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此前,孙凤霞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不明药物迫害,多名警察轮番逼迫孙签字同意火化遗体。然而这次却要求高家人必须都同意,每个人都得签字;并告诉孙凤霞火化时人不需到场!
在中国,中共极权统治时期,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并不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特别是在那些已经被标签化了的人群中,更谈不上生存的自由。一如高一喜这样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家属连会见和处理遗体的权利也一样被剥夺,中共已经把在这个星球上最邪恶,最惨无人道的杀戮行为演绎到了极致。
2016年4月19日晚11点多,高一喜和妻子孙凤霞被牡丹江先锋分局立新警务室副队长吕洪峰、牡丹江市国保支队长李学军等人强行入室,将夫妻二人绑架到牡丹江看守所,仅仅十天时间(4月30日)把高一喜迫害致死,在高一喜家属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强行解剖遗体。
一年多以来,家属多次欲做二次尸检,可看守所却屡屡逼迫家属火化遗体,干扰尸检顺利进行。家属到相关部门索要高一喜的拘留证、病危通知书、死亡证明、看守所的体检表等,至今不给。2017年4月“允许”家属见遗体后, 7月5日,牡丹江看守所又一次逼迫家属挨个的签字,扬言七日内必须火化。
一、轮番威胁家属火化遗体
一年多的时间里,610、检察院和公安警察,暗中紧锣密鼓的要家属火化遗体,以此销毁他们作恶的证据。
2016年7月14日,看守所警察让孙凤霞给她哥哥打电话,威胁要10日内火化高的遗体。这时孙凤霞已被异地秘密关押一个半月了,后来得知人被非法关押在一个废弃了的原华林派出所的旧址。在一个潮湿不堪的屋子里,每天由丁毅、梁茹两名女警和一个武警家属不离左右的看管。她们每天给孙凤霞按时吃三次不明药物。“610”的朱家滨、杨柏松、看守所所长马国栋、驻检办公室田瑞生、公安国保支队李学军、彭福明等轮番胁迫孙凤霞写要求火化高一喜遗体的申请。朱家滨跟孙说,你得同意火化高一喜遗体。如果不同意就会失去工作,孩子也不能上学等等。
马国栋跟孙凤霞谈话说:这个你签完了就安排你回单位上班了。并说:你写个保证,就说这件事情和看守所没有关系。孙凤霞知道马国栋自己都承认高一喜是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怎么和看守所没有关系呢?
孙凤霞在610和多名警察轮番不停的胁迫及不明药物的毒害下,最终还是被逼签了同意火化高一喜的遗体,不作二次尸检的保证。虽然那些警员都知道孙凤霞在被关押期间和天天给药的情况下所逼签的,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可是他们还是做了,他们给自己增添的不是解脱,而是一个个不可逃脱的罪证。
2016年8月6日孙凤霞被以监视居住一年和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尽管如此,孙凤霞被勒令居住在哥哥家,被指其兄看管监视,不许外出,不许接触法轮功学员,不许在外流宿等等;孙原来所在的工作单位牡丹江铁路机务段牡东通信高铁车间,孙上班后将原通信工作改弦在食堂做饭。
高一喜致死案件表现出的诸多疑点,家属多次要求再次尸检,并请到法医和律师。
2016年6月23日下午,家属和律师到牡丹江看守所会见高一喜妻子孙凤霞,监所检察科田瑞生说:“我跟你们说吧,怎么做第二次尸检也得跟我们结果一样。”家属问田瑞生:“你怎么这么肯定,是不是你们做了什么手脚?”田瑞生说:“你们一是做二次尸检,一是火化,再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二、住宅楼前宣念火化书
2016年7月21日早八点左右,公安局国保警察李学军,立新警务室吕洪峰,立新警务室刑侦队于洋,片警宋志刚和一年轻协警,检察院赫某,看守所马国栋,社区一女工作人员,两个录像,一公安开锁员和一些便衣等二十五、六个人,到高一喜家,在高一喜家小区遇到正要上早市买东西的高一喜二哥高一信和高一喜二姐夫刘宝国,将他们拦住。两个拿着录像机的人开始录像,这时检察院赫某开始向两位亲属宣读火化高一喜遗体的文件,并要求高一信签字同意火化遗体,高没签。
他们又追到高一喜家门外。叫高一喜二姐开门,不开门,他们就找来开锁的,欲强行开门,把高一喜二姐威胁出来,在门口又给她宣读了一遍火化书。家属告诉他们正在准备二次尸检,高一喜死亡原因不明,不能火化。
吕洪峰在门外跟高一喜二姐高秀清说:“你出来我们就不进去了。”
高秀清被逼出家门,刚一出来,他们就给高秀清录像,并宣读七日内火化高一喜遗体的文件,让她签字,高秀清拒绝签字,说:“你们强行解剖,现在又要强行火化,还有没有人性?!高一喜死亡原因不明,家人正准备二次尸检,不能火化。”
国保李学军等人没能达到目的,就去穆棱镇找高一喜女儿高美心签字。
在高一喜“火化书”上,最后在没有人配合签字的情况下,看守所四个警察:谢涛、郭某某(高一喜的包监管教)、丁毅(女)、李某某在火化书上签了字,真是荒唐至极。
三、从拒见遗体到“允见”遗体
高一喜被强行解剖后, 家属多次要见高的遗体,均被拒绝。在无数次的强烈要求下,2017年4月27日下午二点,高一喜的六位家人被允去市第一殡仪馆看望遗体。在殡仪馆中有三十多名着装警察和多名便衣、特警严防死守。
高美心哭着读着悼念高一喜的信,去年爸爸妈妈被抓,她和九十岁的奶奶去要人,不到十天健康的爸爸被害死的经过。高美心的祭文念了一大半时,被马国栋打断,他问:“还见不见?”高美心哭着说:“我们盼了一年了,想见我爸爸一眼就这么难吗?我们就见个遗体你们来了那么多人?你们讲不讲理?”家属说:“见个死人你们来这么多人干什么?你们害怕吧!不到十天就把人害死了,你们做坏事了,要不来那么多人干什么?”戴墨镜的人说:“我们怕什么?”家属质疑:“不怕来那么多人?小题大做!”
家人被强行单独安检后分成两人一组进入,被挡在三四米外观看,而且放在冰棺里的遗体是在高层,人带着帽子,根本看不见是不是高一喜。
