照片来看,这论断都与事实不相容。中共上下呼应,在这次节目中把自己的特性:邪、骗、煽、斗、抢、痞、间、灭、控九大基因表演的淋漓尽致。
迫害者难逃恶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善恶有报的天理在人间兑现着,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纷纷遭恶报。营口当地遭恶报的也很多,仅举两例:
曹洪霖,男,一九五二年生人,原营口市国家安全局机关党委书记,多次组织机关人员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在各种会议上污蔑和诽谤大法和大法创始人,并将本单位退休干部大法弟子马天庸开除公职、停发退休生活费和一切待遇,甚至还亲自到其家属的单位去迫害。迫害后二零零二年四月份便患上了肺癌,同年八月份就遭报死亡。
营口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李闻启肝癌晚期,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夜十一时返回营口途径秦皇岛市时,口喷鲜血,当即死亡,时年五十二岁。
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所以在此再次忠告参与迫害的人们:清醒吧,停止迫害,因为它关乎你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