在家属的再次要求下,殡仪馆工作人员准备去拉个车子,把尸体放下来,可是被跟出去的警察在耳边嘀咕两句话,马上回来说:“不行了,单位有规定,不让放下来了。” 高美心说把花放过去,并给爸爸戴个帽子,被一一拒绝,勒令家属不准碰尸体。家属隔着三米远看了一分钟,工作人员就把单子盖上了,特警蛮横的往外推家属,生拉硬拽,暴力驱赶。
两组家属看遗体的时间,加在一起不到二分钟。到现在为止,殡仪馆里存放的是不是高一喜的遗体尚未知晓,一年多的时间家属就是被拒绝会见。
中共对于法轮功学员遗体的隐秘控制,不让家属见不让看全或欲强行火化尸体以掩盖其迫害的罪行,这充分证明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历来都是暗箱操作。
基于此行,提请国内外善良正义人士,对牡丹江欲强行火化高一喜遗体、毁尸灭迹事件给予密切关注,并协助查找迫害高一喜致死的凶手。
四、参与迫害高一喜涉案单位及人员
1、迫害高一喜涉案单位及人数结构图
2、迫害高一喜涉案单位及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部门职务 | 参与事项 |
1 | 毕宝文 | 黑龙江省公安厅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2 | 孙永波 | 黑龙江省委 | 黑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1月22日)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3 | 王宪魁 | 黑龙江省委 | 原黑龙江省省委书记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4 | 杨东奇 | 黑龙江省委 |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5 | 陈润儿 | 黑龙江省政法委 | 原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6 | 陆昊 | 黑龙江省政府 | 黑龙江省省长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7 | 孙警官(姓名) | 牡丹江公安医院 | 监区病房警官 | 高遗体在殡仪馆冷藏室31号,他签的字,家属去看高的遗体,得给他打电话,通过他找牡丹江看守所驻检田瑞生,所长马国栋批准,才允许家属看 |
8 | 杨柏松 | 牡丹江市六一零 | 六一零 | 强迫孙凤霞写申请要求火化高遗体,孙凤霞没申请。他们每天派两人值班24小时监控孙凤霞。每天都威逼孙,让火化 |
9 | 朱家滨 | 牡丹江市六一零 | 综合科科长 | 非法庭审时到现场 |
10 | 杨丹蓓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国保支队队长 | 非法庭审时到现场 |
11 | 李学军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搜查人。参与绑架高一喜和孙凤霞。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属宣读火化书 |
12 | 尹航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国保支队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搜查人。参与绑架高一喜和孙凤霞。 |
13 | 马群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国保支队 | 参与绑架高一喜和孙凤霞,参与绑架王磊 |
14 | 顾明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 治安大队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现场勘验见证人 |
15 | 徐向欣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刑事技术支队助理工程师 科员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现场勘验 |
16 | 李洪波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刑事技术支队助理工程师 科员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现场勘验 |
17 | 彭福明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国保支队 | 孙凤霞异地关押 |
18 | 王洪伟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 副支队长 | 参与迫害高一喜:在解剖现场签字(尸体检查记录签字) |
19 | 马国栋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第二看守所 | 所长 | 参与迫害高一喜:在解剖现场签字(尸体检查记录签字); 高遗体在殡仪馆冷藏室31号,孙警官签的字,家属去看高的遗体,得给孙警官打电话,通过孙警官找牡丹江看守所驻检田瑞生,所长马国栋批准,才允许家属看;强迫孙凤霞写申请要求火化高遗体,孙凤霞没申请。他们每天派两人值班24小时监控孙凤霞。每天都威逼孙,让火化。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属宣读火化书 |
20 | 谢涛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第二看守所 | 副所长 | 在田瑞生和家属律师谈话中录像 |
21 | 李玫春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第二看守所 | 看守所 | 参与迫害王丽嬿:拘留证接收、逮捕证接收、看守所接收签字。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拘留证接收 |
22 | 王志伟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第二看守所 | 看守所 | 参与迫害高一喜:在高的病案上签字 |
23 | 吴勇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第二看守所 | 狱警 | 参与 |
24 | 丁毅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 | 警察 | 参与迫害高一喜:孙凤霞2016年5月20日被异地关押,8月6日回家,在异地关押期间牡丹江看守所管教丁议,女,50多岁,伪善,参与迫害急先锋,劝孙凤霞不要请律师。4月30日带孙凤霞去公安医院 |
25 | 梁茹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 | 警察 | 参与迫害高一喜:孙凤霞2016年5月20日被异地关押,8月6日回家,在异地关押期间牡丹江看守所管教,梁茹,女,30多岁,家住穆棱伊林,他俩劝孙凤霞不要请律师 |
26 | 赵华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 | 警察 | 4月30日带孙凤霞去公安医院 |
27 | 温志远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联合诊所 | 联合诊所医生 | 参与迫害高一喜病案、治疗 |
28 | 陈玉韬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局长 | 批捕书,起诉意见书,逮捕证 |
29 | 郑伟民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南江警务室民警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高一喜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高一喜第一次询问人;扣押物品照片。参与绑架高一喜和孙凤霞 |
30 | 于少权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南江警务室副队长 | 参与迫害王丽嬿:拘留证办、拘留通知书、货站扣押物品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拘留证办、拘留通知书;高一喜搜查证、高一喜传唤证;扣押物品办案人;搜查笔录。参与绑架高一喜和孙凤霞 |
31 | 宋志刚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南江警务大队副队长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高一喜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高一喜第一次询问人、记录人。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属宣读火化书,参与绑架高一喜和孙凤霞。绑架戴启鸿 |
32 | 刘群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立新刑警支队支队长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孙凤霞户籍证明 |
33 | 于洋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立新警务室刑侦队副队长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高一喜延长拘留通知书、孙凤霞户籍证明、孙凤霞第一次询问人、孙凤霞第二次询问人、孙凤霞第三次询问人、高一喜第二次询问人。参与绑架高一喜和孙凤霞。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属宣读火化书 |
34 | 郭浩楠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立新警务室刑侦队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高一喜延长拘留通知书;孙凤霞第一次询问人、记录人;孙凤霞第二次询问人、记录人;高一喜第二次询问人、记录人; |
35 | 乔树成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立新警务室刑侦队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孙凤霞第三次询问人。参与卢玉芬:第二次询问人 |
36 | 吕洪峰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立新警务室副队长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拘留证办、拘留通知书;高一喜搜查证、高一喜传唤证;扣押物品办案人;搜查人、搜查笔录、搜查笔录记录人;扣押物品照片。参与绑架高一喜和孙凤霞。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属宣读火化书 |
37 | 殷宪峰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区先锋公安分局 | 副局长 | 参与迫害高一喜:在解剖现场签字(尸体检查记录签字) 4月30日带孙凤霞从看守所去公安医院,指挥绑架、解剖 |
38 | 唐淑艳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主治医师 | 高一喜主治医师 |
39 | 张丹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主治医师 | 高一喜主治医师 |
40 | 张华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主治医师 | 高一喜化验 |
41 | 于瑞双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检验科 | 高一喜检验单签字 |
42 | 胡宇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护士 | 参与 |
43 | 魏红玲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护士 | 参与 |
44 | 杨玉莹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护士 | 参与 |
45 | 孙晶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护士 | 参与 |
46 | 周宁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护士 | 参与 |
47 | 周景霞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护士长 | 参与 |
48 | 窦香芝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主治医师 | 参与迫害高一喜:高的病案从她那拿的,不给高的死亡证明,高一喜主治医师 |
49 | 刘玉鑫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CT室 | 高一喜的CT报告 |
50 | 张学志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CT室 | 高一喜ct审核医师 |
51 | 杭玉莹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彩超室 | 高一喜彩超 |
52 | 焦俊责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化验室 | 高一喜化验 |
53 | 张磊(2)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骨科医院 | 高一喜报告人 |
54 | 赵成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骨科医院 | 高一喜审核人 |
55 | 孙书良 | 牡丹江市骨科医院 | 骨科医院 | 参与 |
56 | 田瑞生 | 牡丹江市检察院 | 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 | 参与迫害高一喜:在解剖现场签字;尸体检验委托人 高遗体在殡仪馆冷藏室31号,孙警官签的字,家属去看高的遗体,得给孙警官打电话,通过孙警官找牡丹江看守所驻检田瑞生,所长马国栋批准,才允许家属看; |
57 | 何朝 | 牡丹江市检察院 | 驻看守所检察室 | 回避调取录像这关键问题,威胁律师:你们律师所抓几个了?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属宣读火化书 |
58 | 赵俭 | 牡丹江市检察院 | 检查技术科 | 高一喜解剖拍照录像人 |
59 | 孙言 | 牡丹江市检察院 | 驻所检察室 | 回避调取录像这关键问题,威胁律师:你们律师所抓几个了? |
60 | 高某某 | 牡丹江市牡电务段 | 孙凤霞领导 | 给孙打电话,不让见高遗体。 |
61 | 左洪艳 | 牡丹江市南江社区街道办事处 | 街道办事处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扣押物品见证人;搜查笔录见证人;现场勘验见证人。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属宣读火化书 |
62 | 张雨浦 | 牡丹江市委 | 原牡丹江市委书记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63 | 刘忻 | 牡丹江市委 | 现牡丹江市委书记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64 | 朱乃振 | 牡丹江市政法委 | 副市长 政法委书记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65 | 李明先 | 牡丹江市政法委 | 政法委副书记兼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66 | 闫子忠 | 牡丹江市政府 | 原牡丹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67 | 董德武 | 牡丹江医学院 | 病理教研室 | 参与迫害高一喜:董德武,教授,参与整个解剖过程。尸体解剖病理检验鉴定书签字, |
68 | 于建渤 | 牡丹江医学院 | 病理教研室 | 参与迫害高一喜:于建渤,近5O,副院长,教授,解剖高遗体时,中途退出。尸体解剖病理检验鉴定书签字 |
69 | 王聪 | 牡丹江医学院 | 病理教研室 | 参与迫害高一喜:参与解剖全过程 |
70 | 吴风 | 牡丹江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司法鉴定所法医,机构负责人 | 参与迫害高一喜:参与高遗体解剖全过程,主刀。尸体检验意见书签字, |
71 | 刘景春 | 牡丹江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司法鉴定所法医 | 高的尸检报告从他手中拿到的,但14张尸检照片不给。尸体检验意见书签字。记录人。 |
72 | 杨志 | 牡丹江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 法人代表 | 迫害高一喜责任人 |
73 | 王学义 | 穆棱林业派出所 | 片警 | 参与迫害孙凤霞,高一喜、孙凤霞现实表现 |
74 | 臧局长 | 穆棱市公安局 | 局长 | 骗走高一喜哥哥高一信,逼他在火化书上签字 |
75 | 崔兴国 | 穆棱市公安局 | 国保大队 | 骗走高一喜哥哥高一信,逼他在火化书上签字 |
76 | 侯立相 | 穆棱市林业第一中学 | 校长 | 威胁高美心,再去找就开除 |
77 | 周伟 | 穆棱林业公安局 | 副局长 | 骗走高一喜哥哥高一信,逼他在火化书上签字 |
78 | 王明利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 监管科 | 待查 |